新 春 祝 词
羊年、福年、喜年。
春风、春雨、春意、……
抖落昔日的尘土,迈开执着坚韧的步伐,我们经历过坎坷与困惑,付出过汗水与辛劳,也收获了美好与欢乐。
路慢慢、山巍巍,胸怀梦想,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一个脚印一份记忆。有记忆就能燃烧希望,有希望才会有更美好的未来。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祝福我们的企业与企业家们继往开来,奋发图强,把握“新常态”,坚定走科技创新之路,使产品质量安全,更上档次,经营管理更上水平。
也祝愿同仁们,新春事事如意、平安吉祥!
信息简报
【2015】01期总第61期
2015年02月
【政策法律法规信息】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2014年第20号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 2014年 第21号
●关于公开征集2015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公告 2014年 第22号
●关于征求《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卫办食品函〔2015〕19号
●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卫生规范》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卫办食品函〔2015〕18号
●关于征求拟批准三氧化二铝等物质为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5〕20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问答
●关于餐饮环节生肉类食材微生物检测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卫食品标便函〔2014〕171号
●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 第1号)
●关于征求拟批准金箔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的函 国卫办食品函〔2015〕28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
●关于同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2个机构作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复函 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5〕11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讨会
【国内外行业动态】
◆万寿菊产业发展研讨会在武汉召开
◆关于2014年第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
◆江西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研讨会
◆农业部确定今年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
◆国家质检总局风险分析过关台湾食品进口解禁
◆宁夏进出口清真食品须加贴清真(HALAL)食品认证标识
◆首批7个河南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布(含馒头、方便胡辣汤等)
◆陕西省卫计委对《饮料中4-甲基咪唑和2-甲基咪唑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初审通告 2015年第2号
◆卫计委:今年要基本建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白藜芦醇保健功效有新发现
◆欧盟批准丁酸梭菌作为新食品原料
◆欧盟修订非动物源饲料和食品清单
◆澳新发布食品标准通知公告26-14
◆欧盟修订核黄素的使用条件
◆欧盟就甲酸钙作为动物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与效能发布意见
◆加拿大拟批准纤维素酶等三种酶用于啤酒麦芽浆
◆美国再次确认糖精作为食品添加剂
◆美国FDA更新食品企业注册数据库
◆加拿大就酵母甘露糖蛋白作为葡萄酒添加剂征求意见
◆欧盟食品安全局就一种热处理乳制品作为新型食品的安全性发布意见
◆欧盟批准地克珠利作为饲料添加剂
【协会工作六则】
★协会二届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4年年会)
★2015FIC上海展会各项会前参展准备工作已就绪
★积极动员组织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走访企业
【省内行业动态】
◆江西省质监局关于2014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和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工具产品质量全国联动抽查我省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如期召开二届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4年会)
◆江西省调味品协会2014年年会顺利召开
◆江西省食品协会2014年年会顺利召开
◆省卫计委关于公开征集2015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公告(2015年2号)
【企业动态】
百勤、朵美、中盈、味元、南科
【国内外科技经贸信息】
▲欧盟开发新型阻隔性食品包装
▲美国调整肉制品中番茄红素限量标准
▲日本研究称:加热蛋白溶菌酶能杀灭诺如病毒
【企业论坛】
降甜剂对“无糖”食品的降甜技术
政策法律法规信息
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2014年第20号)
2014年 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番茄籽油、枇杷叶、阿拉伯半乳聚糖、湖北海棠(茶海棠)叶、竹叶黄酮、燕麦β-葡聚糖、清酒乳杆菌、产丙酸丙酸杆菌为新食品原料;调整原卫生部2008年第12号公告批准低聚木糖的来源、食用量和生产工艺要求。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详文请点击协会网站http://www.jx-sptjj.com/浏览下载)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
2014年 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面筋制品
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
GB 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
GB 709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
GB 9678.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
GB 101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
GB 1310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5193.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GB 15193.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毒理学实验室操作规范
GB 15193.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GB 15193.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GB 15193.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
GB 15193.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小鼠精原细胞或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GB 15193.9-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
GB 15193.1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体外哺乳类细胞DNA损伤修复(非程序性DNA合成)试验
GB 15193.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体外哺乳类细胞HGPRT基因突变试验
GB 15193.1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毒物动力学试验
GB 15193.2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体外哺乳类细胞TK基因突变试验
GB 15193.2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受试物试验前处理方法
GB 1520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 1674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GB 1740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
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GB 2998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胶基及其配料
GB 3161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酪蛋白磷酸肽
GB 316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棉子糖
GB 31619-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决明胶
GB 3162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GB 3162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苄酯(柳酸苄酯)
GB 3162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芹酚
GB 3162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高岭土
GB 31629-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酰胺
GB 3163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乙烯醇
GB 316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气
GB 3163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苯乙烯
特此公告。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zip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24日
(详文请点击协会网站http://www.jx-sptjj.com/浏览下载)
关于公开征集2015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公告(2014年 第22号)
2014年 第22号
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我委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立项依据
立项建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范围。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2〕36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卫监督发〔2012〕40号)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重点工作。
(三)符合我国国情和食品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以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
二、拟立项的领域
(一)现行食品标准清理建议新制定的标准;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中认为需要新制定的标准;
(三)已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建议制定、修订的食品安全标准;
(四)其他已有国际标准,我国尚未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立项建议要求
(一)任何单位、个人、组织可以提出立项建议。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应当为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二)建议立项的标准应当有充分的研究数据和结论,提交立项建议的同时应当提供支持立项建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关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
(三)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当具有标准制定、修订的工作经验和科研设备,能支持标准起草人工作,确保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并在以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中,未出现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规定》的情形。鼓励科研、教育机构等牵头承担同一领域的多个标准。
(四)标准起草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熟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法规,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学风严谨,责任心强。
(五)标准起草单位和负责人应当充分论证,熟悉相关领域食品安全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了解各方面意见,按时完成标准起草任务。
四、报送时限与程序
请于2015年1月30日前通过网络报送立项建议,并同时报送立项建议书面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立项建议,我委将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公开征求拟立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意见。
(一)网络报送程序。请登录http://www.cfsa.net.cn/进入“食品安全标准”界面,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的流程在线填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如对报送程序有疑问,请咨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时间电话:010-52165409)。
(二)书面材料报送程序。请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格式(从http://www.cfsa.net.cn/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填写立项建议,连同相关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等材料邮寄或传真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7号2号楼,邮编100022,传真:010-52165408)。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26日
关于征求《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第一批)》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卫办食品函〔2015〕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农业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用洗涤剂新品种安全性审查工作,我委组织有关单位对国内生产销售的食品用洗涤剂配方原则、工艺构成、原料用途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研究制定《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可用于洗涤食品(包括果蔬、食品原料和食品半成品等)、餐饮具和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原料。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2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委食品司,同时提供电子版。
传真:010-84088654
附件:1.《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第一批)》.doc
2.关于《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第一批)》编制说明.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月13日
(附件详文请点击协会网站http://www.jx-sptjj.com/浏览下载)
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卫生规范》等
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卫办食品函〔2015〕18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粮食局、标准委、认监委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拟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食品生产卫生规范》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nhfpc.gov.cn下载)。请于2015年3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委,并登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bz.cfsa.net.cn/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附件: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航空食品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生产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附件1-5下载链接:《速冻食品生产卫生规范》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zip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月12日
(附件详文请点击协会网站http://www.jx-sptjj.com/浏览下载)
关于征求拟批准三氧化二铝等物质
为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意见的函
国卫办食品函〔2015〕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经审核,拟批准三氧化二铝、氨基甲酸铵、聚乙二醇400二月桂酸酯、淀粉与甘油和乙二醛的反应产物等4种物质为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新品种,1-丁烯与乙烯的聚合物为食品包装材料用树脂新品种;拟批准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氢化蓖麻油乙酸单甘油酯扩大使用量。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0日。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zhangsu123123@sina.com
2.拟批准的食品包装材料用树脂新品种1-丁烯与乙烯的聚合物.doc
3.拟批准扩大使用量的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氢化蓖麻油乙酸单甘油酯.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月13日
(附件详文请点击协会网站http://www.jx-sptjj.com/浏览下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问答
一、制定情况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浙江省卫生监督所、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国家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舟山市卫生监督所等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起草组工作。起草组分析了国内外包装饮用水相关标准及安全指标要求,在《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9298-2003)及《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2003)的基础上,整合修订形成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该标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12月24日批准发布,自2015年5月24日起实施,标准中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4.1和4.2)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关于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天然矿泉水将另行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
三、关于原料要求
包装饮用水的原料有两种主要来源:一是公共供水系统,二是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又可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来自于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要求。
来自于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应分别符合GB 5749中对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的要求,即:采用地表水为水源时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的要求,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时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要求。这些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源水经处理后,其水质应达到GB 5749的要求,再进入生产包装饮用水的后续加工工序。由于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源水经处理后,pH值一般不会发生变化,食品加工用水可以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的pH值执行。
四、关于“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的标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当添加使用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需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对仅使用加工助剂(如氮气)的,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可不标示加工助剂,也不需标识“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五、关于包装饮用水的名称
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包装通则》(GB 7718)的规定,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
六、关于微生物指标
本标准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新增了铜绿假单胞菌指标,不再保留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
菌落总数、霉菌、酵母属于卫生指示菌,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公众健康,而过度控制卫生指示菌和杀菌可能导致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升高,构成健康风险。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ICMSF)、国际瓶装水协会(IBWA)、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等相关标准法规中,未对包装饮用水设立卫生指示菌指标。我委正在组织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将通过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加强对卫生指示菌的监测和管理。因此,本标准不再保留上述指标。
依据饮用水检测结果和CAC、ICMSF及我国相关标准,本标准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增加了条件致病菌——铜绿假单胞菌(又称绿脓杆菌)指标。由于国际上没有饮用水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且尚无充分科学依据,本标准不再保留。
七、关于标签标识的实施
本标准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4.1和4.2)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要求,在此以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
八、关于桶装水的周转桶的标签
自2016年1月1日起,桶装水周转桶的标签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对于将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产品名称直接注塑凸印或漆印在桶身上的周转桶,对名称进行更正(如通过桶口套标的方式)后允许使用至2016年12月31日,并在产品保质期内销售。
相关链接: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附件详文请点击协会网站http://www.jx-sptjj.com/浏览下载)
关于餐饮环节生肉类食材微生物检测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卫食品标便函〔2014〕171号
中国烹饪协会:
你协会《关于餐饮环节生肉类食材微生物检测事项适用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规定了即食生肉制品和熟肉制品中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致病微生物限量要求,不适用于餐饮环节非即食生肉;《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适用于预包装速冻面米制品的管理,不适用于生肉类食品。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
2014年8月19日
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 第1号)
2015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经审核,现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6-甲基辛醛为食品用香料新品种;氧化亚氮、阿拉伯胶、红曲黄色素、抗坏血酸(维生素C)、迷迭香提取物、二甲基二碳酸盐(又名维果灵)、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磷酸、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迷迭香提取物(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法)等11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用量。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5年1月23日
附件1
β-半乳糖苷酶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序号 |
酶 |
来 源 |
供 体 |
1. |
β-半乳糖苷酶Beta-galactosidase |
两歧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bifidum |
|
附件2
6-甲基辛醛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6-甲基辛醛
英文名称:6-Methyloctanal
功能:食品用香料(合成)
(一) 用量及使用范围
应符合GB 2760中附录B食品用香料使用规定。
(二) 质量规格要求
1. 生产工艺
原料6-甲基辛醇在二氯甲烷溶剂中由催化剂2,2,6,6-四甲基哌啶氧化物催化氧化反应得到。反应完成后除去溶剂,真空蒸馏得到无色液体产物即为食品添加剂6-甲基辛醛。
2. 技术要求
2.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检验方法 |
色泽 |
无色 |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 |
状态 |
液体 |
|
香气 |
青香 |
GB/T 14454.2 |
2.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
含量,w /% |
≥ |
96 |
GB/T 11538 |
相对密度(25℃/25℃) |
|
0.825 – 0.829 |
GB/T 11540 |
折光指数(20℃) |
|
1.422 – 1.427 |
GB/T 14454.4 |
酸值(以KOH计)/(mg/g) |
< |
4 |
GB/T 14455.5 |
附件3
氧化亚氮等11种扩大使用范围、用量的食品添加剂
表1 1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序号 |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功能 |
使用范围 |
1. |
氧化亚氮 |
nitrous oxide |
助推剂 |
稀奶油(淡奶油)及其类似品的加工工艺 |
表2 10种扩大使用范围、用量的其他类别食品添加剂
序号 |
名 称 |
功 能 |
食品分类号 |
食品名称 |
最大使用量/(g/kg) |
备 注 |
1. |
阿拉伯胶 |
其他 |
12.01 |
盐及代盐制品 |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
|
2. |
红曲黄色素 |
着色剂 |
10.02.01 |
卤蛋 |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
|
3. |
抗坏血酸(维生素C) |
抗氧化剂 |
14.02.01 |
果蔬汁(浆) |
1.5 |
|
4. |
迷迭香提取物 |
抗氧化剂 |
12.10.01 |
固体复合调味料 |
0.7 |
|
5. |
二甲基二碳酸盐(又名维果灵) |
防腐剂 |
14.04.02.01 |
特殊用途饮料(包括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等) |
0.25 |
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
6. |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 |
膨松剂 |
06.05.02.01 |
粉丝 、粉条 |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
铝的残留量≤200mg/kg(干样品,以Al计)。 |
7. |
磷酸 |
酸度调节剂 |
15.02 |
配制酒 |
5.0 |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PO43-)计 |
8. |
焦磷酸钠 |
抗结剂、水份保持剂 |
09.04 |
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 |
5.0 |
可单独或与六偏磷酸钠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PO43-)计 |
9. |
六偏磷酸钠 |
抗结剂、水份保持剂 |
09.04 |
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 |
5.0 |
可单独或与焦磷酸钠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PO43-)计 |
10. |
迷迭香提取物(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法) |
抗氧化剂 |
12.10.01 |
固体复合调味料 |
0.7 |
|
12.10.02 |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
0.3 |
||||
12.10.03 |
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包括12.03,12.04) |
0.3 |
关于征求拟批准金箔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的函
国卫办食品函〔2015〕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经审核,拟批准金箔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委食品司,同时提供电子版。
传真:010-52165424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月14日
(附件详文请点击协会网站http://www.jx-sptjj.com/浏览下载)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10 号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9月29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张 勇
2014年12月19日
(详文请点击协会网站http://www.jx-sptjj.com/浏览下载)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11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张 勇
2014年12月31日
(详文请点击协会网站http://www.jx-sptjj.com/浏览下载)
关于同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2个机构作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复函
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5〕11号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推荐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请示》(苏食药监食生〔2014〕35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等26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同意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为茶多酚棕榈酸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新增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联系方式及承检范围见附件。
二、请你局监督检验机构在承担生产许可检验工作中,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指定的承检范围内开展检验工作,不得超范围检验。
(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准确、高效地完成检验工作。
(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有关检验工作委托给其他检验机构。
(四)在检验工作中发现产品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置。
(五)在检验工作中,要注重经验和技术的积累,注重对检验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测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不断提高检验能力和检验水平。
附件:新增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联系方式及承检范围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1月12日
(附件详文请点击协会网站http://www.jx-sptjj.com/浏览下载)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讨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制度体系,12月11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召开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讨会。北京、上海、江苏、安徽、广西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的负责同志参加,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出席会议并讲话。
滕佳材充分肯定了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当前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理念,改革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滕佳材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推进依法行政,研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市场的活力。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也要改革创新,不能按照老的思路、老方法、老模式一直走下去。尤其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改革的新体制,进一步更新理念、完善政策、创新方法,改革生产许可制度。同时,要让许可和监管配套,强化对地方的指导,强化对企业的监管,要把重点放在对企业和生产过程的监管上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与会代表们分别就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有效期限、换证审查、换证检验、简化程序、减少收费、审查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座谈,提出了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有关工作建议。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在汇总分析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研究提出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方案,积极推进食品生产许可的改革工作。
国内外行业动态
万寿菊产业发展研讨会在武汉召开
2014年11月3日,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着色剂专业委员会在武汉铁桥建国大酒店召开了“万寿菊产业发展研讨会”。协会理事长齐庆中、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薛毅、副理事长杜雅正、着色剂专业委员会主任姜祥华、秘书长闫炳宗、副秘书长张慧,以及国内外会员代表和非会员代表共27人出席了研讨会,参加单位主要有万寿菊花种子种植、颗粒加工提取、销售、深加工、研究应用等23个单位。
这次研讨会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大家的沟通和交流,掌握国内万寿菊种子的产销量,叶黄素树脂的库存量和201 5年计划种植面积等相关数据来判断万寿菊叶黄素产业的发展现状。并根据目前市场的供求状况,合理安排明年万寿菊的种植面积,使万寿菊叶黄素产业走上一条健康发展的轨道。协会着色剂专业委员会主任姜祥华主持了研讨会,并做了中国万寿菊叶董素产业的发展状况报告。
(来源: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文件
中食添协[ 2014]38号
关于2014年第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结果的通报
各会员单位、各食品添加剂和配料生产企业: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部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产品进行了2014年第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受国家食药总局委托,现将食品添加剂的抽检结果及专家解读向全行业通报(见附件)。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将生产经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协会,并在生产经营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为食品工业提供高质量的食品添加剂和配料产品
保障食品安全是企业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保证产品质量是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本。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显示食品添加剂产品合格率较高,说明行业绝大多数产品质量有保证,反映出行业的真实生产经营状况。然而产品合格,只是对企业的基本要求,如何稳定和提高产品的质量始终应该是企业的重点工作,所有会员企业都应认真做好产品的安全和质量保证工作,为食品工业提供优质安全的产品。
二、要着力开展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宣传和技术支持工作
虽然在以往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中食品添加剂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很少,然而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环节确实存在一些使用不当,甚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各生产企业除协助政府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非食用物质的非法添加外,也应积极做好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宣传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学习、解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技术上也要给应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持,要确保食品添加剂从生产到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都安全。
三、要加强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消除不安全隐患
食品添加剂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和控制好所用原料,应该重视过程管理,各生产企业在生产中应积极引入GMP. HACCP等先进的食品安全过程管理方法,加强生产全过程的控制,进一步稳定和提高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水平。
附件:关于请组织通报第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的函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关于请组织通报第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结果的函
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
我局第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已完成并组织向部分行业协会(学会).通报了抽检结果。现请你协会(学会)组织向所有会员单位通报本次抽检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并从行业角度提出进一步改进的要求。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通报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告我司。
联系人:陆晶晶
联系方式:lujing,jing@cfsa.net.cn 88330516
2014年12月3日
一、本次食品添加剂抽检项目
本次抽检的食品添加剂主要包括增稠剂(明胶)、复配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用香精。抽检依据《食品添加剂明胶》(GB 6783-19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明胶》(GB6783-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食用香精》(QB/T 1505-2007)、《咸味食品香精》( QB/T 2640-2004)和《食品添加剂乳化香精》( GB10355-200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对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砷、过氧化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共1 8个项目进行了监督抽检。
二、抽检结果
本次抽检食品添加剂样品690批次,覆盖27个生产省份的304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其中:
1.抽检增稠剂(明胶)样品206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0.49%,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
2.抽检复配食品添加剂样品20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抽检食品用香精样品28 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三、不合格项目产生原因
本次抽检的食品添加剂明胶样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1.菌落总数
本次食品添加剂明胶中菌落总数检出值14000CFU/g,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明胶》(GB 6783-2013)中规定了明胶产品菌落总数≤OOOOCFU/g o该指标属于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是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和安全性的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造成该类产品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企业对车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不够重视、原料卫生质量控制不严;消毒等生产过程控制措施不过关;手工操作较多、生产设备简陋、工艺落后;操作人员无菌意识差;运输和保管过程中产品受到污染。
四、相关建议
1.对生产经营者的建议
建议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严把原料关;加强环境卫生条件和消毒过程控制,增强人员卫生意识;切实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严控关键控制点、做好各环节记录;严格依照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生产,确保出厂销售产品质量安全。
2.对消费者的建议
建议采购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企业,要向对方索取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和与产品批号、数量相符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食品添加剂明胶虽然对身体无害,但也不可过量摄入添加明胶的食品,尤其是正在发育的儿童,过量食用会有饱腹感,影响其他营养素的吸收,可能造成营养不良。
(来源: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江西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召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研讨会
2015年2月6日,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在南昌组织召开了由该中心承担,并于2014年立项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和《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3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研讨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省食品添加剂协会等专家出席研讨会并对标准进行指导,浙江华康药业等的10余家典型生产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在研讨会上,起草小组对3个标准的工作进行了汇报,并与专家、企业代表对相关技术工作展开了充分的研讨,并探讨了下一步工作安排。工作情况得到专家们的一致肯定,同时也获得了宝贵的建议。标准起草小组在今后的国家标准制定工作中方向更明确、思路更清晰、方法更科学。
(来源:江西检验检疫局)
农业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2015年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工作。通知要求,今年将深入开展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培育主食加工知名企业和“老字号”。启动实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明确一部分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的主攻方向。
着力提升农产品加工技术装备水平。加快推进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构建“产学研推用”有机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协同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设施装备研发。
(来源:中国食品报)
国家质检总局风险分析过关台湾食品进口解禁
2014年9月,台湾地区爆发食用油品安全事件。为积极应对以保障大陆消费者健康权益,落实《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国家质检总局对台湾涉事企业产品采取了暂停进口措施。2015年1月23日,两岸食品安全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在北京召开两岸食品安全交流会议。台湾方面表示,已清查台湾地区“地沟油事件”涉事食用油脂生产企业,涉事产品也已全部下架、回收处理,希望大陆能够恢复进口台湾有关食品,并向大陆方面提供了技术资料。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专家风险评估结果,解除了对台湾地区生产日期在2014年12月31日之后的陆生动物油脂以外的食用油以及生产日期在2014年11月8日之后的相关食品的进口限制。
(来源:中国食品报)
宁夏进出口清真食品须加贴清真(HALAL)食品认证标识
据新华社报道 宁夏将于明年1月施行的进出口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是进出口宁夏的清真食品,必须加贴“宁夏清真(HALAL)食品认证”标识。
记者从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作为全国唯一的清真食品认证中心——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贸易认证中心,目前已与马来西亚、沙特、埃及、卡塔尔等9个国家和地区的11个机构签署了清真食品标准互认合作协议,并与陕西、云南、甘肃、青海达成了五省区清真食品认证地方联盟标准。
(来源: 新华社)
首批7个河南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布(含馒头、方便胡辣汤等)
按照《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复合调味料》、《发酵型蒸制面制品》、《豆油皮》、《花生糕制品》、《油茶》、《方便胡辣汤》、《水磨白糯米粉》等7项标准的各标准起草负责单位根据标准制订的程序,查阅国内外相关标准技术资料,结合目前的生产水平和经营情况,对市售产品进行采样检测,初步确定各项指标和要求,形成标准草案。经广泛征求社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意见,并由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通过,最终形成标准正式文稿。
2014年,《代用茶》等4项标准的制订已经立项,目前各标准起草单位正在进行前期相关工作。
(来源:大河网)
陕西省卫计委对《饮料中4-甲基咪唑和2-甲基咪唑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初审通告
2015年第2号
依据《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对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料中4-甲基咪唑和2-甲基咪唑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植物提取物中苯并(a)芘的测定 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进行了初审,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2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委综合监督处。
联系人:赵 杨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112号 邮编:710003
电话:029-89620651
附: 《饮料中4-甲基咪唑和2-甲基咪唑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植物提取物中苯并(a)芘的测定 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来源: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从1月1日起,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食用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等25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局只保留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新食品原料和受产业限制食品等个别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
据了解,为确保审批权下放后市州局能“接得住、管得好”,四川省局已对市州局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涉及的各个环节人员进行顶岗轮训和集中培训,同时要求严格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查和审批“三分离”,实行审批项目、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的公开、统一,推进网上审批,提高许可效率。实行“谁许可谁负责”管理责任制,对许可和监管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杜绝违法审批、越权审批、超时审批。
(来源:中国食品报)
2014年饮料市场逢“小年”,除了行业龙头企业的增长下滑外,主要是因为严峻的经济及消费形势造成的,加上2014年夏季全国雨水天气较多,造成了整个市场行情不好。在这样的变革环境下,进入2015年的中国饮料市场发展趋势将会如何?据报道,在娃哈哈集团举行的2015年销售工作会议上,宗庆后对经销商们坦承2014年是近几年来销售业绩最差的一年,整体销售额下降7%。而据统一相关人士透露,2015年统一将重点关注质量型销售的增长,放弃一部分不赚钱业务的增长扩张。
(来源:中国食品报)
科威特颁布有关食品添加剂技术法规草案
2014年12月16日,科威特标准计量局发布G/TBT/N/KWT/256号通报,公布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技术法规草案。该草案的评议截止日期为通报发出后60天,批准日期待定,生效日期为官方公报发布后6个月。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据欧盟网站消息,2014年12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关于批准丁酸梭菌(CBM 588)作为新食品原料投放市场的决定,并规定了其使用规格和指标。当其作为新食品原料用于食品补充剂时,最大剂量为1.35X108CFU/天,还需满足2002/46/EC的相关要求。
微生物指标如下:好氧性菌总数 |
不超过103CFU/g |
大肠杆菌 |
1g量不检出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1g量不检出 |
绿脓杆菌 |
1g量不检出 |
酵母与霉菌 |
不超过102CFU/g |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欧盟修订非动物源饲料和食品清单
欧盟发布法规,修订了需要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非动物源饲料和食品清单。新法规对从第三国进口的非动物源饲料和食品清单进行核查和调整,删除了清单中已完全满足法规要求的商品,添加了需加强官方控制水平的商品。其中涉及到的中国产品为芸苔(其他可食芸苔,“芥蓝”)和茶叶(不管是否加香料),有害物质要求为农药残留,抽检比例分别为20%和10%。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一要及时了解欧盟最新法律法规动态,明确产品出口欧盟具体条件;二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对农药残留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澳新发布食品标准通知公告26-14
据澳新食品标准局消息,12月16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食品标准通知公告26-14,其中包括四项申请与四项提案。
就以下征求意见:
A1097-申请转基因玉米 MON 87411 用于食品;
P1016-氢氰酸在杏仁和其他食品中的有关规定;
P1027- 农业低层次管理及无最大残留限量的兽药管理的有关建议;
批准以下内容:
通过了A1092 -特定的辐照水果及蔬菜;
A1096 -从地衣芽孢杆菌提取出的木聚糖酶用作加工助剂的征求意见;
P1022原料乳产品生产和加工要求标准;
P1025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征求意见;
A1039 - THC Hemp 作为食品;
以及与食品标准1.4.2当中最大残留限量修订有关事项。
原文链接:http://www.foodstandards.gov.au/code/changes/circulars/Pages/NotificationCircular26-14.aspx
欧盟修订核黄素的使用条件
8月26日欧盟发布(EU)No923/2014号委员会条例,修订(EC)No1333/2008号法规附录II,批准核黄素铝色淀(aluminium lakes of riboflavins)的使用,并就核黄素的规格修订(EU)No 231/2012号法规附录。
新法规同时还延长胭脂虫红、胭脂红酸、胭脂红铝色淀在成熟干酪、预制肉、加工鱼和水产品、鱼卵、酒精饮料中的使用日期。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欧盟就甲酸钙作为动物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与效能发布意见
据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消息,11月18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就甲酸钙作为动物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与效能发布了意见。
目前欧盟已批准甲酸钙作为防腐剂用于动物饲料,然而并未获准为食品添加剂。有关文献资料证实,甲酸钙按照最大使用量(15000 mg甲酸钙/kg成品饲料或10000mg甲酸/kg 成品饲料)用于育肥鸡与育肥牛时,不会对动物健康产生影响。
原文链接:<http://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doc/3898.pdf>
加拿大拟批准纤维素酶等三种酶用于啤酒麦芽浆
据世贸组织(WTO)消息,2014年12月加拿大卫生部发布G/SPS/N/CAN/904号通报,修订食品酶允许列表,拟允许三种酶用于啤酒麦芽浆。
这三种酶提取自踝节菌属埃默森蓝状菌(Rasamsonia emersonii),分别为纤维素酶(Cellulase)、萄聚糖酶(β-glucanase)和木聚糖酶(Xylanase)。
(来源:食品伙伴网)
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2014年12月24日美国FDA发布通报,再次确认糖精作为食品添加剂。据报道,自发布批准糖精的终期条例以来,美国FDA收到了部分反对意见。然而对这些反对意见进行评审后发现,这些意见缺少更改或者撤回终期条例的基础。因此美国FDA再次重申糖精(Advantame)可以作为非营养性甜味剂,用于食品(不包括肉、禽产品)。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据1月13日美国媒体消息,美国FDA删除了未履行本年度重新注册登记食品企业的注册代码。被取消注册登记号的食品企业,其原有注册登记号将无法重新恢复。
按规定,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相关食品企业应重新注册,获得新的注册登记号。缺少企业有效注册代码,相关企业产品在到达美国口岸前,将无法按照程序提交提前通知报告,相关货物将被迫滞留在美国口岸,后续通关工作将要履行“进口自动扣留”程序。
(来源:食品伙伴网)
加拿大就酵母甘露糖蛋白作为葡萄酒添加剂征求意见
1月13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G/SPS/N/CAN/909号通报,就酵母甘露糖蛋白(Yeast Mannoproteins)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葡萄酒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23日。
酵母甘露糖蛋白用于葡萄酒,可抑制酒石酸氢钾结晶形成,无安全风险。
( 来源:WTO网站)
欧盟食品安全局就一种热处理乳制品作为新型食品的安全性发布意见
据欧盟食品安全局消息,1月11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就一种热处理乳制品作为新型食品的安全性发布意见。
该乳制品以xylanisolvens DSM 23964杆菌进行发酵,发酵后产品经过75摄氏度热处理一小时,确保发酵菌死亡。
经过评估,欧盟专家组认为,关于xylanisolvens DSM 23964菌的资料充分,在建议用途和建议的使用限量下该菌株是安全的。
(来源:食品伙伴网)
欧盟批准地克珠利作为饲料添加剂
2015年1月14日,欧盟发布法规(EU)2015/46,批准地克珠利作为鸡和火鸡育肥、珍珠鸡繁殖和育肥的饲料添加剂使用。饲料添加剂详细信息如下:
添加剂名称 |
组成、化学式、描述、分析方法 |
适用范围 |
最小含量 |
最大含量 |
其他 |
法规失效日期 |
CFU/kg新鲜材料 |
||||||
地克珠利0.5g/100g EC 3.2.1.1 |
添加剂构成: 地克珠利:5g/kg 淀粉:15g/kg 小麦粉:700g/kg 碳酸钙:280g/kg 检测方法: 饲料中地克珠利的测定: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法在280nm处紫外检测[(EU)No152/2009号法规]。 |
鸡育肥火鸡育肥 珍珠鸡育肥和繁殖 |
0.8 |
1.2 |
1、该添加剂应以预混合物的形式添加入复合饲料。 2、地克珠利不应与其他抗球虫药混合使用。 3、处理过程中应戴上呼吸护具、护目用具、手套等。 4、许可持有人应实施抵御细菌和艾美耳球虫属的销售前监控计划。 |
2025.2.4 |
(来源:食品伙伴网)
【协会工作六则】
★2014年12月23日,我协会工作人员走访了金穗丰公司。详细了解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所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该公司的严峻的经济形势下,群策群力,把握机会,抓住机遇,稳定客户,扩展新市场,企业生产逆势而上,企业实现满负荷生产,预计今年产销将能达到2位数增长。
★协会二届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4年年会)如期于2015年1月20日在昌举行。来自全省各地的105名企业代表与协会专家组组长、省政协副主席李华栋教授及专家组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处室负责人与兄弟协会领导应邀莅会指导。
会议对2014年协会的工作做了全面的回顾总结,向大会汇报了协会2014年财务收支情况,及提议适当调整部分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标准及对增补常务理事单位事项作了情况说明。协会秘书处还就当前我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产品标准与监管法律法规建设进展情况做了介绍。
最后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协会年度财务报告及调整部分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标准;表决通过了增补枫睛、狮王、中盈、朵美等四个企业为本届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2015年2月5日,我协会工作人员走访了维尔宝生物有限公司,该公司一片繁忙景象,员工正加班加点的赶做生产订单。据公司杨总介绍年前还有一大批的订单需要出货,厂房基本没有存货。员工过年期间都要加班加点的工作。
★FIC2015上海展会各项会前参展准备工作已就绪,与省商务厅贸促会商议力争FIC展列入重点扶持展会,争取相关优惠参展补贴。
★为更好的开拓国际市场,今年协会继续与省贸促会合作,积极动员组织企业一道统一组团参加将于2015年5月土耳其(伊斯坦布尔)食品配料展、2015年7月美国(芝加哥)食品科技展和2015年9月在泰国曼谷举办的亚洲食品配料展。现有关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展开。
★2015年2月10日,我协会工作人员走访了南科公司。详细了解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由中国农大功能食品与果蔬加工新技术研究室及南昌大学食品系作为技术支持,在当今严峻的经济形势下,群策群力,把握机会,抓住机遇,精耕细作,稳定客户,扩展新市场,企业生产蒸蒸日上。
省内行业动态
江西省质监局关于2014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和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工具产品质量全国联动抽查我省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局:
2014年4月至10月,质检总局组织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和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工具产品质量进行了全国联动抽查。现将全国联动抽查我省产品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联动抽查共抽查了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获得生产许可的5982家企业生产的6660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合格6590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8.9%。其中,抽查了我省162家企业生产的174批次产品,合格173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9.4%。
二、结果分析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共抽查了153家企业生产的165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锑、乙醛含量、酚等24个项目。抽查发现,有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溶剂残留(苯类)。
(二)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工具:共抽查了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检验项目包括物理强度指标、理化指标及微生物指标三部分,不同产品涉及到检测项目累计50余项,主要涉及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致病菌(溶血性链球菌)、脱色试验(正己烷)、蒸发残渣(4%乙酸)、抗张指数、滤水时间、伸长率等检测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质量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三、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联动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有关设区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抽查中产品质量被判不合格的企业,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并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产品质量问题,要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获证规定生产条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对继续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和不能持续保持获证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要严格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督促生产企业迅速查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质量问题,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质量保障能力,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限期进行复查。
本次联动抽查结果汇总表及检验报告已发送相关设区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局,请有关设区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局于2014年12月30日前按照附件2格式将后处理情况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省局监督处。
省质监局
2014年12月24日
(来源:江西省质监局)
江西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如期召开二届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4年会)
协会二届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4年年会)如期于2015年1月20日在昌举行。来自全省各地的105名企业代表与协会专家组组长、省政协副主席李华栋教授及专家组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处室负责人与兄弟协会领导应邀莅会指导。
年会对2014年协会的工作做了全面的回顾总结,向大会汇报了协会2014年财务收支情况及提议适当调整部分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标准,及对增补常务理事单位事项作了情况说明。协会秘书处还就当前我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产品标准与监管法律法规建设进展情况做了介绍。
会议认真分析了2014年度全省行业生产经营运行态势。就2015年协会的主要工作做了部署和安排,提出了要求和建议。会议中各会员企业就当前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座谈。
最后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协会年度财务报告及调整部分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标准;表决通过了增补如枫睛、狮王、中盈、朵美等四个企业为本届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会议按排紧凑。开得生动,反响热烈。
江西省调味品协会第八次会员大员
2014年年会顺利召开
江西省调味品协会第八次会员大会暨2014年会于2015年1月28日下午在汇景国际酒店四楼宴会厅召开,来自全省各地的50名企业代表出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李华栋教授发来祝贺信预祝大会成功。
会议由秘书长邓宏光宣读了2014年度调味品行业受表彰的企业和个人,并颁发了奖状。
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食品协会、食品工业协会等相关兄弟协会领导也应邀到会表示热烈祝贺。
江西省食品协会第一届二次会员大员
暨2014年年会顺利召开
江西省食品协会第一届二次会员大会暨2014年会于2015年1月30日下午在南昌立生国际酒店国际厅召开。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梁义敏副局长,食品安全监管处陈少龄处长等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省各地的100名企业代表出席会议。
会议由聂惠珍秘书长主持,会长李国勇作了协会年度工作报告,秘书长作了协会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同时还宣读了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名单并颁发了证书牌扁。
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食品工业协会等相关兄弟协会领导及南昌大学及食品学院、江西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领导与专家也应邀到会表示热烈祝贺。
关于公开征集2015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公告(2015年2号)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5年第2号
关于公开征集2015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立项建议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我委已基本完成了全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我委从即日起向全省公开征集2015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立项依据
立项建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范围;
(二)符合我省食品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以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
二、拟立项的领域
(一)现行食品标准清理建议新制定的标准;
(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整合工作中认为需要新制定的标准;
(三)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涉及的食品在我省有食用习惯或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标准;
三、立项建议要求
(一)任何单位、个人、组织可以提出立项建议。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应当为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二)建议立项的标准应当有充分的研究数据和结论,提交立项建议的同时应当提供支持立项建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关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
(三)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当具有标准制定、修订的工作经验和科研设备,能支持标准起草人工作,确保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四)标准起草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法规,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学风严谨,责任心强。
四、报送时限与程序
请于2015年2月28日前向我委报送立项建议,立项建议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见附件)格式填写,并同时报送相关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等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立项建议,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公开征求拟立项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意见。
报送地址: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公室(南昌市北京东路555号 省疾控中心,邮编330029,电话:0791-88300876)。
特此公告。
2015年1月28日
附件:
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标准名称 |
|
制订或修订 |
□制订 |
||
□修订 |
被修订标准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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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选择字典(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生产经营规范、食品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营养和特殊膳食、农残、兽残、其他) |
||
项目提出单位 基本情况(必填) |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
候选起草单位 (如与提出单位相同,则不需填写) |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完成项目所需时限 |
(年) |
||
拟解决的食品安全 问题 |
(不超过200字) |
||
立项背景和理由 |
(不超过300字) |
||
主要技术指标已开展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 |
(不超过300字) |
||
标准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
(不超过300字) |
||
国际同类标准和国内相关法规标准情况 |
(不超过300字) |
||
项目成本预算 |
万元 |
||
经费使用计划 |
(逐一列出经费使用项目及拟支出经费数) |
企业动态
德兴市百勤实业集团
管理沟通是企业组织的生命线
2015年1月中旬,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参与了标准化部组织的《管理沟通是企业组织的生命线》专题学习。
管理的过程,也就是沟通的过程。通过了解客户的需求,整合各种资源,创造出好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客户,从而为企业和社会创造价值和财富。
1、没有沟通,就没有管理
企业管理有四种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而贯穿在其中的一条主线即为沟通。沟通为实现其管理职能的主要方式、方法、手段和途径。
2、要建立内外部沟通机制
外部沟通是通过公共关系手段,利用大众传媒、内部刊物等途径,与客户、政府职能部门、周边社区、金融机构等,建立良好关系,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创造好的发展氛围;内部沟通方面是建立健全规范公司会议系统,使公司各种指令、计划信息能上传下达,相互协调,围绕企业各项指标的完成统筹执行。
让管理者意识到沟通的重要性。在公司内建立良性的沟通机制,并且做到从“头”开始抓沟通。
3、以良好的心态与员工沟通
与员工沟通必须把自己放在与员工同等的位置上,“开诚布公”、“推心置腹”、“设身处地”。应抱有“五心”,即尊重的心、合作的心、服务的心、赏识的心、分享的心。只有具有这“五心”,才能使沟通效果更佳,尊重员工,学会赏识员工,与员工在工作中不断地分享知识、分享经验、分享目标、分享一切值得分享的东西。
公司全体管理人员一致认为管理其实很简单,只要与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让员工参与进来,自下而上,而不是自上而下,在企业内部形成运行的机制,就可实现科学的管理。
南昌朵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泰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赣鄱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举办2014员工秋冬运动会
2014年12月13日,南昌朵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泰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赣鄱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在泰康、朵美公司厂区内共同举办了2014员工趣味运动会。来自各部门的百余名员工报名参加了比赛,公司领导和员工们同场参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公司为了关怀员工家属,特意为员工家属小朋友们举办的儿童趣味游戏项目。
本次运动会为了突出趣味性,鼓励全员参与,组织者在以往传统运动会项目上做了颠覆性改革,取消了以往的乒乓球、羽毛球、长跑、短跑、拔河等竞技类项目,改为人人可参加的团队娱乐项目,包括灌篮高手(儿童项目)、套圈圈(儿童项目)、快乐大脚、滚铁环、一杆进洞、毛毛虫竞速、协力竞走、袋鼠运瓜八个项目。让各位选手在比赛中体验团队协作的精神,在竞赛中感受游戏带来的快乐,让大家平日工作中的压力得到有效释放。
运动会结束后,员工们纷纷表示,趣味运动会很有意义,在强调“团队”和“趣味”的比赛中,不仅增强了大家体育锻炼的意识,还收获了欢乐,更深切地感受健康运动和快乐团队的重要意义,增强了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江西中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5日,江西中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携手兄弟公司(广州味正,江西家富调味品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了“2014”年公司年会”,全体员工济济一堂,总结2014年度的成绩,部署2015年度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展望前景。
大家欢聚一堂
会上公司总经理发表了讲话,共同回顾了公司成立发展历程,总结了14年公司的整体发展情况及15年的经营思路,肯定了在2014年经济大环境不太景气的情况下,公司的销售仍然保持增长势头。这一成绩,离不开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并希望大家以一如既往的激情和态度,争取在2015年,公司的销售业绩再创辉煌。
此次年会公司为员工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和团队合作的舞台,各部门的同事们带来了形式各异、让人目不暇接的表演,中间还穿插了新颖别致的员工互动环节,随着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和特等奖的抽取,不断掀起年会一轮又一轮的高潮。歌声、掌声、欢呼声一直在会场上荡漾。
通过本次年会,大家庭其乐融融,大家期待在新的一年里,能再接再厉,再创辉煌!
江西味元食品有限公司
为了提高生产能力,扩大经营范围,江西味元食品有限公司制定了2015年的生产技术改造计划,同时积极办理调味料生产许可证,来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环境,从而全面提高公司的销售业绩。目前,我们新投入的2吨反应釜和
关于调味料的生产许可证办理工作,目前我们已经取得省卫计委颁布的企业标准,正在加紧办理材料申报工作。预计在2015年5月份能办完有关的申报和审查工作。通过这两项工作,我们可以更加灵活地进行计划生产和市场销售,也为公司新的一年实现更大的发展目标添砖加瓦。
江西南科食品有限公司
天接云涛,斗转星移。伴随着时间的节点,我们迎来了崭新的、充满期待的2015年。回望2014年度,感受到公司及身边的人这一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我们的品牌在快速提升着,身边的同事也都在不断进步着,朝着同一个目标奋斗着。新的一年到来了,我们南科食品有限公司时刻准备以全新的面貌迎接新年的各种挑战.创造跟好的成绩。南科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的一年里祝大家万事总如意,钱途千万里!
在完成对新西兰新莱特、澳大利亚玛纳森、英国维多麦等的收购后,光明食品集团对以色列最大食品公司Tunva56%的股权交割将于明年1月5日前完成。
这是光明近年来在国际化战略上的又一大动作,公司对意大利Salov集团多数股权的交割也即将完成。
据介绍,未来光明将加快在乳业、糖业、现代农业和牧业等核心产业的全球布局,成为真正按照国际化规则整合国际资源,运营、流程、组织架构都适应全球布局的本土化跨国公司。目前,旗下玛纳森、维多麦等品牌都已启动上市计划。
(来源:中国食品报)
全球粮食价格连续三年下跌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8日发布的最新数据,2014年全球粮食价格平均指数为202,比2013年下降3.7%。这已是全球粮食价格连续第三年下跌。
粮农组织的数据显示,在经历三个月的价格稳定之后,世界粮食价格指数在去年12月再次下滑,供应和库存充足、美元强势反弹以及油价大跌是其主要原因。
12月的粮食平均指数为188.6,受糖类和棕榈油影响,比11月下跌了1.7%。
而从全年来看,粮食价格下跌明显。以谷物类价格为例,因预计产量创新高和库存充裕,其平均价格在2014年比前年下降了12.5%。
数据显示,谷物、糖类、植物油、奶制品这四类商品价格已几乎下滑到近五年的最低点。
不过,肉类价格却在2014年创下新高,平均指数比2013年上涨了8.1%。有学者认为,这可能是源于对俄罗斯肉类出口下滑的恐慌,以及对气候问题的忧虑。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西班牙塑料技术研究所(Aimplas)已参与Banus研究项目,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无论再生材料的质量如何,都要确保食品包装中功能性阻隔层的安全性。
Banus项目作为欧盟第七框架计划的一部分得到资金补助,于去年7月开始,计划持续时间为24个月,预算为110万欧元。该项目由9个来自6个不同国家的组织构成,包括Aimplas。Banus项目的建立是为了确保在使用塑料和纸质再生材料的情况下,食品包装的高效阻隔性以及保持食品安全性,即使材料来自未经授权的食品包装回收过程。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多个国家相关部门纷纷发出指示,表示要修改或调整食品包装的成分、标准甚至要求统一更换新包装。
美国
将禁止食品包装中部分化学物质
据美国食品安全新闻网最新发布的消息,美国自然资源保护组织、乳癌基金组织等九大组织联合向FDA发起请愿,要求禁止食品包装中有害健康的部分化学物质——高氯酸盐以及长链全氟化碳类物质。据了解,高氯酸盐主要是添加在食品包装的密封垫片中,以减少干燥食品包装中的静电;而长链全氟化碳类可防止油脂浸入食品包装的纸张与纸板,如披萨包装盒与三明治包装。
九大组织的行动签署人表示,两类化学物质可危害胎儿发育、雄性生殖系统、婴儿出生前后的大脑发育,还可引起癌症。
韩国
拟修订食品容器和包装标准规范
韩国近日向WTO秘书处发出通报,标题为韩国拟修订食品器皿、容器和包装标准规范(G/SPS/N/KOR/481)。该本法案修改内容涉及:阐明合成树脂涂层金属和木材的规定;迁移试验测试解决方案的加工温度为60℃至70℃(一般使用温度超过70℃);如食品兴奋剂成分为水或4%醋酸,则温度变化介于95℃至100℃;修改食品兴奋剂砷含量,将合成树脂、木材及淀粉水改为醋酸4%;取消用于所有食品使用器皿迁移试验的食品兴奋剂50%的乙醇(水、4%醋酸、5%乙醇及n-庚烷);制定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乙醛(6mg/L)的规范和相关测试方法;对于无规范的疑似有害材料,制定新法规,使其有可能结合其他合成树脂规范使用;将术语“非挥发残留”替换成“整体迁移”并重组玻璃、陶瓷、瓷釉及陶器规范表。
厄瓜多尔
要求所有食品饮料必须使用新包装
厄国家卫生监管部门要求市售食品饮料在2014年11月29日前更换标成有健康提示的新包装。
截止到12月2日,仍有23%的商品尚未更换新包装。对此,厄食品饮料制造商联合会表示,部分商品未更换新包装是因为此类商品在规定下发前生产且目前尚未过期,希望不要被强制下架。厄工业部长称,针对此种情况,或将允许厂商在旧包装上粘贴健康标识以达到要求。
(来源:食品工业科技网)
2014年9月13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14/663/EU号委员会建议,修订2013/711/EU号建议的附件,关于减少饲料和食品中存在的二噁英、呋喃和多氯联苯。2013/711/EU号建议的附件由该建议的附件取代。附件内容如下:
食品 |
二噁英+呋喃(WHO-TEQ)的触发行动水平 (1) |
类二噁英多氯联苯的触发行动水平(WHO-TEQ)(1) |
以下动物的肉和肉产品(不包括可食下水) (2) |
|
|
牛和羊 家禽 猪 混合脂肪 |
1,75 pg/g 脂肪 (3) 1,25 pg/g脂肪 (3) 0,75 pg/g脂肪 (3) 1,00 pg/g脂肪 (3) |
1,75 pg/g脂肪 (3) 0,75 pg/g脂肪 (3) 0,50 pg/g脂肪 (3) 0,75 pg/g脂肪 (3) |
养殖鱼和养殖水产品的肉 |
1,50 pg/g 湿重 |
2,50 pg/g 湿重 |
1,75 pg/g脂肪 (3) |
2,00 pg/g脂肪 (3) |
|
鸡蛋和蛋制品 (2) |
1,75 pg/g脂肪 (3) |
1,75 pg/g脂肪 (3) |
用作食品补充剂的黏土 |
0,50 pg/g 湿重 |
0,50 pg/g 湿重 |
谷类和油料种子 |
0,50 pg/g 湿重 |
0,35 pg/g 湿重 |
水果和蔬菜(包括新鲜药草) (4) |
0,30 pg/g 湿重 |
0,10 pg/g 湿重 |
注:
(1)上界浓度:上界浓度的计算是通过假定所有低于定量低限的同类物的值等于定量低限。
(2)该目录中的食品定义见关于动物源食品特殊卫生规则的(EC) No 853/2004号法规。
(3)触发行动水平(action levels)不适用于脂肪含量<2%的食品。
(4)对干制水果和干制蔬菜(包括干制药草),适用(EC) No 1881/2006法规的第2条。对干制药草,作为干燥结果的浓缩系数7必须纳入考虑。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年9月12日,欧盟发布(EU) No 969/2014号法规,修订关于食品添加剂(EC) No 1333/2008号法规的附件Ⅱ中关于抗坏血酸钙(E 302)和海藻酸钠(E 401)在一些未加工的水果和蔬菜中的使用规定。修订如下:
E编号 |
名称 |
限量标准(mg/l或mg/kg) |
脚注 |
限制/例外 |
E 401 |
海藻酸钠 |
2400 |
(82) |
仅限预包装冷藏未加工水果和蔬菜,销售给最终消费者。 |
(82)只能与E 302联合作为上光剂使用,终产品中最高含量为E 302:800mg/kg。 |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美国调整肉制品中番茄红素限量标准
美国农业部消息,即食肉制品(RTE)中番茄红素限量标准放宽5倍。对番茄红素提取物,由原来的10毫克/千克(最大允许使用限量AML)放宽到现在的50毫克/千克;对番茄红素浓缩物,由原来的20毫克/千克(最大允许使用限量AML)放宽到现在的100毫克/千克。
由于加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影响,肉制品成品颜色会变成消费者不喜欢的变灰白色,为弥补这一缺点,生产厂家通常会在肉制品中添加洋红、番茄红素等色素改善肉制品成品色泽。
(来源:食品伙伴网)
英研究发现食品添加剂丙酸盐有助于防止过量饮食
英国科学家称肥胖者食用食品添加剂丙酸盐后,吃自助餐时食量会减少15%。研究人员认为,服用这种添加剂可以防止过量饮食。
研究人员发现,常添加于面包和冰沙中的食品添加剂丙酸盐会导致长久的饱腹感,这种丙酸盐可以在肠道消化过程中自然产生。研究人员称,丙酸盐可激发肠道产生可作用于大脑的激素,从而使饱腹感来得更快且持续时间长。
研究人员设计实验进行验证,实验过程中,其中一组志愿者服用丙酸盐,而另一组服用等量的天然的多糖木香素作为对比组。实验结果表明,丙酸盐能有效防止饮食过量。除此之外,服用丙酸盐之后,胃和肝脏上的脂肪减少。
研究人员称,丙酸盐可以促进肠道激素的产生从而控制食欲。为有效地减肥,可以在面包和冰沙中人工添加丙酸盐。
(来源:环球网)
日本研究称:加热蛋白溶菌酶能杀灭诺如病毒
日本东京海洋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日前宣布,在实验中发现,加热处理鸡蛋蛋白中含有的溶菌酶,能杀灭活诺如病毒。这是由于溶菌酶能破坏包裹诺如病毒基因的外壳。
诺如病毒会引发急性肠胃炎和食物中毒。这种病毒具有强大的感染力,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抗病毒剂。
研究人员指出,实验鼠诺如病毒和人类诺如病毒从遗传学上来看非常类似,所以这种加热变性处理的蛋白溶菌酶对人类诺如病毒应该也有效果。他们希望将其制成消毒喷雾剂,在下一年度达到实用化。
(来源:环球网)
企业论坛
降甜剂对“无糖” 食品的降甜技术
“无糖”食品,在我们的生活中到处可见,如无糖月饼,无糖饮料,无糖冰淇淋,无糖口香糖,无糖烘焙食品等等,最具代表性的则属加入木糖醇做的各类产品了。“无糖”食品对不少人来说是和健康有关的食品。
所谓“无糖食品”,一般是指不含蔗糖(甘蔗糖和甜菜糖)、葡萄糖、麦芽糖、果糖等的甜味食品,但是无糖食品会含有糖醇(包括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甘露醇)等甜味替代品。按照欧洲国家的通常概念,无糖食品不能含有蔗糖和来自于淀粉水解物的糖,包括葡萄糖、麦芽糖、果糖、淀粉糖浆、葡萄糖浆、果葡糖浆等。根据我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无糖”是指固体或液体食品中每100克或100毫升的含糖量不高于0.5克。
最具代表性的木糖醇的特点是热量低,人体不易被吸收,但是他比蔗糖甜,相当于蔗糖的1.2倍的甜度,使用木糖醇生产出来的产品其甜度高。“糖度”和“甜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消费者对“糖”和“无糖”的理解是:糖就是甜的,无糖就是不甜的。这就是消费意识与专业知识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推广瓶颈。无糖食品生产企业大多数都遇到同一个问题:“含糖”食品怎么解决产品生产工艺必须用糖但又必须降低甜味的要求,能真正的做到功能和口感同步,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哈尔滨商业大学食品科学院博士生导师张守文教授在《中华烘焙》上有一编文章,从专业角度对“无糖”食品的概念作过详细的解述,同时对市场前景分析说:“无糖”的背后是民生健康的大市场。“十二五规划”里面,民生是排在第一位的,这种以健康为导向的民生食品,相信其市场空间是无限的。因此说明从国家与相关专家的层面,直至每个消费者都非常关心的是民生与健康的问题。
无糖食品的产品功能,企业都能做到,但要从功能上和口感上同步做到让消费者满意,就需要我们企业从根本上解决一个问题:产品的功能与加工工艺必需使用糖,而使产品的口感味道 “不太甜”或 “低甜”,让消费者对产品的功能放心,从心理口感上也能放心。
我们企业传统工艺降甜是使用食盐,做出来的产品口感不太纯,不能达到高品质的舒适口感。如使用降甜剂降甜的产品则无杂味,低甜或无甜而没甜腻。下面介绍成功使用降甜剂产品的情况。
一、降甜剂曾用名:遮甜粉(甜味抑制剂)
产品名称:降甜食用香精
配 料:2-(4-甲氧基苯氧基)-丙酸钠,麦芽糊精
执行标准:QB/T1505-2007
许可生产QS证:赣XK13-217-00019
功能味觉特征:
本品为蔗糖和其他功能性甜味剂的降甜剂
用 量:万分之1-5(可任意调整至最佳口感)
使用范围:
它可应用于糖果、口香糖,月饼、馅料、蜜饯、巧克力、果脯、酥糖、冰淇淋、焙烤食品、冷冻乳制品、甜点、果酱、果冻、饮料、调味品等食品中调整甜味口感。
权威认证:
降甜剂在2002年被全球最高权威的世界卫生组织(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对此评价结果显示:
(1) 降甜剂是一种安全无毒的甜品降甜剂(JECFA编号102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760 (编码S0341)
以上都是国家和国际权威单位JECFA收编在册、并公布为安全无毒的降甜食用香精。绿藤食品科技研发有限公司是全国第一家从引进、登记合法生产销售降甜剂的公司已与。上海海融食品工业公司、天津市福厦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海新食品有限公司等3000多家从事食品行业的建立了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市场空间无限,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甜而不腻”的食品健康发展做出贡献。我们愿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奉献给消费者。
(作者:黄贤明。抚州绿藤食品科技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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