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国内外行业动态 > 正文

世界各国、地区及组织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汇总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11-05   浏览次数:0


  食品安全作为全世界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食品出口企业应时刻关注各国食品安全相关法规食品添加剂作为食品中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的物质,在食品安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关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的同时,有关食品添加剂的规格标准每个国家也有不同的要求。此次,食品伙伴网20余国家、地区及组织食品添加剂规格的执行要求进行了汇总,分两期对相关内容进行介绍,本期主要介绍主流国家、地区或组织对食品添加剂规格相关规定。

 

1、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CAC《食品添加剂规格目录》中规定:食品添加剂规格由粮农组织/世卫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并在粮农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第1号专论《食品添加剂规格汇编》和同系列后续出版物中发布。

 

2、欧盟

 

欧盟法规(EUNo 231/2012为法规(ECNo 1333/2008附件IIIII的食品添加剂制定了规格标准。

 

2.1、英国

 

英国《英格兰食品添加剂、香料、酶和萃取剂条例 2013》、《苏格兰食品添加剂、香料、酶和萃取剂条例 2013》、《北爱尔兰食品添加剂、香料、酶和萃取剂条例 2013》和《威尔士食品添加剂、香料、酶和萃取剂条例 2013》中指出食品添加剂规格应符合欧盟法规 (EUNo 231/2012的规定。

 

2.2、爱尔兰

 

爱尔兰《欧盟(食品添加剂)条例 2015》中规定:如果食品经营者未能确保其在市场上投放的食品添加剂符合欧盟条例(EUNo 231/2012附件中规定的规范即属犯罪。

 

2.3、马耳他

 

根据L.N.54 of 2005《允许的食品添加剂法规 2005》第5.1条规定: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应符合委员会指令2008/84 / EC规定的纯度标准(经指令2009/10 / EC2010/67 / EU修订)。但需说明的是:目前委员会指令2008/84 / EC已被法规(EUNo 231/2012废止,因此实际应执行(EUNo 231/2012中规定的纯度标准。

 

3、美国

 

美国食品添加剂的规格标准应参考《美国联邦法规》第21篇中食品添加相关法规和《食品用化学品法典》(FCC)中的规格要求,其中FCC通过引用被纳入许多食品添加剂法规。

 

4、加拿大

 

加拿大《食品药品条例》对食品添加剂的规格标准作出了规定,同时指出若条例中没有的食品添加剂规格,则必须满足FCCJECFA制定的规格要求。

 

5、澳新

 

《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录3指出:食品添加剂应符合本章节中列出的规格标准,或符合JECFAFCC和欧盟条例(EUNo 231/2012等相关规定。

 

6、俄罗斯

 

俄罗斯食品添加剂规格应符合关税同盟技术法规《食品添加剂、香精和加工助剂的安全要求》中的规定。

 

7、日本

 

日本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应符合《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基准(添加剂部分)》中的规定。

 

8、韩国

 

韩国《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及规格》对各类添加剂规格标准进行了规定。

 

9、中国港澳台地区

 

9.1、中国台湾

 

《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中制定了食品添加剂规格。

 

9.2、中国香港

 

香港本身法规中并未规定食品添加剂规格,但根据食物安全中心的网站资料,香港建议食品企业登录CAC专家委员会的网站,参考食物添加剂的安全评估结果和规格。

 

9.3、中国澳门

 

澳门并未在法规中制定食品添加剂规格,但在食品安全中心关于澳门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介绍中提及澳门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会参考FAOWHO的食品添加物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对食品的风险评估结果。

 

1.泰国

 

泰国《食品添加剂》法规中指出:食品添加剂应具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质量或标准

 

1)食品法典咨询规范中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标识和纯度;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委员会批准的公告;

 

3)经食品问题分析和技术考虑小组委员会批准。

 

2.新加坡

 

新加坡《食品条例》第154)条规定:任何人不得进口、出售、宣传、制造、交付任何许可的食品添加剂,除非该食品添加剂的纯度符合本部分规定的规格。如果没有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纯度应符合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FAO / WHO)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的建议。

 

3.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标准局按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制定了MS 1282系列9个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分别为:《食品添加剂规格 第1部分:酸度调节剂》、《食品添加剂规格 第2部分:防腐剂》、《食品添加剂规格 第3部分:抗氧化剂》、《食品添加剂规格 第4部分:增味剂》、《食品添加剂规格 第5部分:稳定剂、增稠剂和胶凝剂》《食品添加剂规格 第6部分:溶剂》、《食品添加剂规格 第7部分抗结剂》、《食品添加剂规格 第8部分:色素》、《食品添加剂规格 第9部分:乳化剂》。

 

4.菲律宾

 

菲律宾《食品添加剂列表》(2006更新版)规定:根据本通函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具有适当的食品级质量,并且始终符合食品法典委员会(CAC),JECFA建议的适用的标识和纯度规格。在没有的情况下,这些规范由负责的国际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在安全性方面,食品级质量是通过符合整体规范而不仅仅是个别标准来实现的。

 

5.越南

 

越南制定了食品添加剂系列的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防腐剂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稳定剂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金属螯合剂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色素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固化剂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合成甜味剂国家标准》。

 

6.文莱

 

文莱《公共卫生(食品)条例》规定:在文莱进口、出售、宣传、制造、交付任何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的纯度应符合本法规规定的规格。如果没有这样规定,允许的食品添加剂的纯度应符合JECFA的建议。

 

7.印度

 

印度在《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产品和食品添加剂标准)条例 2011》中制定了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

 

8.斐济

 

斐济《食品安全条例2009》的PART II CAC的关系中规定:如果产品没有根据该法或条例制定标准,则可以使用相关的Codex标准,但需符合本条例的相关规定。PART VI 271)规定,除非本条例有规定,否则在食品中允许使用在Codex标准《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中列出的食品添加剂,并且最大使用限量满足标准要求。

 

9.南非

 

南非《杂项食品添加剂条例》中指出:在南非没有制定明确的杂项食品添加剂规格的情况下,执行CAC推荐的食品添加剂规格,以及由信誉良好的国家或国际机构制定的适当规格。

 

《食品着色剂条例》中指出:食品着色剂应遵守JECFA发布的食品着色剂标识和纯度的最新规范,如果着色剂未在该规范内规定,则参考《食品化学品法典》(FCC)的规定。

 

《防腐剂和抗氧化剂条例》中规定了相应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规格标准。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网站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版权所有:江西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赣ICP备12003430号-1  E-mail:jxfadda@sina.com
地址:南昌市民德路337号附1号A座1105室 电话:0791-86787265  传真:0791-86780211
技术支持:南昌网络公司 珠峰科技
备案号: 赣ICP备18000541号-1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