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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15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公告(2015年2号)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2-02   浏览次数:59

 关于公开征集2015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公告(20152号)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5年第2

 

关于公开征集2015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立项建议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我委已基本完成了全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我委从即日起向全省公开征集2015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立项依据

立项建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范围;

(二)符合我省食品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以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

二、拟立项的领域

(一)现行食品标准清理建议新制定的标准;

(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整合工作中认为需要新制定的标准;

(三)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涉及的食品在我省有食用习惯或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标准;

三、立项建议要求

(一)任何单位、个人、组织可以提出立项建议。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应当为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二)建议立项的标准应当有充分的研究数据和结论,提交立项建议的同时应当提供支持立项建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关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

(三)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当具有标准制定、修订的工作经验和科研设备,能支持标准起草人工作,确保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四)标准起草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法规,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学风严谨,责任心强。

四、报送时限与程序

请于2015228日前向我委报送立项建议,立项建议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见附件)格式填写,并同时报送相关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等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立项建议,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公开征求拟立项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意见。

报送地址: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公室(南昌市北京东路555号 省疾控中心,邮编330029,电话:0791-88300876)。

特此公告。

 

2015128

 

 

 

 

附件:

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标准名称

 

制订或修订

制订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标准类别

选择字典(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生产经营规范、食品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营养和特殊膳食、农残、兽残、其他)

项目提出单位

基本情况(必填)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候选起草单位

(如与提出单位相同,则不需填写)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完成项目所需时限

()

拟解决的食品安全

问题

(不超过200字)

立项背景和理由

(不超过300字)

主要技术指标已开展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

(不超过300字)

标准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不超过300字)

国际同类标准和国内相关法规标准情况

(不超过300字)

项目成本预算

       万元

经费使用计划

(逐一列出经费使用项目及拟支出经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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