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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期总第69期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7-04   浏览次数:0
信息简报
201603总第69
                                                                                    201606
 

 

【政策法律法规信息】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小牛葡萄球菌等3菌种的公告    2016   4
关于氨基甲酸铵等2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的公告2016  第5号
关于发酵乳杆菌CECT57163个菌种的公告2016年 第6号
解读《关于发酵乳杆菌CECT57163个菌种的公告》
关于聚(12-羟基硬脂酸)硬脂酸酯等2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公告
2016年 第7
解读《关于聚(12-羟基硬脂酸)硬脂酸酯等2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婴幼儿辅食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草案:不应以分装方式生产
总局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双城分公司食品安全审计情况的函   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6216
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 食药监食监一〔201658
【国内外行业动态】
欧盟修订丙酸等在面包中的使用规定
印度更新专有食品相关规定
台湾地区制定“食用氢化油使用限制”
韩国发布《食品添加剂法典》全部修改告示
加拿大批准肠系膜状明串珠菌作为防腐剂用于肉禽产品
荷兰拟修订食品包装法规
欧盟食品安全局评估交联聚丙烯酸钠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
智利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
欧盟制定酪蛋白酸盐及其食品添加剂条例
欧盟评估植物油等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甘油基污染物风险
澳新拟批准纳他霉素用于酸乳与凝乳制品
欧盟制定进口明胶等动物源性产品条例
印度修订粮食制品等食品安全标准法规
台湾地区修订硫酸钙检验方法
美国发布甜味剂标签标示新规定
俄罗斯修订食品标签技术法规
加拿大修订《食品添加剂名单及可接受用途》
澳新拟批准一种三酰基甘油脂肪酶作为加工助剂用于部分食品
欧盟批准两种碳水化合物的健康声称
加拿大修订食品药品条例增加部分条款
欧盟拟批准甜菜红用于儿童特殊医疗用途食品发布安全意见
加拿大批准糖精、糖精钙、糖精钾、糖精钠用作餐桌甜味剂
日本拟批准亚硒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并确立相关标准
日本拟修订食品添加剂天冬酰胺酶的相关标准与规范
欧盟评估转基因大肠杆菌产L-盐酸赖氨酸与L-苏氨酸作为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
台湾地区预修正氯化钙等5项食品添加剂的规格标准
玻利维亚发布加工食品和非酒精饮料法规草案
以色列对糖的卫生标准进行修订
澳新拟批准一种转基因枯草芽孢杆菌产蛋白酶作为加工助剂
欧盟就钙磷酸盐寡糖用于食品、食品补充剂、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发布意见
美国拟禁止苯乙烯作为合成调味物质与增味剂
【协会工作四则】
 
【省内行业动态】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南昌召开毛伟明出席并讲话
副省长尹建业走访调研谱赛科(江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动态】
百勤、朵美、味元、南科、泰康
 
【国内外科技经贸信息】
工信部提高食品业集中度推动企业技术改造
京津冀将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一体化
2015年居民消费情况
印度16/17年度糖产量料下降8%
世界各国食品添加剂新规频出 国内相关行业企业需及时关注
调研分析显示 中国食品饮料消费的十大热词
质检总局检验司:进口食品添加剂标准将放宽
我国酵素行业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Datagro:全球15/16年度糖供应料短缺649万吨
一季度食品抽检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位列问题之首
新型天然防腐抗氧化剂——卡卡杜李
美国食品标签大改革将对全球糖和甜味剂消费产生重要影响
磷酸成为广西防城港出口拳头产品
2016中国食品产业发展趋势报告》显示:中国食品“走出去”进程加快
“第三只眼睛”管安全,上海食品监管引入第三方“暗访员”
 
【企业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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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员企业简介】
 
江西海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政策法律法规信息
关于小牛葡萄球菌等3菌种的公告
2016  第 4 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小牛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vitulinus)、木糖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xylosus)、肉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carnosus)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通过,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4月16日
附注:     《关于小牛葡萄球菌等3菌种的公告》的解读材料
小牛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vitulinus)、木糖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xylosus)、肉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carnosus),3个菌种均属于葡萄球菌属,广泛存在于天然发酵肉制品中,均已列入国际乳业联盟(IDF)发布的“具有在食品中安全使用记录史的微生物清单”;丹麦、加拿大等国已批准使用,且小牛葡萄球菌在食品中已有近20年的食用历史,木糖葡萄球菌已有30多年的食用历史,肉葡萄球菌已有40多年的食用历史。
  小牛葡萄球菌等3个菌种分离自发酵肉制品,经扩大培养制成发酵剂,主要应用于食品发酵工业,以提高发酵食品的稳定性、缩短生产周期和丰富产品风味。
 
  关于氨基甲酸铵等2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的公告
2016  第5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氨基甲酸铵等2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1. 氨基甲酸铵等15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新种.docx     2. 三氧化二铝等2种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docx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4月25日
附注:《关于氨基甲酸铵等2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的公告》的解读
 附件详情请点击协会网站http://www.jx-sptjj.com/浏览下载
 
关于发酵乳杆菌CECT5716等3个菌种的公告
2016年 第6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发酵乳杆菌CECT5716(Lactobacillus fermentum) 等3个菌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通过。将发酵乳杆菌CECT5716(Lactobacillus fermentum)、短双歧杆菌M-16V(Bifidobacterium breve) 列入《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将凝结芽孢杆菌(Bacillus coagulans)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5月30
解读《关于发酵乳杆菌CECT57163个菌种的公告》
一、发酵乳杆菌CECT5716(Lactobacillus fermentum) 属于乳杆菌属。该菌种已列入欧盟安全资格认定(QPS)推荐的生物制剂列表中,并列入国际乳业联盟(IDF)“具有在食品中安全使用记录史的微生物清单”。2011年发酵乳杆菌列入我国《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发酵乳杆菌CECT5716分离自健康母乳,经接种、发酵培养、浓缩、冷冻干燥制得。该菌种已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RAS(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认定,可用于婴幼儿配方粉。含有发酵乳杆菌CECT5716的婴幼儿配方粉在欧洲和亚洲等多个国家(地区)均有销售。
  二、短双歧杆菌M-16V(Bifidobacterium breve) 属于双歧杆菌属。该菌种已列入欧盟安全资格认定(QPS)推荐的生物制剂列表中,并列入国际乳业联盟(IDF)“具有在食品中安全使用记录史的微生物清单”。2011年短双歧杆菌列入我国《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短双歧杆菌M-16V分离自健康婴儿肠道内,经接种、发酵培养、浓缩、冷冻干燥制得。该菌种已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RAS(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认定,可用于婴幼儿配方粉。含有短双歧杆菌M-16V的婴幼儿配方粉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亚洲等多个国家(地区)均有销售。
三、凝结芽孢杆菌(Bacillus coagulans)属于芽孢杆菌属,最初从炼乳的结块中分离得到。该菌种已列入欧盟安全资格认定(QPS)推荐的生物制剂列表中,并列入国际乳业联盟(IDF)“具有在食品中安全使用记录史的微生物清单”,已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RAS(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认定。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已批准使用,其主要应用于饮料、烘焙食品、烘焙混合料、早餐谷物、糖果等生产加工。
关于聚(12-羟基硬脂酸)硬脂酸酯等2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公告
2016年 第7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聚(12-羟基硬脂酸)硬脂酸酯等2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1. 聚(12-羟基硬脂酸)硬脂酸酯等12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新品种
     2. 氧化镁等5种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
     3. 丙烯腈与1,1-二氯乙烯的聚合物等6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树脂新品种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5月31日
 

附件1
 
聚(12-羟基硬脂酸)硬脂酸酯等12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新品种
 
  一、聚(12-羟基硬脂酸)硬脂酸酯
产品名称
中文
聚(12-羟基硬脂酸)硬脂酸酯
英文
Poly(12-hydroxystearic acid) stearate
CAS
58128-22-6
其他名称
12-羟基硬脂酸均聚物十八酸酯
使用范围
塑料、涂料、油墨
最大使用量/%
0.1
特定迁移限量(SML)
/(mg/kg)
5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二、N,N,N-三甲基-3-[(1-氧代-2-丙烯-1-基)氨基]-1-丙基氯化铵与乙烯胺的聚合物盐酸盐(1:1)
产品名称
中文
N,N,N-三甲基-3-[(1-氧代-2-丙烯-1-基)氨基]-1-丙基氯化铵与乙烯胺的聚合物盐酸盐(1:1)
英文
1-Propanaminium, N,N,N-trimethyl-3-[(1-oxo-2-propen-l-yl)
amino]-, chloride (1:1), polymer with ethenamine, hydrochloride
CAS
1353435-58-1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 %
0.15(以干基计)
特定迁移限量(SML)/(mg/kg)
6 (丙烯酸)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三、聚乙二醇600羟基硬脂酸酯
产品名称
中文
聚乙二醇600羟基硬脂酸酯
英文
Polyethylene Glycol 600 Polyhydroxystearate
CAS
70142-34-6
其他名称
聚氧乙烯羟基硬脂酸酯
使用范围
塑料
最大使用量/%
PET塑料:0.02;
其他塑料:0.01。
特定迁移限量(SML)
/(mg/kg)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仅限用于25℃及以下储存食物,且盛装食品后不得加热。
 
  四、三羟基聚氧化丙烯醚
产品名称
中文
三羟基聚氧化丙烯醚
英文
Trihydroxy polyoxypropylene ether
CAS
25791-96-2
使用范围
粘合剂
最大使用量/%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特定迁移限量(SML)/(mg/kg)
最大残留量(QM)
/(mg/kg)
1 (环氧丙烷)
备注
1. 生产出的粘合剂仅限用于干性食品的包装,且与食品之间应有有效阻隔层(通常为聚乙烯或聚丙烯薄膜)。
2. 三羟基聚氧化丙烯醚平均分子质量≥250道尔顿 。
 
  五、1,4-苯二甲酸与2-甲基-1,3丙二醇、癸二酸、1,3-苯二甲酸和1,2-乙二醇的聚合物
产品名称
中文
1,4-苯二甲酸与2-甲基-1,3丙二醇、癸二酸、1,3-苯二甲酸和1,2-乙二醇的聚合物
英文
1,4-benzenedicarboxylic acid, polymer with 2-methyl-1,3-propanediol,decanedioic acid,1,3-benzenedicarboxylic acid and 1,2-ethanediol
CAS
使用范围
涂料
最大使用量/%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特定迁移限量(SML)/(mg/kg)
5(1,3-苯二甲酸);
30(乙二醇);
5(2-甲基-1,3-丙二醇);
7.5(1,4-苯二甲酸)。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六、硝酸镁
产品名称
中文
硝酸镁
英文
Magnesium Nitrate
CAS
10377-60-3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
0.005
特定迁移限量(SML)/(mg/kg)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七、乙氧基化C10-C16
产品名称
中文
乙氧基化C10-C16
英文
Alcohols, C10-C16, ethoxylated
CAS
68002-97-1
其他名称
脂肪醇聚氧乙烯醚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特定迁移限量(SML)
/(mg/kg)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八、乙氧基化C12-C15
产品名称
中文
乙氧基化C12-C15
英文
Alcohols, C12-C15, ethoxylated
CAS
68131-39-5
其他名称
脂肪醇聚氧乙烯醚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特定迁移限量(SML)
/(mg/kg)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九、5-降冰片烯-2,3-二羧酸酐
产品名称
中文
5-降冰片烯-2,3-二羧酸酐
英文
5-norbornene-2,3-dicarboxylic anhydride
CAS
826-62-0
其他名称
纳迪克酸酐
使用范围
涂料
最大使用量/%
8.7
特定迁移限量(SML)
/(mg/kg)
0.05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不得用于接触或盛装饮料。


  十、1,4-苯二甲酸与1,3-苯二甲酸、顺式-3,6-内亚甲基-1,2,3,6-四氢邻苯二甲酸酐、1,2,4,5-苯四酸酐,1,4-环己烷二甲醇,与2-甲基-1,3-丙二醇的聚合物
产品名称
中文
1,4-苯二甲酸与1,3-苯二甲酸、顺式-3,6-内亚甲基-1,2,3,6-四氢邻苯二甲酸酐、1,2,4,5-苯四酸酐,1,4-环己烷二甲醇与2-甲基-1,3-丙二醇的聚合物
英文
1,4-Benzenedicarboxylic acid, polymer with 1,3-benzenedicarboxylic acid,4,7-methanoisobenzofuran-1,3-dione, 3a,4,7,7a-tetrahydro-,1H,3H-benzo [1,2-c:4,5-c’]difuran-1,3,5,7-tetrone, 1,4-cyclohexanedimethanol and 2-methyl-1,3-propanediol
CAS
使用范围
涂料
最大使用量/%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特定迁移限量(SML)/(mg/kg)
7.5(1,4-苯二甲酸);5(1,3-苯二甲酸);
5(甲基丙二醇);0.05(顺式-3,6-内亚甲基-1,2,3,6-四氢邻苯二甲酸酐);0.05(均苯四甲酸二酐,以苯均四酸计)。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十一、1,4-二环己基磺基琥珀酸钠
产品名称
中文
1,4-二环己基磺基琥珀酸钠
英文
Sodium 1,4-dicylcohexyl sulfosuccinate
CAS
­­23386-52-9
使用范围
纸涂料
最大使用量/%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特定迁移限量(SML)
/(mg/kg)
5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十二、2-乙基己基缩水甘油醚与聚乙二醇的反应产物
产品名称
中文
2-乙基己基缩水甘油醚与聚乙二醇的反应产物
英文
Reaction product of 2-ethylhexylglycidyl ether with polyethylene glycol
CAS
82780-16-3
使用范围
纸和纸板
最大使用量/ %
0.071(纸张干重)
特定迁移限量(SML)
30 mg/kg(乙二醇);
2-乙基己基缩水甘油醚:ND,DL=0.02μg/dm2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附件2
 
氧化镁等5种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
 
  一、氧化镁
产品名称
中文
氧化镁
英文
Magnesium oxide
CAS
91052-47-0
扩大的使用范围
塑料(PVDC)
最大使用量/%
0.4
特定迁移限量(SML)
/(mg/kg)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的使用温度不得超过130℃;在121℃~130℃时与食品接触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25℃(不包含25℃)~120℃时与食品接触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25℃或低于25℃时与食品接触无时间限制。


  二、聚丙烯酰胺
产品名称
中文
聚丙烯酰胺
英文
Polyacrylamide
CAS
9003-05-8
其他名称
2-丙烯酰胺均聚物
扩大的使用范围
塑料(聚甲醛POM)
最大使用量/%
0.625
特定迁移限量(SML)
丙烯酰胺:ND,DL=0.01mg/kg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仅限用于接触水性食品、油脂类食品、酸性食品和乙醇浓度不超过10%(体积分数)的食品,且使用温度不得高于121℃。
 
  三、脱水山梨醇单硬脂酸酯聚氧乙烯醚
产品名称
中文
脱水山梨醇单硬脂酸酯聚氧乙烯醚
英文
Polyoxyethylene sorbitan monostearate
CAS
9005-67-8
扩大的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
2.1
特定迁移限量(SML)/(mg/kg)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四、磷酸-α-十三烷基-ω-羟基-聚(氧-1,2-亚乙基)酯
产品名称
中文
磷酸-α-十三烷基-ω-羟基-聚(氧-1,2-亚乙基)酯
英文
Poly(oxy-1,2-ethanediyl), α-tridecyl-ω-hydroxy-, phosphate
CAS
9046-01-9
扩大的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
0.01
特定迁移限量(SML)/(mg/kg)
5
最大残留量(QM)/(mg/kg)
备注
1. 仅限用于定量80g/m2以下的纸。
2. 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仅限用于接触水性食品、干性食品和脂肪性食品。
 
  五、C16-18 单甘油酯
产品名称
中文
C16-18 单甘油酯
英文
Glycerides,C16-18 mono-
CAS
91052-47-0
扩大的使用范围
涂料
最大使用量/%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特定迁移限量(SML)
/(mg/kg)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附件3
 
丙烯腈与1,1-二氯乙烯的聚合物等6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树脂新品种
 
  一、丙烯腈与1,1-二氯乙烯的聚合物
产品名称
中文
丙烯腈与1,1-二氯乙烯的聚合物
英文
2-Propenenitrile, polymer with 1,1- dichloroethene
CAS
9010-76-8
通用类别名
PVDC
特定迁移限量(SML)
1,1-二氯乙烯:ND,DL=0.01mg/kg;
丙烯腈:ND,DL=0.01mg/kg。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与食品接触温度不得高于120℃。
 
  二、2-甲基-2-丙烯酸甲酯与1,1-二氯乙烯的聚合物
产品名称
中文
2-甲基-2-丙烯酸甲酯与1,1-二氯乙烯的聚合物
英文
2-Propenoic acid, 2-methyl-, methyl ester, polymer with 1,1- dichloroethene
CAS
25120-29-0
通用类别名
PVDC
特定迁移限量(SML)
1,1-二氯乙烯:ND,DL=0.01mg/kg;
6mg/kg(以甲基丙烯酸计)。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与食品接触温度不得高于120℃。
 
  三、2-甲基-2-丙烯酸甲酯与1,1-二氯乙烯和2-甲基-2-丙烯腈的聚合物
产品名称
中文
2-甲基-2-丙烯酸甲酯与1,1-二氯乙烯和2-甲基-2-丙烯腈的聚合物
英文
2-Propenoic acid, 2-methyl-, methyl ester, polymer with 1,1- dichloroethene and 2-methyl-2- propenenitrile
CAS
32335-23-2
通用类别名
PVDC
特定迁移限量(SML)
1,1-二氯乙烯:ND,DL=0.01mg/kg;
甲基丙烯腈:ND,DL=0.01mg/kg;
6mg/kg(以甲基丙烯酸计)。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与食品接触温度不得高于120℃。


  四、2-甲基-2-丙烯酸与苯乙烯的聚合物
产品名称
中文
2-甲基-2-丙烯酸与苯乙烯的聚合物
英文
2-Propenoic acid, 2-methyl-, polymer with ethenylbenzene
CAS
9010-92-8
通用类别名
PS
特定迁移限量(SML)/(mg/kg)
6(以甲基丙烯酸计)
最大残留量(QM)
0.5%(苯乙烯)
备注
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与食品接触的温度不得高于121℃。
 
  五、1,4-苯二甲酸与5-氨基-1,3,3’-三甲基环己甲胺和已内酰胺的聚合物
产品名称
中文
1,4-苯二甲酸与5-氨基-1,3,3’-三甲基环己甲胺和已内酰胺的聚合物
英文
1,4-Benzenedicarboxylic acid, polymer with
5-amino-1,3,3
’-trimethyl-cyclohexanemethanamine and hexahydro-2H-azepin-2-one
CAS
1105025-82-8
通用类别名
PA
特定迁移限量(SML)/(mg/kg)
7.5(1,4-苯二甲酸);
6(5-氨基-1,3,3’-三甲基环己甲胺);
15(已内酰胺)。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六、间苯二甲酸与氮杂环十三烷-2-酮和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的聚合物
产品名称
中文
间苯二甲酸与氮杂环十三烷-2-酮和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的聚合物
英文
1,3-Benzenedicarboxylic acid, polymer with azacyclotridecan-2-one and 4,4'-methylenebis[2-methylcyclohexanamine]
CAS
­­79331-75-2
其他名称
PA 12T,Nylon 12T,PA12/MACMI,聚酰胺12T,尼龙12T,聚酰胺12/MACMI
通用类别名
PA
特定迁移限量(SML)
/(mg/kg)
5 (1,3-苯二甲酸);5 (氮杂环十三烷-2-酮);
0.05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
最大残留量(QM)
/(mg/kg)
备注
1.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仅限用于接触水性、酸性、脂肪类和酒精含量不超过8%的食品。
2.三个单体的质量百分比范围分别为:氮杂环十三烷-2-酮34.4±1.5%,间苯二甲酸26.8±0.4%,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38.8±0.5%。
 
解读《关于聚(12-羟基硬脂酸)硬脂酸酯等2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公告》
一、聚(12-羟基硬脂酸)硬脂酸酯
  (一)背景资料。聚(12-羟基硬脂酸)硬脂酸酯由12-羟基硬脂酸和硬脂酸聚合而成,常温下为固体,熔点约为50℃,在250℃以上分解。该物质对光、热和水稳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批准其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着色剂的分散剂用于塑料、涂料和油墨中,可增进颜色强度,减少着色剂的用量。此外,该物质还可作为聚烯烃塑料的成核剂,起到减少产品斑点水平、增强产品亮度的作用。
  
二、N,N,N-三甲基-3-[(1-氧代-2-丙烯-1-基)氨基]-1-丙基氯化铵与乙烯胺的聚合物盐酸盐(1:1)
  (一)背景资料。N,N,N-三甲基-3-[(1-氧代-2-丙烯-1-基)氨基]-1-丙基氯化铵与乙烯胺的聚合物盐酸盐(1:1),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其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日本制纸联合会未将该物质列入禁用物质清单。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在纸张和纸板生产过程中作为片材成形步骤之前的一种助留、脱水和污染控制剂,能够降低其他化学品的用量,提高助留、助滤效果,并提高纸页强度。
  
三、聚乙二醇600羟基硬脂酸酯
  (一)背景资料。聚乙二醇600羟基硬脂酸酯熔点25℃,初始分解温度为310℃左右,最大热分解温度为410℃左右,不溶于丙酮、乙二醇和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批准其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日本卫生烯烃与苯乙烯塑料协会将其列入生产食品器具、包装容器用添加剂。加拿大卫生部批准其用于生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高分子型添加剂应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可以提高塑料食品包装材料的稳定性。
  
(三)使用注意事项。利用该物质生产的食品接触材料与制品仅限用于25℃及以下储存食物,且不得对该材料及制品进行热处理。
  
四、三羟基聚氧化丙烯醚
  (一)背景资料。三羟基聚氧化丙烯醚是以丙三醇为引发剂、1,2-环氧丙烷为单体形成的聚合物,为无色至黄色的液体,在25℃测试条件下密度为1.027g/cm3,沸点大于200℃。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其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欧盟委员会批准丙三醇和1,2-环氧丙烷用于生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二)工艺必要性。三羟基聚氧化丙烯醚作为聚氨酯粘合剂的必要组分之一,在粘合工艺中与异氰酸酯类预聚物反应,生成分子量高达几十万至几百万的聚氨酯粘合剂,用于复合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三)使用注意事项。1.利用该物质生产的粘合剂仅限用于干性食品的包装,且与食品之间应有有效阻隔层(通常为聚乙烯或者聚丙烯薄膜)。2.三羟基聚氧化丙烯醚平均分子质量应不低于250 道尔顿。
  
五、1,4-苯二甲酸与2-甲基-1,3丙二醇、癸二酸、1,3-苯二甲酸和1,2-乙二醇的聚合物
  (一)背景资料。1,4-苯二甲酸与2-甲基-1,3丙二醇、癸二酸、1,3-苯二甲酸和1,2-乙二醇的聚合物常温下为液态,沸点118℃。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该聚合物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欧盟委员会批准该聚合物的所有单体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涂料的主要成膜物质,是涂料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
  
六、硝酸镁
  (一)背景资料。硝酸镁为无色晶体,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其用于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日本制纸联合会已将该物质列入允许用于食品包装用纸的物质清单中。
  
(二)工艺必要性。硝酸镁作为食品接触用纸所用杀菌剂成分之一,具有稳定杀菌活性成分的作用。
  
七、乙氧基化C10-C16醇
  (一)背景资料。乙氧基化C10-C16醇为白色膏体,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其用于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将该物质列入推荐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物质清单。
  
(二)工艺必要性。乙氧基化C10-C16醇作为表面活性剂加入到造纸工艺湿部位置的纸浆中,为高分子絮凝剂提供了很好的润湿作用,从而使高分子絮凝剂更好地将纤维聚集到一起,提供纤维在造纸机成型网上的保留率和滤水速率以及成型网之后的湿部压榨的脱水性能,保证造纸机稳定快速地运行。
  
八、乙氧基化C12-C15醇
  (一)背景资料。乙氧基化C12-C15醇为白色膏体,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其用于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将该物质列入推荐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物质清单。
  
(二)工艺必要性。乙氧基化C12-C15醇作为表面活性剂加入到造纸工艺湿部位置的纸浆中,为高分子絮凝剂提供了很好的润湿作用,从而使高分子絮凝剂更好地将纤维聚集到一起,提供纤维在造纸机成型网上的保留率和滤水速率以及成型网之后的湿部压榨的脱水性能,保证造纸机稳定快速地运行。
  
九、5-降冰片烯-2,3-二羧酸酐
  (一)背景资料。5-降冰片烯-2,3-二羧酸酐,又名为纳迪克酸酐,常温下为固态,熔点为162℃-165℃,可溶于苯、甲苯、丙酮、氯仿等,遇水可水解为二羧酸。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欧洲食品安全局经过评估认为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时不会对消费者造成潜在安全风险。
  
(二)工艺必要性。以该物质为单体所生产的聚合物是涂料的成膜物质和涂料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
  
(三)使用注意事项。利用该物质所生产的材料和制品不得用于接触或盛装饮料。
  
十、1,4-苯二甲酸与1,3-苯二甲酸、顺式-3,6-内亚甲基-1,2,3,6-四氢邻苯二甲酸酐、1,2,4,5-苯四酸酐,1,4-环己烷二甲醇,与2-甲基-1,3-丙二醇的聚合物
  (一)背景资料。1,4-苯二甲酸与1,3-苯二甲酸、顺式-3,6-内亚甲基-1,2,3,6-四氢邻苯二甲酸酐、1,2,4,5-苯四酸酐,1,4-环己烷二甲醇,与2-甲基-1,3-丙二醇的聚合物常温下为液态,沸点138℃。组成该聚合物的所有单体均列入GB 9685。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该聚合物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欧盟委员会批准该聚合物的所有单体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涂料的主要成膜物质,是涂料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
  
十一、1,4-二环己基磺基琥珀酸钠
  (一)背景资料。1,4-二环己基磺基琥珀酸钠,分子式:C16H25O7SNa,是一种常见的表面活性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该物质作为食品接触材料用乳化剂、表面活性剂。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批准其用于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
  
(二)工艺必要性。该申报物质作为表面活性剂用于纸和纸板用涂料中,可提高乳胶聚合物分散液的稳定性。
  
十二、2-乙基己基缩水甘油醚与聚乙二醇的反应产物
  (一)背景资料。2-乙基己基缩水甘油醚与聚乙二醇的反应产物在室温下为固体,在水中分散、不溶。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将该物质列入推荐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物质清单。另外,日本制纸联合会未将该物质列入禁用物质清单。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污染控制剂,用于造纸的湿部工艺,用于去除造纸中引入的胶粘物等污染物,防止污染物的聚集和累积,从而控制污染物在纸张中的残留。
  
十三、氧化镁
  (一)背景资料。氧化镁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已列入GB 2760;作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添加剂已列入GB 9685用于塑料、涂料、橡胶、油墨、粘合剂、纸,其中塑料批准允许范围为PE、PP、PS、AS、ABS、PA、PET、PC。本次申请将氧化镁的使用范围扩大到PVDC树脂中。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批准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日本聚偏二氯乙烯卫生协会也将其列入可用作食品器具、包装容器用物质名单。
  
(二)工艺必要性。氧化镁用作PVDC树脂热稳定剂,可抑制PVDC树脂的分解反应,改善其成型加工性能。
  
(三)使用注意事项。利用该物质生产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允许接触各类食品,接触温度不得超过130℃,接触温度不同,接触时间的限制也有差异。如接触温度为121℃~130℃时,接触时间不宜超过1小时;如接触温度为25℃(不包含25℃)~120℃时,接触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如接触温度为25℃或低于25℃时,接触时间无限制要求。
  
十四、聚丙烯酰胺
  (一)背景资料。聚丙烯酰胺是一种白色、无味粉末。常温条件下稳定,熔点大于259℃,分子量8百万~2千万道尔顿。该物质溶于水,密度为1.122g/ml(30℃) ;微溶于甘油、乙二醇、乳酸,不溶于甲醇、乙醇、醚。该物质已列入GB 9685用于食品接触用纸。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到聚甲醛树脂。欧盟委员会批准其单体用于生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日本卫生烯烃与苯乙烯塑料协会也将其列入可用作食品器具、包装容器生产用的树脂原料名单。
  
(二)工艺必要性。聚丙烯酰胺作为稳定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可以提高聚甲醛树脂的热稳定性,减少其在热加工和注塑成型中的分解。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丙烯酰胺作为合成聚丙烯酰胺的单体,可应用于数种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由于食品包装材料中丙烯酰胺单体的迁移量远低于方法的检测限(DL=0.01mg/kg),因此通过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摄入人体的丙烯酰胺可忽略不计。
  
(四)使用注意事项。利用该物质所生产的材料和制品仅用于接触水性食品、油脂类食品、酸性食品和乙醇浓度不超过10%(体积比)的食品,且使用温度不得高于121℃。
  
十五、脱水山梨醇单硬脂酸酯聚氧乙烯醚
  (一)背景资料。脱水山梨醇单硬脂酸酯聚氧乙烯醚为黄色固体,部分溶于水。该物质已列入GB 9685,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到纸。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了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将其列入推荐的食品接触材料的纸和纸板用物质清单。
  
(二)工艺必要性。脱水山梨醇单硬脂酸酯聚氧乙烯醚作为乳化剂加入到造纸工艺湿部位置的纸浆中,帮助高分子絮凝剂更有效地将纤维聚集到一起,提高纤维在造纸机成型网上的保留率和滤水速率以及成型网之后的湿部压榨的脱水性能,保证造纸机稳定快速地运行。
  
十六、磷酸-α-十三烷基-ω-羟基-聚(氧-1,2-亚乙基)酯
  (一)背景资料。磷酸-α-十三烷基-ω-羟基-聚(氧-1,2-亚乙基)酯为无色至灰白色液体。该物质已列入GB 9685,使用范围为塑料(PP, PE, PS, PVC, PA, PC, ABS, AS, PET, PVDC, UP),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到纸。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其用于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中。欧洲议会将其列入推荐的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用物质清单。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分散剂,乳化剂和湿润剂添加到涂覆在纸张表面的乳液中,可提高乳液的分散性、稳定性和相容性。
  
(三)使用注意事项。利用该物质所生产的材料和制品仅用于接触水性食品、干性食品和脂肪性食品。该物质仅适用于80g/m2以下重量的纸张的生产。
 
 十七、C16-18单甘油酯
  (一)背景资料。C16-18单甘油酯是一种白色至微黄色蜡状固体粉末状物质,熔点为270℃,比重为0.95(20℃)。它包含在C16-18(单、双)甘油酯中。C16-18(单、双)甘油酯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GB 2760;作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已列入GB 9685,允许其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于纸,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到涂料。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南方共同市场(南美地区最大经济一体化组织)批准其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欧洲食品安全局经过评估认为该物质作为食品接触材料氧吸收剂使用时不会对消费者造成潜在安全风险。
  
(二)工艺必要性。C16-18单甘油酯作为乳化剂,在涂料成膜过程中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同时在涂料生产过程中,可以减少工艺设备的摩擦,起到润滑剂的作用。在涂料的应用过程中还可以避免电荷的囤积,起到抗静电的作用,对安全生产非常重要。
  
十八、丙烯腈与1,1-二氯乙烯的聚合物
  (一)背景资料。丙烯腈与1,1-二氯乙烯的聚合物性质稳定,分解温度为200℃,不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其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欧盟委员会批准该聚合物的各个单体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树脂形成的结晶膜具有较高的氧气和水蒸气屏蔽性能,利用该物质作为涂层生产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可防止食品氧化,保持水分稳定,从而延长食品的保质期。
  
(三)使用注意事项。利用该物质所生产的材料和制品与食品接触温度应不超过120℃。
  
十九、2-甲基-2-丙烯酸甲酯与1,1-二氯乙烯的聚合物
  (一)背景资料。2-甲基-2-丙烯酸甲酯与1,1-二氯乙烯的聚合物性质稳定,分解温度为200℃,不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其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欧盟委员会批准该聚合物的各个单体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树脂形成的结晶膜具有较高的氧气和水蒸气屏蔽性能,利用该物质作为涂层生产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可防止食品氧化,保持水分稳定,从而延长食品的保质期。
  
(三)使用注意事项。利用该物质所生产的材料和制品与食品接触温度应不超过120℃。
  
二十、2-甲基-2-丙烯酸甲酯与1,1-二氯乙烯和2-甲基-2-丙烯腈的聚合物
  (一)背景资料。2-甲基-2-丙烯酸甲酯与1,1-二氯乙烯和2-甲基-2-丙烯腈的聚合物性质稳定,分解温度为200℃,不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其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欧盟委员会批准该聚合物的各个单体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树脂形成的结晶膜具有较高的氧气和水蒸气屏蔽性能,利用该物质作为涂层生产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可防止食品氧化,保持水分稳定,从而延长食品的保质期。
  
(三)使用注意事项。利用该物质所生产的材料和制品与食品接触温度应不超过120℃。
  
二十一、2-甲基-2-丙烯酸与苯乙烯的聚合物
  (一)背景资料。2-甲基-2-丙烯酸与苯乙烯的聚合物物理性质稳定,分解温度为300℃,不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其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欧盟委员会批准该聚合物的各个单体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二)工艺必要性。普通聚苯乙烯的玻璃化转变温度(即Tg)为100℃,而经过甲基丙烯酸改性后制得的该聚合物的玻璃化转变温度为122℃,从而可以在微波炉中使用,扩大了材料的使用温度范围。
  
(三)使用注意事项。利用该物质所生产的材料及制品与食品接触温度不得高于121℃。
  
二十二、1,4-苯二甲酸与5-氨基-1,3,3’-三甲基环己甲胺和已内酰胺的聚合物
  (一)背景资料。1,4-苯二甲酸与5-氨基-1,3,3’-三甲基环己甲胺和已内酰胺的聚合物是自然不透明的球形颗粒,熔点为220℃至230℃,分解温度大于300℃,在冷水中不溶。欧盟和南方共同市场(南美地区最大经济一体化组织)已经批准其单体和其他起始物作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二)工艺必要性。与传统尼龙(PA6)相比,该树脂在加工过程中可以减缓结晶速率,改善加工性能。
  
二十三、间苯二甲酸与氮杂环十三烷-2-酮和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的聚合物
  (一)背景资料。间苯二甲酸与氮杂环十三烷-2-酮和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的聚合物是一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基础树脂。该物质不溶于水、乙醇、甲苯或乙二醇,可溶于浓硫酸和间甲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该聚合物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可用于接触除酒精含量超过8%以外的各类食品。欧盟委员会批准其所有单体用于生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日本卫生烯烃与苯乙烯塑料协会确认其可作为食品器具、包装容器生产用的树脂原料。
  
(二)工艺必要性。该聚合物作为树脂应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生产,使得材料和制品具有较高的透明度、较轻的密度以及较好的防开裂性和耐化学性,加工更容易成型。
  
(三)使用注意事项。利用该聚合物生产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可用于接触水性、酸性、脂肪性和酒精含量不超过8%的食品,不可接触酒精含量超过8%的食品。
 
 
 
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活动,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530日之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
  传真电话:010-63600357,电子邮箱:lisf@cfda.gov.cn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邮编100053)。
  附件: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427
  婴幼儿辅食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草案:不应以分装方式生产
国家食药监总局为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制定《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不应以分装方式生产,仅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不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予生产许可。
来源: 新华网
总局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双城分公司食品安全审计情况的函
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6216
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双城分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监管,查找企业生产体系性问题,排查隐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20151210—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审计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食品安全审计。
  此次审计属常规性检查。截至目前,你公司未在国家专项抽检中出现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经审计,现将你公司在设施设备管理、基粉进货检验和出厂检验等方面存在缺陷情况告知如下:
  一、个别设备设施不能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
  (一)原辅料拆包作业区、隧道杀菌区域未配备相应的更衣、洗手和消毒设施,不符合《细则》中关于更衣室、洗手消毒室的设置要求。
  (二)移动粉仓的接料口无密闭装置,不符合《细则》中关于密闭输送设备的要求。
  二、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你公司从隶属于同一集团的3家基粉生产企业采购基粉,但集团公司内部基粉进货检验职责和相关检验项目规定不明确,你公司在基粉进货检验时仅检验三聚氰胺、阪崎肠杆菌等少数检验项目,其余检验项目由基粉生产企业负责检验,不符合《细则》中对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应批批进行检验,确保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规定。
  (二)未对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等项目进行平行样检验,出厂检验报告中未对是否符合产品标签明示值作出判定,不符合《细则》中检验制度管理以及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的要求。
  审计工作组已在审计过程中将你公司食品安全审计情况反馈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你公司进行整改,你公司完成整改后要向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420日前将验收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331
 
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
食药监食监一〔2016〕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 号,以下简称《办法》),指导各地做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总局研究制定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以下简称《检查要点表》)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以下简称《结果记录表》),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检查要点表》和《结果记录表》的适用范围
   
《检查要点表》和《结果记录表》作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配套实施表格,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要点表》中表1-1《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适用于对食品(不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表1-2《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适用于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表1-3《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适用于对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表1-4《保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适用于对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表2《结果记录表》适用于对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个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记录、判定及公布。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细化、补充。
   
二、关于《检查要点表》和《结果记录表》的使用
   
按照《办法》的要求,《检查要点表》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不同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的表格,做出了统一规定。《检查要点表》的告知页,适用于各种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时应首先填写告知页的相关内容,记录告知、申请回避等情况,并由被检查单位、监督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要点表》具体细化了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内容,设定了检查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对每个检查项目结果设置评价项。每一个检查项目在对应的检查操作手册中做出了可操作性的描述。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参考检查操作手册的规定,对检查内容逐项开展检查,并对每一项结果进行评价,必要的检查记录信息应在备注栏中填写。评价结果为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可以在《检查要点表》其他需要记录的问题一栏进行记录。按照《办法》规定,每次日常监督检查可以随机抽取《检查要点表》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检查,但每年开展的监督检查原则上应当覆盖《检查要点表》全部项目。
   
《结果记录表》包括被检查者的基本信息、检查内容、检查结果、被检查者意见等内容。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综合进行判定,确定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结果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三、关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判定
   
按照对《检查要点表》的检查情况,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符合;发现小于8项(含)一般项存在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基本符合;发现大于8项一般项或1项(含)以上重点项存在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不符合。但对餐饮服务的检查结果判定,应当按表1-3规定执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处置措施应当在说明项进行描述,相应文书可使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的通知》(食药监稽〔201464号)所附执法文书。
   
四、关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书面责令其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提出整改要求。被检查单位应当按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而未执行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五、关于加强宣传培训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地方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实际,按照《检查要点表》,尽快研究制定本省(区、市)的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指导一线监督检查人员开展工作。二是选配食品生产经营监管骨干力量逐级开展培训,通过对《办法》《检查要点表》《结果记录表》《食品生产经营检查操作手册》等涉及的日常监督检查有关检查事项、程序要求、结果判定、处理措施、注意事项等进一步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监督检查水平。总局将举办省级日常监督检查培训班,培训师资,提供培训讲义、光盘,供各地学习参考。三是各地要加强宣传,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配备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及现场取证需要的温度计、照相机等检查工具、设备,推进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附件:1.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2.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56
 
附件详情请点击协会网站http://www.jx-sptjj.com/浏览下载
国内外行业动态
欧盟修订丙酸等在面包中的使用规定
201652,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683,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UNo1333/2008食品添加剂法规附件Ⅱ表格E中食品类别为07.1面包和面包卷中丙酸及丙酸盐的使用,具体如下:
E
名称
最大使用量(mg/kg
限制/例外
E 280-283
丙酸及丙酸盐
3000
只用于预包装面包和黑面包片
E 280-283
丙酸及丙酸盐
2000
只用于低热量面包,部分烘烤简装面包,预包装面包卷、玉米面圆饼、皮塔饼
E 280-283
丙酸及丙酸盐
1000
只用于预包装面包
                                 来源:国家质检局
印度更新专有食品相关规定
2016427,印度发布关于修订“专有食品”相关规定的法规,具体内容包括:
1. 本法规为2016年食品安全及标准(食品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修订法规,并于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生效。
2. 2011年食品安全及标准(食品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法规中修订更新内容如下:(1)专有食物是指尚未依照本法规规范的物品,但不包括任何新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功能性食品、营养制品、保健品和中央政府可能会通知的其他物品;(2)专有食品仅包含除本法规规定的添加剂或允许使用于预制食品的添加剂以外的成分;(3)专有食品仅用作特定食品种类的添加剂,并在标签上清晰标注其名称、性质和组成;(4)专有食品须符合附录A食品添加剂的规定、附录B微生物指标的规定以及本法所有其他相关规定;(5)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专有食品的安全负全责。
来源:国家质检局
台湾地区制定“食用氢化油使用限制”
422,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1038号公告,制定“食用氢化油的使用限制”,自201871施行(以制造日期为准)。主要内容:食用氢化油包括完全氢化油及不完全氢化油(或称部分氢化油)。完全氢化油指经氢化处理,达完全饱和或接近完全饱和,碘价小于或等于4的油脂,可以使用于食品;不完全氢化油指经氢化处理,但未达完全饱和,碘价小于4的油脂,不得使用于食品。
来源:国家质检局
韩国发布《食品添加剂法典》全部修改告示
4月29日,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第2016-32号《食品添加剂法典》全部修改告示,其主要内容如下:
 
    a.修改食品添加剂分类体系。
 
    取消原来的合成和天然添加剂分类体系,以用途为中心分类为甜味剂、着色剂、抗氧化剂等31个种类;总则中加入了31种功能分类的定义,在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中可见各功能分类。
 
    b.总则及通用标准修改。
 
    1)制造标准中,增加制造食品添加剂时所使用用水的条件与香料纯度相关原则,修改提取溶剂相关规定;
 
    2)新设一般使用标准中营养强化剂使用原则及告示中未规定用途认证相关的规定;
 
    3)新设食品添加剂通用保存及流通标准。
 
    c.新指定2种食品添加剂并修改46种添加剂的名称。
 
    1)建立如下2个新的食品添加剂标准与规范:纽甜(作为甜味剂)、柠檬酸亚铁钠(作为营养强化剂);
 
    2)为了标准化外语标记,“L-谷氨酸钠” 等40种添加剂的德文发音标记改为英文发音标记,并修改“天然胶”等6种添加剂的名称。
 
    d.成分规格及一般试验法的修改。
 
    1)成分规格中追加别名、国际通用分类编码,分子式等;
 
    2)41种酶制剂定义中增加了酶类催化反应,“β-葡聚糖酶”及“普鲁兰酶”定义中追加来源微生物;
 
    3)修改微晶纤维素等63种添加剂的成分规格及6种添加剂试验法;
 
    4)一般试验法砷试验法中追加仪器分析法,并修改471种添加剂砷的规格。
 
    e.修改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1)修改添加剂使用标准体系,将各类添加剂使用标准整理成表格形式,并追加主要用途,以便于确认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及主要用途;
 
    2)调制乳等婴幼儿食品中所使用营养强化剂等的目录移到各类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并对各类营养素进行重新分类整理;
 
    3)扩大山梨酸、山梨酸钾、山梨酸钙的使用范围,允许其用于液状健康功能食品中,乙酰氨基磺酸钾的使用标准中增加健康功能食品相关附加条款;
 
    4)咖啡因的使用对象中可乐型饮料改为碳酸饮料,修改7种铝色淀系列着色剂使用标准语句。
 
 来源:食品伙伴网 
加拿大批准肠系膜状明串珠菌作为防腐剂用于肉禽产品
    这些产品包括:真空包装的bologna腊肠、思华力肠、法兰克福香肠、摩泰台拉香肠、wieners肠。肠系膜状明串珠菌4010可产生抑菌素抑制李斯特菌。
 
荷兰拟修订食品包装法规
  本次修订拟新增部分允许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物质,并对一些技术指标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可查阅文末相关链接的草案。
欧盟食品安全局评估交联聚丙烯酸钠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
  欧盟专家组经过评估认为,如果交联聚丙烯酸钠并不直接接触食品,而仅仅作为吸液垫的吸液成分用于肉、禽、蔬果等食品包装材料,并且在吸收能力许可范围内的情况下,交联聚丙烯酸钠并不会迁移,因此食用包材内的食品是安全的。
来源:食品伙伴网 
智利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
来源:世贸组织
欧盟制定酪蛋白酸盐及其食品添加剂条例
    新条例自发布后20日起开始实施。
欧盟评估植物油等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甘油基污染物风险
  棕榈油等植物油在高温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缩水甘油脂肪酸酯类物质(GE)、3氯丙二醇(3-MCPD)、和2氯丙二醇(2-MCPD)等有害物质,欧盟食品安全局分别进行了风险评估。
  欧盟食品安全局认为,缩水甘油脂类具有致癌性,因此不制定安全限量;3-MCPD、2-MCPD的毒理学数据较少,尚不能制定安全限量。
澳新拟批准纳他霉素用于酸乳与凝乳制品
    本次申请由DSM Food Specialties B.V. (DFS)公司提出。
 来源:食品伙伴网
欧盟制定进口明胶等动物源性产品条例
据欧盟网站消息,20165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6/759实施条例,修订(ECNo 2074/2005法规,废止2003/812/EC决议,制定进口明胶、胶原蛋白、蛙腿、蜂蜜、蜗牛等动物源性产品条例。新条例自发布后第20日起生效。
                               来源:国家质检局
 
印度修订粮食制品等食品安全标准法规
201659,印度食品安全与标准管理局(fssai)发布(食品标准及食品添加剂法规)修正案条例,修订2.4.6粮食制品和2.10.8包装饮用水的部分内容,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669。具体如下:
1. 2.4.6粮食制品中增加生豆品种,要求生豆外来杂质最大为3%(重量百分比),其中无机物和动物源杂质最大为0.5%,其它需符合粮食制品的相关要求。
2. 修订2.10.8包装饮用水(不包括矿物质水)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卫生标准,农残指标等。
 
来源:国家质检局
 
台湾地区修订硫酸钙检验方法
526,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900854号公告,修订“食品添加物规格检验方法-硫酸钙”,即日生效。主要修订内容是:增列结构图、干燥减重、氟化物、硒及铅;修正分子式、分子量、含量、外观、鉴别、溶解度及含量测定;删除氯化物、碳酸盐、砷、重金属等。
来源:国家质检局
 
美国发布甜味剂标签标示新规定
美国FDA2016525日发布最终指导意见,针对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来自于蔗糖的甜味剂,不应再标注为“浓缩甘蔗汁”。美国FDA认为,“浓缩甘蔗汁”这一表述不确切并且会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其是一种果蔬汁或来源于果蔬汁的成分。美国FDA建议生产甘蔗提取甜味剂的企业或生产含有该类甜味剂食品的企业,根据相关配料的真实属性进行标注,现有的标注为“浓缩甘蔗汁”的标签,可以修改为标注“糖”。
来源:国家质检局
 
俄罗斯修订食品标签技术法规
2016524,俄罗斯联邦发布G/TBT/N/RUS/69通报,发布对俄罗斯海关联盟《食品产品标签技术法规》(TP TC022/2011)的第二号修订草案,规定了使用转基因生物获得的食品的标签附加要求。具体见:
来源:国家质检局
 
加拿大修订《食品添加剂名单及可接受用途》
  本次修订的主要原因是5月4日加拿大新版《食品药品条例》中废除了B.01.047部分,因此修订了该法规对于B.01.047的引用,主要涉及到该法案中表4的内容。
  修订后执行日期为2016年5月26日。
澳新拟批准一种三酰基甘油脂肪酶作为加工助剂用于部分食品
  本次申请由Amano Enzyme Inc.公司提出。该公司申请将柱状假丝酵母来源的三酰基甘油脂肪酶作为加工助剂用于焙烤食品、乳制品及油脂加工。
来源:食品伙伴网 
欧盟批准两种碳水化合物的健康声称
  非发酵型碳水化合物的健康声称为:摄取含非发酵型碳水化合物的食品饮料代替发酵型碳水化合物有助于维护牙齿矿化状态。
  不易消化型碳水化合物的健康声称为:与含糖食品饮料相比,摄取用不消化型碳水化合物代替糖的食品饮料,可以取得较低的血糖水平。
来源:食品伙伴网 
加拿大修订食品药品条例增加部分条款
  食品污染物与其他有害添加物质列表定义为加拿大卫生部网站公布的食品污染物与其他有害添加物质列表,该列表持续更新。
  废除B.01.046和B.01.047食品中掺假物质列表和豁免情况
  条例当中B.01.048(1)(b)与(c)段被以下内容代替:
  一种动物所产的任何一种食品,如果任何产品含有适用于该动物的第二分段当中的任何一种药品;
  食品中污染物及其他掺假物列表仅保留一个;由于营销许可(MAs)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更加有效,废除了食品药品条例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糖精已批准用于餐桌甜味剂,废除了Part E糖精相关条款。
 来源:食品伙伴网
欧盟拟批准甜菜红用于儿童特殊医疗用途食品发布安全意见
  目前欧盟禁止色素用于婴幼儿食品,这包括儿童特殊医疗用途食品。
  经过专家组评估,欧盟食品安全局认为,按照20毫克/升(最终稀释浓度)的使用限量,将甜菜红(E 162)用于1-3岁儿童特殊医疗用途的食品不会有安全问题。
 来源:食品伙伴网 
加拿大批准糖精、糖精钙、糖精钾、糖精钠用作餐桌甜味剂
  加拿大卫生部表示,经过评估认为糖精、糖精钙、糖精钾、糖精钠用作餐桌甜味剂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目前加拿大已批准糖精、糖精钙、糖精钾、糖精钠用于各种非标准化食品。
 来源:食品伙伴网 
日本拟批准亚硒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并确立相关标准
日本拟修订食品添加剂天冬酰胺酶的相关标准与规范
欧盟评估转基因大肠杆菌产L-盐酸赖氨酸与L-苏氨酸作为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
据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消息,5月23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就评估转基因大肠杆菌产L-盐酸赖氨酸与L-苏氨酸作为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发布意见。
  针对转基因大肠杆菌CGMCC 7.57发酵所产L-盐酸赖氨酸,欧盟专家组认为,产品菌株当中没有重组耐药基因,因此转基因大肠杆菌CGMCC 7.57所产L-盐酸赖氨酸不会对靶标物种、消费者、使用者以及环境构成风险。产品当中的内毒素也不会对使用者构成风险。
    针对转基因大肠杆菌CGMCC 7.58发酵所产L-苏氨酸用于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欧盟食品安全局认为,受评估产品中的受体菌株与转基因,包括存在或缺失的耐药基因数据资料不足,因此不能得出结论。产品当中的内毒素对于使用者在吸入时构成风险。
台湾地区预修正氯化钙等5项食品添加剂的规格标准
台湾地区“食药署”于48日预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草案修正重点为氯化钙、乳酸、DL-苹果酸、DL-苹果酸钠、醋磺内酯钾等5项食品添加物的规格标准。该草案将进行为期60天预告评论期。
来源:国家质检
玻玻利维亚发布加工食品和非酒精饮料法规草案
4 45,玻利维亚发布G/TBT/N/BOL/4号通报,对775号《促进健康饮食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有:1.建立促进玻利维亚人健康饮食习惯的基本规定、准则和机制,以预防慢性饮食疾病;2.促进健康的饮食习惯和身体活动;3.监管食品和非酒精饮料的广告;4.监管食品和非酒精饮料的标签。该草案已于201618生效。
来源:国家质检
以色列对糖的卫生标准进行修订
2016年4月19日,以色列发布G/TBT/N/ISR/913通报,对糖的卫生标准进行修订。将强制标准SI 356和自愿性标准SI 443涉及糖部分,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212-1999及2001年修订版,修订整合成标准SI 7212。旧标准和新修订的标准在以色列官方公报发布3个月后实施。在此期间,糖可以根据旧的或新修订的标准测试。修订内容包括:
1.将两个标准处理糖和葡萄糖浆合并为一个标准;
2.增加产品涉及范围,包括各种糖、蔗糖和葡萄糖浆;
3.糖的分类和命名改为根据糖(蔗糖,乳糖等)的类型,而不是根据晶粒的大小;
4.删除固定封装尺寸要求;
5.修订污污染物要求;
6.修订重金属指南的要求;
7.修订色列卫生部对糖类产品中农药残留的规定;
8.修订了测试方法。
来源:世贸组织
澳新拟批准一种转基因枯草芽孢杆菌产蛋白酶作为加工助剂
  该种蛋白酶产自含有aqualysin 1基因(来自水生栖热菌)的枯草芽孢杆菌。
  Aqualysin 1蛋白酶可作为一系列烘焙食品的加工助剂,这包括面包、饼干、馒头、蛋糕、玉米圆饼等。在生产过程中,蛋白质具有改善面团的弹性、塑性和延展性的功能。蛋白酶将麸质蛋白中的肽键部分水解后,可改善这些物质的烘焙性能。
  在含有该酶制配料的食品当中,Aqualysin 1不会起到任何技术性功能。另外,由该种酶制成的食品也不会出现消费者期望之外的性状与营养特性。
  Aqualysin 1用于烘焙工艺具有加快面团形成、改善面团切削性等功能。
 
 
 
欧盟就钙磷酸盐寡糖用于食品、食品补充剂、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发布意见
  POs-Ca®是土豆淀粉源磷酸寡糖的钙盐。在口香糖、硬糖、无糖软糖果与苹果汁生产过程当中的温度与pH条件下,POs-Ca®保持稳定。
  经评估,欧盟食品安全局专家组认为,钙磷酸盐寡糖(POs-Ca®) 作为钙来源用于食品、食品补充剂、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是安全的,是一种较好的钙补充剂。
美国拟禁止苯乙烯作为合成调味物质与增味剂
 
 
 
 
【协会工作】
协会工作四则
协会工作人员于5月7日到江西农业大学2016届毕业生就业校园招聘会现场,到会的企业有100多家,其中有我会员企业泰康。谱赛科、新黄海、绿藤等多家企业参加招聘会,招聘现场气氛热烈。但真实情况甚差人意。
协会联合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开展的企业在岗化验员进修培训的工作已顺利开展。现各企业正积极上报在岗化验员进修培训人员名单。
◆为争取尽快纳入审批程序,有关申报FIC2016上海展会补助事宜,也已展开,凡参加了FIC2016上海展会的各参展企业需把参展展位确认函原件等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协会,以便统一汇总报送省贸促会(有关具体要求协会已发文通知各参展企业)。及关于提前做好FIC 2017(上海)申展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已发文通知各参展企业。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甜味剂专业委员会和功能糖配料专业委员会2016年行业年会定于2016年9月7 -8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主办,由谱赛科(江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承办。会议的相关材料及会务工作协会会协同承办方顺利进行。
【省内行业动态】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南昌召开毛伟明出席并讲话
6月17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南昌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食安委主任毛伟明出席并讲话,副省长、省食安委副主任谢茹主持会议,省食安办主任、省食药监管局局长李舰海和省食安委委员、省食安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以及省食药监管局负责同志、处室、单位负责人共80多人参加了会议。
 
    毛伟明充分肯定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全省未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巩固和发展了食品安全稳中向好的形势。在国务院食安办对各省年度考评中,取得“优秀”等次,成绩值得充分肯定。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食安委会议精神,审议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江西省食品安全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江西省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省食安办副主任、食品药品安全总监梁义敏对4个文件的起草进行了简要说明。会上,省政府与设区市还签定了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负责同志还分别作了大会发言。
来源: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副省长尹建业
走访调研谱赛科(江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月27日,副省长尹建业在赣县开展“降低企业成本 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政策宣讲会期间,走访调研了谱赛科(江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副省长尹建业在谱赛科公司副总经理郁军的陪同下,参观了该公司的展厅、提纯车间和萃取车间,并听取了郁军副总经理关于公司发展历程和生产经营情况详细介绍。
尹建业在该公司提纯车间参观时,一边兴致勃勃地查看成捆摆放的甜菊干叶,一边向郁军仔细了解甜菊种植基地发展情况。当听到谱赛科公司目前已在全国发展甜菊种植基地24万亩,辐射带动10万户种植户时,尹建业频频点头,对谱赛科公司推动甜菊产业健康稳步发展,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给予了充分地肯定。
谱赛科(江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为在英国伦敦证交所挂牌上市的PURECIRCLE集团公司所属。目前,谱赛科(江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甜菊糖苷产品生产企业,国际市场占有率达55%,国内市场占有率达25%,可口可乐、百事可乐、雀巢、统一等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均是其客户。
 
 
副省长尹建业(左)
听取谱赛科(江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郁军(右)介绍公司发展历程
 
副省长尹建业了解甜菊种植基地发展情况
副省长尹建业(左)了解生产经营情况
 
 
 
 
 
【企业动态】
江西省德兴市百勤异VC钠有限公司
研发平台建设取得成效
 
近年来,公司以原有的技术力量为基础,通过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凝聚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人才,并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引进的各项政策措施,建设了一支多层次、结构相对合理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同时,把人才开发、培养同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促进了依托单位青年科技人员的成长。
目前,公司拥有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西省生物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西省食品添加剂生物制造工程中心等科研平台,牵头组建了江西省食品添加剂制造技术创新团队,并入选了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团队支持计划。
在科技创新过程中,企业的研发平台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企业目前拥有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研发所必备的仪器设备,如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基因扩增仪、超速冷冻离心机、凝胶成像系统、电转化仪、微生物荧光光电实时快速检测仪、激光粒度分布仪、核酸蛋白定量仪、中高压层析系统、自控发酵系统、超纯水机、超低温冰箱等,小试仪器设备价值达到600多万元,中试设备价值1000多万元。以创新团队成员为核心组建的江西省生物发酵食品添加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江西省科技厅评估为优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消防知识常抓不懈  人人参与保平安
----南昌朵美公司举办2016消防演练
炎炎夏日的五月,公司开展了一年一度的消防安全演练活动。切实加强了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提高全员消防素质,安全防范与自救能力。
通过这次消防演练,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检验了消防预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熟悉了应急抢险流程,对应急指挥、协调和处置能力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对今后高效、有序开展应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江西味元食品有限公司
做农家菜,就用“乡农鸡汁”
鲜鸡作为原料,经过反复调制而成“乡农鸡汁”产品,是爱好者一款全新的产品。该款产品,具有以下优势。
 1、大厨之家乡农鸡汁浓郁、醇厚更鲜美。
 乡农鸡汁适合煎、炒、焖、炖、蒸、煮各种菜肴和上汤调味,能够快速溶解于汤羹、汤汁之中。
2、大厨之家乡农鸡汁运用传统熬制工艺与现代加工技术完美结合。
 目前市场上的众多浓缩鸡汁品牌,大多采用调配工艺,香气不自然,品质不稳定,不能很好的满足日益增长的调味需求。大厨之家乡农鸡汁完全采用天然食材,经大厨8小时精心熬制,配以现代加工技术精制而成,香味浓郁,汁色鲜亮。
 
谱写风雨同行铸就共创辉煌
                      --------2016年南科公司FIC
     2016年上海FIC国际食品添加剂与配料展会上,复配面粉处理剂正式亮相于世人面前。此次FIC展会共接待复配面粉处理剂客户约400家,其中50%是贸易商、30%终端客户、还有20%的研发机构。尤其是拥有专业话语权的各国研发机构对赞复配面粉处理剂不绝口。
    南科公司向来致力于踏踏实实地做制造业:没有牌绝对不亮剑,亮剑必有真家伙。此次复配面粉处理剂能闪耀FIC的国际T型台,肯定是有真家伙。
    南科公司作为产学研的食品添加剂高科技企业,在FIC展会上大显身手,大面积展位霸气外露,展位设计采用红白相间的简约风格,让人印象十分深刻,在加上庞大的专业参展阵容和技术服务人员,让复配面粉处理剂在FIC的亮相先声夺人,气势不凡。
复配面粉处理剂在抗淀粉老化、防蛋白变性、抑制脂肪分解,保湿保水等方面效果明显,性能出众。面包西点加入会更加美味,还能长时间保持水分延长货架期,米面制品中能抑制淀粉老化,保持原有风味。南科公司一期复配面粉处理剂项目从2013年开始研发,经过小试、中试,现已进行大生产项目建设。根据前几年的市场数据,此产品在国内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随着南科的技术不断提升,产品成本不断降低,增长速度会急速加快,预计在未来三到五年内,达到200-300万吨的规模。由于产品的先天优势,前来咨询的客户络绎不绝,几乎所有的贸易商都想代理复配面粉处理剂,很多食品加工企业当场下单,他们相信南科产品的质量,感觉与南科这个大品牌合作更安心。好水带财,伴着这新春雨水的祝福,相信南科公司将会在吴总、陈总、黄老师等人的英明带领下铸就新的辉煌,产量一路飘红,再创新高。
 
                                  
 
国内外科技经贸信息
工信部提高食品业集中度推动企业技术改造
2015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履行职责,以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为抓手,加强食品行业规范管理,积极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统一部署,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继续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
多渠道加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推动食品产业聚集发展和品牌建设
规范对网络销售的管理
做好农药管理工作
持续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点宣传活动
来源:中国食品报
 
京津冀将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一体化
日前,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明确提出未来三年将实现京津冀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信息共享,跨区域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行动计划明确,到2018年年底,北京市将全面建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实现食品药品地方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完备,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价标准体系更加完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重点任务之一就是推进京津冀一体化监管。具体来说,要加强与天津市、河北省的沟通联系,探索区域一体化监管模式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共同搭建综合平台,实时归集和共享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行政许可、审评认证、监督执法、检验检测等信息,提高区域协同监管能力。同时,要整合京津冀三地检验检测机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资源,推动资质互认,构建学科完整、项目齐全、功能完备的技术保障体系。北京市将与天津市、河北省等省区市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区域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行动计划中还提出要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来源:北京日报
2015年居民消费情况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0931亿元,比上年增长10.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6%。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58999亿元,增长10.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1932亿元,增长11.8%。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268621亿元,增长10.6%;餐饮收入额32310亿元,增长11.7%。在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4.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9.8%,化妆品类增长8.8%,金银珠宝类增长7.3%,日用品类增长12.3%,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1.4%,中西药品类增长14.2%,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5.2%,家具类增长16.1%,通讯器材类增长29.3%,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8.7%,汽车类增长5.3%,石油及制品类下降6.6%。
                                 来源: 国家统计局
印度16/17年度糖产量料下降8%
 
    印度2016/17年度糖产量料为2,550万吨,低于当前年度的2,770万吨。
    USDA官员表示,这将为2008/09年度以来印度首次出现糖产量低于消费量的情况,预计印度糖消费量将为2,720万吨。
来源:广西糖网
世界各国食品添加剂新规频出 国内相关行业企业需及时关注
以色列对糖的卫生标准进行修订
  4月19日,以色列发布G/TBT/N/ISR/913通报,对糖的卫生标准进行修订。将强制标准SI 356和自愿性标准SI 443涉及糖的部分,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212-1999及2001年修订版,修订整合成标准SI 7212。旧标准和新修订的标准在以色列官方公报发布3个月后实施。在此期间,糖可以根据旧的或新修订的标准测试。修订内容包括:1.将两个标准处理糖和葡萄糖浆合并为一个标准;2.增加产品涉及范围,包括各种糖、蔗糖和葡萄糖浆;3.糖的分类和命名改为根据糖(蔗糖,乳糖等)的类型,而不是根据晶粒的大小;4.删除固定封装尺寸要求;5.修订污污染物要求;6.修订重金属指南的要求;7.修订以色列卫生部对糖类产品中农药残留的规定;8.修订了测试方法。
  韩国《食品添加剂法典》将全面修改
  4月29日,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第2016-32号《食品添加剂法典》全部修改告示,其主要内容为:
  一是修改食品添加剂分类体系。取消原来的合成和天然添加剂分类体系,以用途为中心分类为甜味剂、着色剂、抗氧化剂等31个种类;总则中加入了31种功能分类的定义,在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中可见各功能分类。
  二是总则及通用标准修改。制造标准中,增加制造食品添加剂时使用水的条件和香料纯度相关原则,修改提取溶剂相关规定;新设一般使用标准中营养强化剂使用原则及告示中未规定用途认证相关的规定;新设食品添加剂通用保存及流通标准。
  三是新指定2种食品添加剂并修改46种添加剂的名称。建立以下2个新的食品添加剂标准与规范:纽甜(作为甜味剂)、柠檬酸亚铁钠(作为营养强化剂);为了标准化外语标记,“L-谷氨酸钠”等40种添加剂的德文发音标记改为英文发音标记,并修改“天然胶”等6种添加剂的名称。
  四是成分规格及一般试验法的修改。成分规格中追加别名、国际通用分类编码、分子式等;41种酶制剂定义中增加了酶类催化反应,“β-葡聚糖酶”及“普鲁兰酶”定义中追加来源微生物;修改微晶纤维素等63种添加剂的成分规格及6种添加剂试验法;一般试验法砷试验法中追加仪器分析法,并修改471种添加剂砷的规格。
  五是修改添加剂的使用标准。修改添加剂使用标准体系,将各类添加剂使用标准整理成表格形式,并追加主要用途,以便于确认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及主要用途;调制乳等婴幼儿食品中所使用营养强化剂等的目录移到各类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并对各类营养素进行重新分类整理;扩大山梨酸、山梨酸钾、山梨酸钙的使用范围,允许其用于液状健康功能食品中,乙酰氨基磺酸钾的使用标准中增加健康功能食品相关附加条款;咖啡因的使用对象中可乐型饮料改为碳酸饮料,修改7种铝色淀系列着色剂使用标准语句。
  欧盟制定酪蛋白酸盐及其食品添加剂条例
  5月4日,欧盟发布了(EU)2016/691条例,修订欧盟委员会(EC)1333/2008号关于用于可食酪蛋白酸盐中食品添加剂法规的附录II,将可食用酪蛋白酸盐内容01.9置于食品分类01.8乳制品列表之后,同时批准碳酸钙、柠檬酸钠等14种食品添加剂按生产需要量用于可食酪蛋白酸盐。
  印度修订2项食品标准及添加剂法规
  5月5日,印度食品安全与标准管理局(fssai)发布修订食品产品标准及食品添加剂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世贸组织(WTO)发布公告后60天,具体内容为:
  1. 修订2.6.1中鱼类和鱼制品标准相关内容,包括产品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要求、污染物,毒素和残留物、包装和标签。
  2. 修订2.7.4中巧克力标准的相关内容,包括巧克力的种类、不同种类可选择的成分、理化指标,所用食品添加剂须符合附录A的要求。
  智利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
5月17日,智利卫生部发布No.977/96法规,对食品卫生条例的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订,对着色剂和甜味剂的使用增加限制使用条款,修订调味料的定义,调整食品添加剂列表分类顺序。
调研分析显示 中国食品饮料消费的十大热词
  这些热词表现出中国消费升级的现状,人们的饮食生活变得更好。
  热词1 食品安全
  热词2 食品健康
      调研发现,仅次于食品安全性,消费者对食品健康性的关注进一步提升,82% 一二线城市消费者选购食品时会考虑其健康性。
  热词3 绿色/有机食品
  调查显示,超九成一二线城市消费者表示平时会购买绿色/有机食品,其中32%会经常购买。
  热词4 包装信息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关切将什么吃进身体的知情权。
    关注食品包装信息已成为相当一部分消费者的习惯。
    生产日期/保质期(88%)是一二线城市消费者最主要关注的食品包装信息,
    其次为配料/营养成分表(67%)与绿色/有机产品标识(47%)。
  热词5 全球化
  全球化打破国与国之间的壁垒,大量的全球化食品进入市场,传统饮食和口味受到挑战。
  热词6 能量补充
  跑步健身生活方式的普及刺激运动功能型饮品需求。
  热词7 创新
    超半数(53%)中国消费者认为在朋友中他/她通常会第一个尝试新食物。越来越多的品牌生产商也在不断“转型、突破、创新”。
    例如,思念在深入洞察细分市场消费心理与口味需求的基础上,针对25—35岁喜欢甜点、富于尝试精神的年轻女性推出了花瓣系列汤圆,为传统口味食品顺应细分市场消费潮流对产品进行了创新。麦当劳品牌提出“我创我味来”口号,大胆创新,为消费者带来了个性化、人性化与数字化的未来用餐体验。
  热词8 新渠道
    网购已不再是新鲜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启了网购食品的模式。
  热词9 零食
  零食化,已成为食品行业的新发展,吃零食已成为人们一种生活方式,食品中跨品类的新产品概念让食物变得更方便、快捷。
   热词10 个性化
    80%中国消费者表示更倾向个性化的食品品牌,72%消费者表示愿意为有吸引力的品牌形象食品支付更多。
 
 
质检总局检验司:进口食品添加剂标准将放宽
质检总局正式发文,明确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适用标准对暂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仍然有效,可作为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的适用标准。
  依据201510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继续使用其它标准作为进口食品检验的适用标准。
  检验检疫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陆续接到进口企业反映,由于部分产品尚无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执行新《食品安全法》要求无法进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进口贸易。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积极沟通国家卫计委、食药监总局等单位,争取其同意放宽相关适用标准要求。
                                     来源:消费日报网
 
 
我国酵素行业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5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2016全国酵素行业专家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提高酵素行业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我国将开展酵素行业职业技能培训。
来源:中国食品报
Datagro:全球15/16年度糖供应料短缺649万吨
巴西咨询机构Datagro周一预估,2015/16年度全球糖市供应料短缺649万吨,2016/17年度供应料短缺609万吨。
 
甘蔗行业分析机构Datagro总裁在巴黎一行业活动上称,连续两个年度供应短缺可能导致全球库存/消费比降至40.2%,2015年9月时为48.3%。
 
一直以来,其它糖分析机构亦预期本年度及下一年度供应将短缺,因生产停滞,无法跟上需求,部分是受恶劣的天气及疲软的价格影响。
来源:道琼斯消息
一季度食品抽检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位列问题之首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2016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指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不合格为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其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占不合格食品总数的33.8%,是食品不合格最主要的原因。
  通报显示,全国有28个省份抽检发现此类问题。原因包括:相关生产企业为过度延长产品的保质期违反规定使用防腐剂;为增加产品口感,违规使用甜味剂等;也存在因误读食品安全标准、工艺水平不精等情况。
                                                          (来源:新华网)
新型天然防腐抗氧化剂——卡卡杜李
在澳大利亚热带林地生长的卡卡杜李近几年流行起来,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有关人士声称,卡卡杜李所含有的维生素C含量相当丰富。澳大利亚政府成立的农村行业研究和发展公司表示,每100克卡卡杜李含有1000—5300毫克的维生素C。这比蓝莓和橘子中的维生素C含量高出100倍。而维生素C是改善大脑功能和强化免疫系统的一种重要的抗氧化剂。
近期研究发现,卡卡杜李提取物具有强大的抗菌和抗真菌作用。事实上,澳大利亚的研究人员使用卡卡杜李延长对虾的保质期和增强保色性,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消费者喜欢“干净”“绿色”的产品,而卡卡杜李天生所具有的抗真菌功能使其或将取代海产品行业使用的化学防腐剂。
(来源:中国食品报)
美国食品标签大改革将对全球糖和甜味剂消费产生重要影响
美国FDA520日批准了一项新规定,对实施了多年的食品营养标签进行了大改革,首次将糖添加量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美国推出的这个预包装食品的《食品营养标签》(补充修正案),是对201433日提出的《食品营养标签》(改革方案)的补充。该修正案涉及多项内容,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求标示“添加糖”(不包括食品本身原有的糖,指食品加工时添加的糖)的每日摄入量百分比(%DV)。
    “添加糖”每日摄入量百分比的提出是基于“添加糖所提供的能量不得超出每日摄入总能量的10%”的膳食建议。2015年版膳食指南咨询委员会(2015 Dietary Guidelines Advisory Committee, DGAC)近期总结了有关“添加糖”的科学资料,这些资料显示,如果一个人从“添加糖”中摄入的能量超过了总能量的10%,就很难在不超过总能量摄入的情况下满足全部营养需求。
    DGAC建议人们减少“添加糖”的摄入,将“添加糖”提供的能量控制在总能量摄入的10%以下。FDA最初提案中“将‘添加糖’的含量列入食品营养标签”的提议,也得到了最新综合科学研究结论的支持,该研究指出,健康的饮食模式,包括减少“加糖食物和饮料”的摄入,与心血管疾病风险的减少密切相关。
    美国这次食品标签改革拟严格控制高热量糖的摄入或引导消费者谨慎摄入糖。增加“添加糖”的标示要求,主要是为了提醒消费者过多地摄入添加糖容易导致肥胖等问题,这与美国新版的膳食指南一致;美国新的营养标签将反映包括饮食与肥胖、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关系等科学信息,并将帮助消费者做出更好的食物选择。
    这次食品营养标签改革涉及美国约80万种食品和饮料,美国FDA要求美国食品企业在过渡期后于20187月按照上述新的食品营养标签要求标示糖的添加量。有包括美国在内的专业人士预计,由于美国是世界食品和糖的消费大国,同时在全球食品和健康科学研究及监管方面也一直领先,预计将有很多国家和地区接下来会纷纷参考或复制美国最新的这次食品标签大改革,这无疑将对全球糖和甜味剂消费带来重要影响,消费者对含高热量糖的食品的选购和摄入会更加谨慎甚至拒绝,消费者对无热量或含极低热量的甜味剂会更加关注。
来源:中国食品报
 
磷酸成为广西防城港出口拳头产品
据广西防城港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一季度,防城港完成出口磷酸检验检疫722批,总重6.34万吨,货值4699.52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3.0%、28.9%和9.5%。
  
 
来源:中国食品报
2016中国食品产业发展趋势报告》显示:
中国食品“走出去”进程加快
  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随之而来,中国食品产业也呈现出相应的变化与趋势。中国的食品企业如何应对这些变化?如何将挑战转化为机会?实现更大的发展,这正是中国食品产业面对的重大课题。《2016中国食品产业发展趋势报告》对于未来中国食品产业的发展趋势进行了详细阐述。
  趋势1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食品产业需求增长预期放缓,未来发展更加依赖“价值驱动”
 
  趋势2
  更加注重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国食品产业“走出去”进程加快
  趋势3
  国内食品消费不断升级并逐步走向成熟,食品消费在品类、渠道和区域上都呈现了比较明显的分化
  趋势4
  人民币升值预期可能发生逆转,并对食品企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趋势5
  食品安全日益受到重视,政府加快推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趋势6
  中国农产品和食品的全球化程度已经很高,国内外市场的相互影响在加强
 趋势7
  电子商务正在重构中国食品产业,以迎合“千禧一代”消费者的需求
 趋势8
  中国食品产业正面临全面转型的压力,需要积极创新推动商业模式升级
 趋势9
中国食品产业进入了加速整合的发展阶段,各个细分领域、各个产业环节都将面临新变化,行业领先者将处于更加有利的发展地位
                                                来源:中国食品报
  “第三只眼睛”管安全,上海食品监管引入第三方“暗访员”
从上海市食药监局获悉,上海食品监管首度引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借助第三方的力量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上海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说,首批上海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请了50名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
上海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说,首批上海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请了50名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这些监督员在暗访督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企业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问题,可以当面指出并要求企业改正,企业必须予以配合,不得阻挠。
(来源:新华社)
 
 
 
【企业论坛】
江西锦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创新 创新 创新
---------唐明
 
现在很流行的一句话就是:重要的事要说三遍。我觉得“创新”这件事非常重要,所以要说三遍:创新!创新!创新!
面对目前的市场形势,我相信许多同行跟我一样,感觉压力很大:市场萎缩、毛利率下降、竞争力加大、货款难收、融资困难、、、、、、。勉强撑下去,不仅费用大,同时货款难收,不做下去,那只有关门,却又不甘心,怎么办?
俗话说:只有倒闭的企业,没有倒闭的行业。市场再好,也有倒闭的企业;市场再差,也有盈利的企业。企业效益不行,是企业的产品缺乏竞争力,这个竞争力就是企业产品的特色和性价比,而这一切来自于创新!
“创新”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也希望这样去做。但如何创新对许多人来说都是一个难题,甚至觉得遥不可及。多年的实践告诉我:创新虽不是遥不可及,但也不是轻而易举。必须建立在较深的专业知识以及对市场的深度调查和了解,对我们从事食品添加剂行业的人来说,最起码要在这几方面下功夫:1、必须对添加剂本身的知识深度理解:品种、功能、使用条件、使用量、方法以及应注意的事项;2、必须对我们的产品的应用行业有比较深的了解:生产流程、工艺指标、应用技术、原料性状、使用的其它辅料的功能,整个生产的优缺点在哪里;3、竞争对手的产品的优、缺点在哪里?4、市场有什么期望?花时间用心琢磨,找出切入点。
就拿我们公司从事酶制剂行业来说,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同一类产品,国际产品就是比国产的要好?例如:淀粉酶,它的功能就是将淀粉转化成糊精、少量的葡萄糖和低聚糖,常规情况,酶活力的高低只是决定了酶用量的多少,与其它无关。为什么国际产品会比国产的使用效果更好呢?经过分析发现:国内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只要把产品卖出去就不管事了,至于这个产品是卖给大米制糖企业、还是卖给玉米制糖企业,这个企业是仅仅做糖、还是生产酒精,都认为一样,没有区别对待。
而国际公司有一批研发团队,对产品用到哪里都一一分析:1、用在大米制糖的企业,由于夏天天气温度高,易染菌酸化,所以国际产品中在酶产品里会添加防腐剂,把这种淀粉酶加入调浆中,浆料就不易酸化;而国内企业不细心考虑这一点,自然就比不上国际产品。2、在酒精生产上,由于有预蒸煮工艺,而且预蒸煮温度为60-70℃,国际产品利用这一特点,在高温淀粉酶中,加入部分中温酶,使得在预蒸煮阶段开始液化(即提前部分液化),进入正式蒸煮液化时,这是显得液化速度非常快,国产产品根本没法比。3、同时由于谷物淀粉中含有一定量的植酸和植酸盐,在生产中会形成非常大的粘度,因此,国际产品中又在淀粉酶中加入植酸酶,把植酸、植酸盐分解成磷和肌醇,这样一来,不仅使得生产中大大降低醪液粘度,加速发酵,同时分解产物磷、肌醇又是发酵菌种的营养,又起到了促进发酵的作用,这样一来,国产品种无法与国际产品抗争。
国际产品通过添加其它酶或物质,来增强产品功能,并且形成了“大米用淀粉酶”、“酒精专用淀粉酶”等等,这种专业分工很强的专用酶,来区分客户,并提高售价。经过这些调查分析,对我们启发很大,公司迅速形成一种观念:在全球采购最好的单体酶,通过添加其他酶和物质,来增强产品的功能,我们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复配出比巨人更好的产品。
1、我们公司开发了一款“高效液化酶”产品,就是用S型耐高温淀粉酶和L型耐酸性淀粉酶,配上激活剂复配而成的复合淀粉酶,我们这款产品酶活力为8u/ml,在工厂试用时,实际效果超过了国际名牌同类产品(标注活力为9u/ml),而国际名牌的产品价格为38/kg,我们产品价格为26/kg
2、传统发酵企业,为给菌种提供营养、需购买大量的酵母粉、豆粕等物质,不仅使用量大,费用大,而且对发酵废液的环保处理加大了难度,增加了费用,我们开发了一种发酵复合酶,就是用各种酶去分解原料中本身有的蛋白质等物质,转化成菌种所需的营养,这样大大减少了外加营养物质,而且也大大降低醪液的粘度,促进发酵速度的加快,提高产能,同时废液中排放的有机物大大减少,发酵废液的环保处理变得简单,费用更低。
3、“啤酒复合酶”常规情况下,只考虑糖化效果,我们公司开发“啤酒复合酶”,不仅考虑到糖化效果,而且考虑到对发酵的影响,自然我们产品功能超过国际产品的功能。
由于思路打开,这样的创新在我们公司越来越多,尽管都是一个个小的创新,但仍可推动行业一点一点的进步,最关键的是为公司产品提高竞争力和效益。我们行业有许多中小微企业,我们也许没有能力去搞“高大上”的创新,但每一个小小的创新,能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和效益,同时也推动行业的一点一点的进步,最后还是那句话:创新虽不是遥不可及,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我们要克服浮躁、静下心来,吃透专业知识和市场,就一定能出成果。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路在脚下
 
 
 
 
 
【新会员企业简介】
 

 

江西海晨生物技有限公司
www.hcswcn.com
【关于海晨】
海晨生物公司于2014年在中国·江西·赣州市赣县区成立,是世界最大甜菊糖生产企业赣州菊隆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海晨生物以国内甜菊产业资源整合为己任,业务涵括甜菊产品生产与销售;甜菊应用研发、甜叶菊种植和产业基金管理等等。
海晨生物立足植物提取物行业,致力于运用创新商业模式,整合国内外甜菊产业上下游的各类专业资源,来提高甜叶菊的产品应用和研发水平,让每个生命的血糖、血脂和血压达到健康水平,同时为全球消费者提供纯天然、低热量的膳食解决方案。我们的使命是:通过实施上游优质植物新品种栽培选育种植、中游高效低成本分离提取技术开发和下游终端产品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的垂直产业链服务计划,不断创新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更优质的甜菊应用产品。最终实现“国内最具影响力的甜菊产业服务平台”和“世界级甜菊产品供应商”的战略目标
在海晨,我们运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经营理念,以及我们的全部平台资源来推动甜菊产品的应用研究和产业发展。在应用产品探索、开发和生产过程中,海晨的产品包括食品添加剂、药用辅料、降糖保健品和降糖药品,以及生物保健茶和固体保健饮料等等。我们还与国内知名食品研究院校合作,积极寻求更为可靠和可持续的甜菊应用技术。这与海晨致力于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甜菊产业服务平台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未来,海晨将努力为甜菊产业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海晨生物通过与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可实现年提取甜菊糖苷4000吨、高纯度RA%1800吨、药用甜菊素1500吨的生产能力,能为客户提供甜菊糖苷、高纯度RA、药用甜菊素三大系列十几个品种的产品,能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甜菊糖苷目前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化妆品、调味品、腌制品等领域。海晨生物产品畅销日本、韩国、美国、德国、哥伦比亚、阿根廷、法国等国,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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