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简报
【2016】02期总第68期
2016年04月
【政策法律法规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药总局发布了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主要内容
●食药总局办公厅关于新食品原料生产许可审查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6〕184号)
●食药总局办公厅关于自制二氧化碳和氢氧化钙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 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6〕187号
●总局办公厅关于经营者经营芽苗类蔬菜中含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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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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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办公厅关于过渡期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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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6〕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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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
【国内外行业动态】
◆《全国食品安全调查报告》出炉食品安全法消费者知晓率低
◆2015年我国的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生产经营情况
◆土耳其修订食品调味料及调味性食品配料标准
◆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添加剂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顺利召开
◆浙江协会即将举办定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会
◆加拿大批准皂树提取物(2型)作为乳化剂用于部分食品
◆加拿大批准苹果酸氢钠作为被膜剂用于部分食品
◆澳新拟批准果胶与卡拉胶作为加工助剂用于葡萄酒
◆澳新就琼脂糖粒子交换树脂作为加工助剂生产乳铁蛋白征求意见
◆澳新就婴儿配方食品相关事项征求意见
◆欧盟修订食品添加剂法规
◆欧盟修订食品添加剂标准 将婴幼儿食品单列
◆以色列修订加工浓缩番茄酱标准
◆日本拟批准食品添加剂硫酸锌用于发泡酒中
◆加拿大批准一种蛋白酶用于水解蛋白
◆加拿大扩大赤藓糖醇的使用范围并制定限量
◆欧盟修订芥末中甜菊糖苷的最大使用限量
◆台湾地区制定包装食用盐氟标示规定
◆韩国将放松花生和坚果中镉限量标准
◆澳新发布公告批准实施3项提案
◆欧盟废止部分食品的健康声称
◆韩国修订《食品及健康功能食品追溯管理标准》
◆加拿大确定乙基精喹禾灵等农残最大残留限量
◆美国修订双炔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
◆欧盟拟加严食品接触材料中双酚A迁移量标准
◆印度修订食品标准及添加剂法规
◆欧盟修订动物明胶等的要求
◆台湾地区发布《食品添加物应明显标示产品登录码》
◆美豁免羧甲基纤维素等最大残留限量
◆欧盟拟批准聚天冬氨酸钾作为稳定剂用于葡萄酒
◆澳新拟批准两种噬菌体作为加工助剂
◆美国发布食品与饲料卫生运输法规
◆欧盟修订甜菊糖苷在部分饮料中的最大使用量
◆台湾地区修订食品标示宣称或广告词句认定基准
◆美国部分食品大厂将标识转基因
◆澳新拟批准4种加工助剂用于葡萄酒生产
◆澳新拟批准纳他霉素用于酸乳与凝乳制品
◆欧盟就亚硒酸钠作为动物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与效能发布意见
◆欧盟就人工合成β-胡萝卜素用于儿童食品的安全性发布意见
【协会工作六则】
【省内行业动态】
◆关于印发《2016年江西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食药监办食品生产〔2016〕9号
◆协会召开全省行业外贸市场拓展工作座谈会
【企业动态】
百勤、泰康、
【国内外科技经贸信息】
▲2015年食品企业利润超8000亿
▲中国食糖消费超1/4源于进口糖
▲我国自主研发的水苏糖标准品有望面世
▲我国决定将马铃薯作为主粮进行产业开发
▲我国运用中医药破解肉食品安全难题 跨入世界先进水平
▲食品防腐剂市场2020年将达25.5亿美元
▲酶制剂技术改变传统食品工业
▲新生物活性肽阿格拉欣(Aglycin)研制成功
▲联合国粮农组织:2016年全球谷物供应前景强劲
▲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禁止生产添加香兰素的儿童食品
【企业论坛】
植脂末是糖油为主要原料的粉末制品
【会员更名启事】
法律法规
国家食药总局发布了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主要内容
为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切实落实“四有两责”,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33大类食品、129个食品品种、200个食品细类,共安排抽检129.33万批次。主要内容如下:
一、抽检食品品种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
二、检验项目
各类食品的检验项目见附表。
三、抽检对象
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抽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四、抽样地点
抽检地点主要为流通环节。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
五、抽检工作分工
(一)总局
主要对规模以上占市场份额较大的食品企业进行抽检。每季度抽取总局公布的重点抽检企业名单产品。对于食用油、乳制品、饮料、葡萄酒、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食品品种。并安排抽检一定量的网购食品和进口食品。
(二)省级局
本省(区、市)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总局公布的重点抽检企业除外)。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的抽检,各省级局确定的重点企业不少于本省获证企业的10%,可在本地流通环节抽检一定量外省产品。
(三)市、县级局
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可根据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等特点,并结合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确定具体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重点加强对叶菜类蔬菜抽检和禁限用农兽药检验。
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33大类食品,其中食品添加剂6类9个品种,抽检食品添加剂品种检验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食品添加剂抽检种类和检验项目
食品添加剂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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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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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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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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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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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冻强度、二氧化硫、铬(Cr)、总砷(As)、铅(Pb)、过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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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配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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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膨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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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以Pb计)、砷(以As计)、溴酸钾、过氧化苯甲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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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配食品添加剂(用于小麦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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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Pb)、砷(以As计)、致病性微生物、溴酸钾、过氧化苯甲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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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配食品添加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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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Pb)、砷(以As计)、致病性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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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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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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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以Pb计)含量、砷(以As计)含量/无机砷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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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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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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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酸钠(以干基计)的质量分数、重金属(以Pb计)的质量分数、砷(As)的质量分数、邻苯二甲酸、干燥减量的质量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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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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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精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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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砷、铅、酸度和碱度、苯甲酸盐和水杨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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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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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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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红、氯化物(以NaCl计)及硫酸盐(以Na2SO4计)、砷(以As计)、重金属(以Pb计)、铅(以Pb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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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红铝色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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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红铝色淀(以钠盐计)、砷(以As计)、重金属(以Pb计)、铅(以Pb计)、钡(以Ba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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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总局办公厅关于新食品原料生产许可审查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6〕184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企业生产新食品原料或使用新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申请生产许可时,可以纳入相应类别的,纳入相应类别;无法纳入的,暂纳入其他食品发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3月22日
食药总局办公厅关于自制二氧化碳和氢氧化钙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3月22日
总局办公厅关于经营者经营芽苗类蔬菜中含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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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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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如何处置经营者经营芽苗类蔬菜中含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请示》(闽食药监食流〔2016〕4号)收悉。经商农业部门,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5年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现行有效,应当继续严格执行。
二、《绿色食品芽苗类蔬菜》(NY/T 1325-2015)为农业部发布的标准。农业部认为,《公告》规定豆芽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的豆芽。在修订《绿色食品芽苗类蔬菜》时,为落实《公告》规定,增加了绿色食品芽苗类蔬菜中6-苄基腺嘌呤的限量指标,参照《食品中6-苄基腺嘌呤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3381—2009)定量检出限0.02mg/kg,规定了绿色食品芽苗类产品中的6-苄基腺嘌呤限量值为0.02mg/kg,与《公告》要求一致,目的是防止非法添加。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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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办公厅关于过渡期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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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6〕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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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婴幼儿配方谷粉是否允许分装等问题的请示》(赣食药监文〔2015〕28号)收悉。文中提到过渡期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有关问题,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一、四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二、食品生产者持有多张旧版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吊销生产许可证时,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涉及的相关产品类别对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持有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需要吊销生产许可证时,由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该食品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食品生产者持有多张旧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吊销生产许可证时,如果应当吊销证书的产品类别涉及旧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则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旧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其持有的新版证书继续有效;如果应当吊销证书的产品类别涉及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则由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其持有的旧版证书继续有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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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有关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与备案管理的新模式和新要求,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规范和加强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2016年2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22号令《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该办法共8章75条,将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调整保健食品上市产品的管理模式。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根据风险管理要求,该办法将保健食品产品上市的管理模式由原来的单一注册制调整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以及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备案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保健食品备案管理。
二是优化保健食品注册程序。该办法规定生产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以及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除外)必须通过产品注册,并由审评机构统一组织现场核查和复核检验,使各项流程紧密衔接。审评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核查机构开展现场核查,组织检验机构开展复核检验,明确了技术审评、现场核查以及复核检验的工作机制、程序要求、时限要求;规定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复核检验、技术综合审评每个环节没有通过的,审评机构均可以终止审评,提出不予注册的建议,以减少审评资源的浪费;规定将复审程序从注册决定作出后调整为审评结论作出后、注册决定作出前,突出审评机构要加强与注册申请人之间的沟通。
三是强化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管理。该办法规定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并载明产品名称、注册人名称和地址、注册号、颁发日期及有效期、保健功能、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产品规格、保质期、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注意事项,以及保健食品注册证书附件应当载明产品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和产品技术要求等。同时,规定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健注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健注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四是明确保健食品的备案要求。该办法明确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应当进行备案,规定国产保健食品的备案人应当是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注册人可以作为备案人;进口保健食品的备案人,应当是上市保健食品境外生产厂商。该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备案,发放备案号,并将备案信息表中登载的信息在其网站上予以公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同时,规定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号格式为:食健备G+4位年代号+2位省级行政区域代码+6位顺序编号;进口保健食品备案号格式为:食健备J+4位年代号+00+6位顺序编号。
五是严格保健食品的命名规定。该办法规定保健食品名称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或者绝对化,明示或者暗示预防、治疗功能等词语;明确不得使用功能名称或者与表述产品功能相关的文字;规定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六是强化对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违法行为的处罚。该办法规定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源性负责。该办法规定注册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并且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保健食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规定注册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撤销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以及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做好《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行为,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公众健康安全。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2号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2月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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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行业动态
《全国食品安全调查报告》出炉食品安全法消费者知晓率低
国内40省市消费者协会与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网近日共同发布的《全国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显示,四成多消费者不细看食品标签及说明;79.46%的消费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六成多消费者遇到过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易辨识的情况;六成多消费者认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最易出问题;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后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消费者占比最高,同时仍有19.91%的消费者“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六成多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法知之甚少;很多消费者对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能否落到实处持怀疑态度;七成多消费者认为只有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才能提高消费信心。
1、多选择大型购物场所购买食品
调查发现,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场所的选择上,92.89%的消费者通常会在超市等大型购物场所购买食品,占比最高;五成多的消费者会选择便利店和农贸批发市场,还有三成多的消费者会选择网店和食品零售店。
2、选购食品受品牌及价格影响最大
调查发现,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受品牌、价格的影响最大,分别有77.04%和76.77%的被调查者会受到这两个因素的影响。
3、超六成食品未显著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
在消费者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中,“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没有显著标注,不易辨识”占比超过60%;“宣传虚假或夸大”、“餐饮企业生产环境脏、乱、差,卫生不达标”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过了保质期还在销售”3种情况的占比均超五成;另有四成消费者遇到过食品掺假掺杂、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情况;还有两成多的消费者表示遇到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含量或致病性微生物超标”“转基因食品没有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及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没有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违法情况。
4、生产加工环节最易出现安全隐患
从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环节来看,65.47%的消费者认为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最容易出现安全隐患,16.65%的消费者则将原因归咎于种植养殖环节;另外,分别有10.83%和7.01%的消费者认为餐饮消费环节和批发零售环节最容易出现问题。
5、超六成被调查者对食品安全法了解少
调查结果让人大跌眼镜,竟有63.41%的被调查者表示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了解很少,甚至有12.50%的消费者完全不了解。
(来源:中国食品报)
2015年我国的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生产经营情况
2015年我国的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继续在当前新常态经济形势下整体呈现稳定发展的态势,没有发生剧烈的动荡。但是,受国内经济形势尤其是实体经济下滑的影响,国内食品工业对食品添加剂和配料产品需求增长与前几年相比有所下降,加之产业结构调整和部分产品前几年盲目扩张导致产能过剩等因素的影响,主要主品和行业骨干企业的产销增长幅度不大,部分产品的产销量有一定程度的增长。据对行业主要生产企业去年生产经营数据的收集和分析。2015年全行业食品添加剂产品的产量达996万吨,与去年产量相比增长约5.2%;产品销售额达978亿元,与去年销售额相比增长约4.5%;出口37.3亿美元,与去年基本持平。行业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如下:
1.甜味剂产品
主要产品是功能糖醇和高倍甜味剂产品。甜味剂产品总体形势为产量稳定,高倍甜味剂产品价格和出口下滑,部分产品产能过剩,市场竞争加剧,同类产品企业采用价格战的方式挤占市场,导致企业利润下降。由于大宗甜味剂产品均为有成熟技术的产品,就生产环节而言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相差不大,同时,原料和人工成本的上升以及销售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也使得部分小型企业不堪重负,只能停产或退出竞争,给大企业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
2.着色剂产品
201 5年我国着色剂产品继续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据统计,食用着色剂产品的总产量预计达82万吨,同比去年增长1.3%,销售额达56.3亿元,同比增长约1%,出口0.92万吨,出口创汇2.9亿美元,与去年持平。食用着色剂三大类产品的产量分别达到:焦糖色素78万吨,天然色素2.6万吨,合成色素0.5万吨。
201 5年,我国食用着色剂生产经营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主要产品焦糖色素的生产格局有所变化。这给焦糖色生产企业带来契机,产品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焦糖色素生产企业爱普食品、千禾味业先后上市标志企业实力加强,但同时也要求企业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和有针对性的服务,才能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2)辣椒红色素产品经过几年的努力,20 1 5年的产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产品的销量和价格双双上升,辣椒红色素企业的经济效益好转。
(3)万寿菊浸膏一叶黄素产业经过连续4年的引导和培育,原料种植面积有效控制,产业的发展趋于理性,万寿菊浸膏价格逐渐回升,原有的库存量逐渐消耗,目前已基本处于平衡阶段。
(4)合成色素类产品由于受大环境和使用限制,20 1 5年产量有大约5%的下降。
3.防腐剂和抗氧化剂产品
201 5年受食品工业增长变缓和食品安全监管严格等影响,国内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产品产量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尤其是下半年更加明显,降幅在5%左右。苯甲酸和苯甲酸钠产销量5.7万吨,同比下降约4.2%。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0%,主要原因是原料甲苯价格下降,该品种发展较为成熟,呈现稳步增长态势,但是市场竞争激烈,产能过剩严重;山梨酸钾、山梨酸、脱氢乙酸和脱氢乙酸钠产量同比略有增加,价格有所下降,利润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双乙酸钠产量约2000吨,与去年相比下降幅度较大,下降幅度超过20%,主要是市场需求降低,下游食品加工企业停工多,导致销量大减。乳酸链球菌素产量略有增加,价格略有下降,所以利润与去年基本持平。尼泊金醋的产量略有下降,下降幅度约6%。许多防腐剂产品价格在年内呈下降趋势。导致生产企业利润和经济效益降低。
抗氧化剂产品中合成维生素E产销量同比下降幅度较大,油状和粉状产品的价格几乎跌了一半,出口量略有下降;天然维生素E市场疲软,原料及产品价格大幅下降。而TBHQ产品自20 1 4年4月商务部裁定印度产品构成反倾销,对印度产品加收37%-56%的反倾销税后,印度产品价格与国内相差无几,使国内TBHQ企业的生存环境行到了较大改善,使整个行业逐步摆脱困境。20 1 5年TBHQ产量开始增加,生产企业效益趋好。抗氧化剂异VC钠产量约30000吨,与去年相比增加12%。
4、食用香精香料行业
2015年在国内外食用香精香料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的影响下,食用香精香料行业产量比20 1 4年同期有所增长,食用香精产量同比增长10%左右,销售额同比增长约5%;出口量同比增长了25%以上,食用香料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10%,出口量同比增长30%, 出口创汇增长20%。企业效益有所回升。咸味香精行业产销售量与去年相比略有增加,其中的酵母抽提物产销量增长较为明显,主要生产企业安琪酵母的酵母抽提物产量同比增长超过1 0%,销售额同比增长15%,市场形势良好。这与国内烘焙与发酵面食领域、食品调味领域的产品销售有所增长直接相关。
5.增稠剂、乳化剂和品质改良剂产品
201 5年增稠剂、乳化剂和品质改良剂类产品的产销与20 1 4年相比基本持平,没有明显的变化。乳化剂类产品中单甘脂产量约为6.3万吨,同比增长约10%;司盘、吐温等产品约0.7万吨,产量、价格同去年相比基本持平;蔗糖酯0.5万吨,蔗糖酯销量同比增长5%;增稠剂(变性淀粉、卡拉胶和魔芋胶等)和面粉处理剂产销量同比基本持平。增稠剂和乳化剂产品整体出口略有下降。复合膨松剂(泡打粉)销量4万吨左右,同比下降7.5%,均价达到5400元/吨,同比增长约12%。
6.营养强化剂产品
201 5年营养强化剂类产品的产销基本稳定,复配营养强化剂产品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大约增加5%。
( 来源:摘自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业协会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暨五届三次理事扩大会工作报告)
土耳其修订食品调味料及调味性食品配料标准
2015年12月03日,土耳其发布G/TBT/N/TUR/70号通报,修订调味品及调味性食品配料标准,本次修订的目的是与欧盟2008年12月16日最新修订的关于调味品及调味性食品配料的欧盟委员会法规(EU)1334/2008相一致,涉及到的法规包括:2015/1760、2015/1102、2015/648、1098/2014。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添加剂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顺利召开
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添加剂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9日-20日在无锡召开,会议审查并通过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等24项标准和1项标准修改单,其中17项标准为整合项目。至此,分委员会对食品添加剂整合标准的审查任务全部完成。共完成651项标准及7项标准修改单的审查,并圆满完成了标准清理整合任务,加快了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的建设。
浙江协会即将举办定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会
阳春三月,万物竞荣,正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的旺季,更是我们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企业招聘人才的良好机遇。协会秘书处经与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科技学院的相关处办和二级学院几次磋商,确定于3月31日在浙江工商大学举办行业性人才招聘会。
届时,我省食添配行业招聘人才的企业,将在浙工商大学按排的场馆里各自设立招聘台,亮出企业名片和寻求何类毕业生。同时,这两所高校适合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需求的,如食品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分析与检测、生物工程、应用化学、精细化学、电子商务、制药工程、国际贸易、财会等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明年毕业的学生都将与企业面对面地沟通交谈。
(来源:浙江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信息)
加拿大批准皂树提取物(2型)作为乳化剂用于部分食品
据了解,目前加拿大已批准皂树提取物与皂苷作为发泡剂用于饮料,用量参照良好操作规范(GMP)。
加拿大卫生部表示,已对皂树提取物(2型)的应用进行评估,安全性与效果符合要求。
加拿大批准苹果酸氢钠作为被膜剂用于部分食品
据了解,目前加拿大已对苹果酸氢钠作为被膜剂进行评估,安全性符合要求,因此批准其用于口香糖、无糖饮料、糖果与明胶甜点粉。
澳新拟批准果胶与卡拉胶作为加工助剂用于葡萄酒
本次申请由澳大利亚酿酒师联盟(Winemakers' Federation of Australia)提交。申请人认为果胶与卡拉胶可作为葡萄酒生产过程当中的澄清剂,用于去除热不稳定蛋白质。
澳新就琼脂糖粒子交换树脂作为加工助剂生产乳铁蛋白征求意见
本次申请由恒天然发起。尽管乳铁蛋白在乳品中含量较低,它具有一系列的生理功能。利用琼脂糖粒子交换树脂可以较好的提取和纯化乳铁蛋白。
澳新就婴儿配方食品相关事项征求意见
澳新食品标准局称,尽管推荐以母乳喂养孩子,对于不能母乳喂养的孩子需要一种安全有营养的母乳替代品。本次提案修订了婴儿配方食品标准当中的部分内容。这涉及婴儿配方食品分类定义、组分、微生物安全性、标识以及产品表现形式。
2016年3月1日修订后的食品标准法典将代替现行法典。修订后的法典并不会改变现行法典条款的效力。这些变化包括食品标准内容的重组,部分信息被移到独立目录当中。
欧盟修订食品添加剂法规
欧盟修订食品添加剂标准 将婴幼儿食品单列
2016年3月7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324,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U)No1333/2008食品添加剂法规附件2A部分和E部分的有关内容,在附件2中A部分表格1增加“13EU609/2013提到的婴幼儿食品,包括特殊医学用途的婴幼儿食品”类别,E部分食品类别由“所有食品允许的食品添加剂”修改为“所有食品允许的食品添加剂,但不包括特供以外的婴幼儿食品”;同时规定二氧化碳等11种添加剂在婴幼儿食品中的使用标准。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以色列修订加工浓缩番茄酱标准
日本拟批准食品添加剂硫酸锌用于发泡酒中
一.修改主要内容
拟扩大食品添加剂硫酸锌的使用范围,允许其作为补充酵母发酵的营养源在发泡性酒类中使用,为酵母提供必需营养素锌,最大允许使用量为0.0010g/kg(以锌计)。
二.公布日期
预计2016年中公布,公布之日起实施。
备注:1发泡性酒类是指日本酒税法(1953年法律第6号)第3条第3号所规定的“发泡性酒类”,包括啤酒、发泡酒以及其他发泡酒。其他发泡酒是啤酒、发泡酒以外,具有发泡性的酒精度数为10度以下的酒类。
2发泡酒类中增加硫酸锌的作用:在啤酒的酿造中,利用酵母分解大麦中的糖分,生成酒精和二氧化碳,而在酵母发酵过程中,麦汁中含锌量欠缺,酵母发酵就会变得缓慢,欧美等国为补充酵母发酵的必需营养源-锌,会使用硫酸锌。在啤酒的制造过程中添加硫酸锌,充分供给酵母必要的锌量,不延误酵母发酵,能增加良好的啤酒香味。
加拿大批准一种蛋白酶用于水解蛋白
这种蛋白酶产自地衣芽孢杆菌S10-34zEK4菌株,批准其用于水解动物、乳和蔬菜蛋白。
加拿大已批准地衣芽孢杆菌用于以上三类蛋白。然而本次地衣芽孢杆菌菌株尚未获批准。该菌株生产的蛋白酶产量较高。
经过安全性评估,加拿大卫生部认为该菌株用于生产蛋白酶安全。本次通告自2月26日起生效。
加拿大扩大赤藓糖醇的使用范围并制定限量
加拿大卫生部已经对赤藓糖醇作为甜味剂用于这些饮料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尚未发现安全隐患,因此更新许可甜味剂列表,批准其使用。
目前加拿大已批准赤藓糖醇作为食用甜味剂并且作为甜味剂用于减肥饮料、水果冰沙饮料、非标准化乳基饮料以及非标准化酒精饮料。
欧盟修订芥末中甜菊糖苷的最大使用限量
2016年3月24日,欧盟发布(EU)2016/441号法规,修订(EC)No1333/2008号法规附录II,新法规将芥末中甜菊糖苷的最大允许使用量修订为120mg/kg。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20天生效。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台湾地区制定包装食用盐氟标示规定
3月25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0008号公告,预告制定“包装食用盐的氟标示规定”草案,目的是针对添加氟化钾、氟化钠的包装类食用盐的标示进行规范,按此草案,预包装的食用盐,除了应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外,还增加了品名要以“氟盐”、“含氟盐”、或“加氟盐”命名,还应注明“使用含氟盐及氟锭前应咨询牙医师意见”、“限使用在家庭用盐”等醒目字样,此外,还需要在营养标示栏标示产品的总氟含量等规定。该草案有60天的评议期。预定2016年7月1日(以制造日期为准)执行。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韩国将放松花生和坚果中镉限量标准
世界贸易组织(WTO)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SPS)第65次例会于2016年3月14-18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我代表团就韩国设定花生和坚果中0.2ppm镉限量标准与韩方磋商,韩方回应可放松至0.3ppm,但由于依然严于我国标准,提请相关企业做好应对准备。另外,我方还就欧盟污染物法规、澳大利亚禁止生杏仁销售措施向外方提出磋商,关注基本得以解决;就韩国关注我参鸡汤适用标准、腌制紫菜和腌制鱼微生物指标设定、欧盟关注我食品添加剂六偏磷酸钠规格标准,以及瑞士关注我饼干标准微生物指标的设定等4项措施向对方进行了解释澄清,取得了积极成果。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澳新发布公告批准实施3项提案
据澳新食品标准局消息,3月17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通知公告07-16,批准实施以下提案:
1. 使用2种沙门氏菌噬菌体制剂(S16、FO1a)作为加工助剂来降低沙门氏菌的污染风险。
2. 豁免部分食品配料标注过敏原信息,包括来自小麦淀粉的葡萄糖浆、完全精炼的豆油、大豆衍生物(生育酚和植物甾醇)、来自小麦或乳清的蒸馏酒精。
3. 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微生物标准。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欧盟废止部分食品的健康声称
2016年3月15日,欧盟发布2016/371号指令,废止部分食品的健康声称,具体如下:
营养或食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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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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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芸豆标准化水提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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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于降低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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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丙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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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时高强度锻炼期间提高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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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脂酸奶或发酵乳,营养声称“无脂”、“低糖”、“高蛋白”、“钙源”、“维D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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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于减少身体和内脏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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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脂酸奶或发酵乳,营养声称“无脂”、“低糖”、“高蛋白”、“钙源”、“维D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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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维D不含糖,有助于减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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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estar?,葫芦巴籽提取物——半乳甘露聚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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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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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韩国修订《食品及健康功能食品追溯管理标准》
食品伙伴网2016年3月22日消息,韩国MFDS发布告示,对《食品及健康功能食品追溯管理标准》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随着2月4日韩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正式实施,进口食品的追溯管理也转到该法律,由国外进口的食品、健康功能食品及畜产品(家畜及畜产品追溯管理相关法律中的进口牛肉除外)都包含在了《食品及健康功能食品追溯管理标准》的对象范围之内。上述对象范围变更的同时,MFDS对相关术语及法律依据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另外,以往农、畜、水产品及加工食品追溯管理的标识(LOGO)不同,为提高消费者对该制度的认证度,将统一合并上述食品的追溯管理标识LOGO。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加拿大确定乙基精喹禾灵等农残最大残留限量
2016年3月14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G/SPS/N/CAN/985/Add.1、G/SPS/N/CAN/986/Add.1、G/SPS/N/CAN/987/Add.1号通报,确定乙基精喹禾灵(quizalofop-ethyl)、异丙甲草胺(S-metolachlor)、调环酸钙(Prohexadione calcium)在部分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具体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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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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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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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残留限量(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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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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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基精喹禾灵(quizalofop-eth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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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类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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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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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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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丙甲草胺(S-metolach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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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类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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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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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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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环酸钙(Prohexadione calc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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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亚组12-09A(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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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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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美国修订双炔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
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3月28日美国环保署发布条例,修订双炔酰菌胺(mandipropamid)的最大残留限量。
本次修订申请由先正达作物公司提出。本次条例即日生效,征求意见截止5月27日。
修订内容如下: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欧盟拟加严食品接触材料中双酚A迁移量标准
2016年3月14日。欧盟发布G/TBT/N/EU/370号通报,60天内接收评议意见。该通报公布了一项委员会法规草案,关于在食品接触清漆和涂料中双酚A的使用,以及修订关于食品接触塑料的法规(EU) No 10/2011。
该法规草案修订(EU) No 10/2011,降低了食品接触塑料中双酚A的特定迁移限值(SML),以与2015年1月EFSA发布的观点一致。
此外,相同的SML也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或物品上的清漆或涂料,并且要求涂漆或覆膜的材料和物品需提供书面的符合性声明(DoC)。
该草案预计于2016年9月批准,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生效,6个月缓冲期后正式实施……
该法规草案详见: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EEC/16_1013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EEC/16_1013_01_e.pdf
关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法规(EU) No 10/2011详见: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56844842696&uri=CELEX:32011R0010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印度修订食品标准及添加剂法规
1. 增加2.3.44橄榄的分类、理化和卫生标准、抽样检测方法。
2. 增加2.3.49项,增加了酸角的理化、卫生标准,抽样检测方法。
欧盟修订动物明胶等的要求
2016年3月11日,欧盟发布2016/355号指令,修订853/2004附件3中关于动物源性明胶、胶原及其高提纯物质的特定要求,包括第14节第1、2、4章和第15节第1、2、3、4章内容,增加第16节内容,主要涉及酸碱处理和温度要求,重金属和二氧化硫、过氧化氢残留限量标准,高提纯物质的种类等,并于发布后20天生效,
台湾地区发布《食品添加物应明显标示产品登录码》
台湾地区“卫福部”3月4月发布食字第1051300040号公告,强制要求食品添加物的生产者必须到“食品药物管理署”相关平台登录产品的商品名称、用途分类、形态、成分、产品规格说明或含产品规格的检验报告、产品标签等资讯,完成登录后,才核发“产品登录码”,要求食品添加物生产者应在产品的容器或外包装明显标示产品登录码字样及其登录码,产品应完成登录后方可制造、加工和销售,通过此规定,强化对食品添加物的管理。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美豁免羧甲基纤维素等最大残留限量
据美国联邦公报2015年10月9日消息,美国环保署(EPA)发布2条最终条例,豁免羧甲基纤维素及其钾盐(Cellulose Carboxymethyl Ether, Potassium Salt)在食品和饲料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豁免二甲亚砜(Dimethyl Sulfoxide)在作物从土壤中长出之前、形成可食用部分之前及作物收货前的最大残留限量。以上2项条例于发布之日起生效,反对或有听证要求按40 CFR§178的说明在2015年12月8日前提交。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欧盟拟批准聚天冬氨酸钾作为稳定剂用于葡萄酒
聚天冬氨酸钾作为葡萄酒稳定剂可防止酒石酸盐晶体析出。经过评估,欧盟食品安全局提议,聚天冬氨酸钾作为稳定剂使用于葡萄酒,最大限量为300mg/L,典型使用量为100-200 mg/L,具体用量依据葡萄酒的稳定性水平。
澳新拟批准两种噬菌体作为加工助剂
本次申请由Micreos B.V. t公司向澳新局提交。该公司申请将两种噬菌体作为鲜肉与禽肉加工过程中的加工助剂,减少加工过程当中的沙门氏菌。
美国发布食品与饲料卫生运输法规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欧盟修订甜菊糖苷在部分饮料中的最大使用量
4月1日,欧盟发布了(EU)2016/479号法规,修订了(EC)No1333/2008号法规附录II,允许甜菊糖苷作为甜味剂用于某些低能量或无糖饮料,具体见下表:
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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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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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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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菊糖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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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糖或低能量的盐基和咖啡/卡普奇诺风味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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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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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糖或低能量的茶、咖啡、花草茶饮品;风味速溶茶、卡普奇诺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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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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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台湾地区修订食品标示宣称或广告词句认定基准
3月28日,台湾地区“食药署”网站消息,“食药署”拟修订食品标示宣传或广告词句涉及夸张、易产生误解、医疗功效的认定基准,该基准已于2012年9月28日发布,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食药署”参照欧美日韩等国相关规范及食品广告标示咨议会审议意见,拟对原基准的第四条附表一、二进行修订。主要内容是:增列“一般营养素可明确的生理功能例句”,如新增营养素成分应标示每日最低摄取量、新增蛋白质、锌、铬的功能描述例句;明确营养素成分的标示、宣传或广告条件。征求意见反馈期截至4月10日。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美国部分食品大厂将标识转基因
据华尔街日报3月22日报道,以M&M’s巧克力及绿箭口香糖闻名的糖果公司Mars Inc.日前公布加入美国食品业转基因(GMO)食品标签标示行列,起因是佛蒙特州法令要求,美国佛蒙特州预计7月实施标识转基因(GMO),将成为美国第一个实施强制标识GMO的州。对于像是Mars这种国际型企业而言,佛蒙特州仅为一个很小的消费市场,但该州成美国第一个强制标识GMO的州,对于食品产业也造成巨大的影响。一位Mars公司发言人在公司网站上表示,该公司相信转基因原料是安全的。另外,美国首屈一指的罐头汤生产商Campbell Soup Co.也曾在1月表示,该公司将在其汤品及饼干产品上贴GMO标签。General Mills Inc.也于上周五发布类似声明;而Hershey公司则表示将逐步将该公司巧克力及点心产品中去掉转基因成分。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澳新拟批准4种加工助剂用于葡萄酒生产
加工助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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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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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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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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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硫酸氢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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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monium bisulph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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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酵母菌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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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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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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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 chlor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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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发酵和储存是产生的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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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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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壳质-葡聚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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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tin-glu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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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剂、稳定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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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质量比范围25:75至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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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烯吡咯烷酮共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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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vinylimidazole-polyvinylpyrrolidone copolymers (PVI/P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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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褐变、降低葡萄酒的多酚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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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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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拟批准纳他霉素用于酸乳与凝乳制品
本次申请由DSM Food Specialties B.V. (DFS)公司提出。
欧盟就亚硒酸钠作为动物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与效能发布意见
欧盟食品安全局称,硒元素是脊椎动物维持代谢功能的一类必需元素。亚硒酸钠可作为动物所需硒安全与有效的来源。如果在限量许可范围内使用,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讲是安全的,也不会对环境构成风险。
欧盟就人工合成β-胡萝卜素用于儿童食品的安全性发布意见
据悉,目前欧盟禁止任何色素用于婴幼儿食品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食品(FSMP)。经过评估,欧盟食品安全局认为,按照5 mg/L的用量用于1-3岁儿童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是安全的。
欧盟批准南极磷虾脂类提取物作为新型食品配料
据欧盟网站消息,4月14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598,根据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C)No258/97,批准南极磷虾脂类提取物作为新型食品配料。
南极磷虾脂类提取物参数如下:
描述:将南极磷虾研磨后用乙醇提取,过滤后去除蛋白与磷虾碎片,经蒸发后去除乙醇与水分,制得南极磷虾脂类提取物。
测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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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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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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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 185 mg KO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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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氧化值 (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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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2 meq O2/kg o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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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与挥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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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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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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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35 % 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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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式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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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 % 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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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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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 15 % 总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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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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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 7 % 总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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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磷虾脂类提取物许可使用条件:
食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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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含量(包括DHA和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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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补充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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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人群3克/天。2.孕期和哺乳期妇女450毫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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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食品伙伴网讯)
加拿大批准转谷氨酰胺酶用于面包等多种食品
2016年4月21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G/SPS/N/CAN/1011通报,拟允许源于茂原链轮丝菌S-8112(Streptoverticillium mobaraense S-8112)的转谷氨酰胺酶用于面包、面粉、全麦面粉和非标准面包产品等10种产品,使用限量为按照良好操作规范(GMP)要求适量使用;转谷氨酰胺酶也将用于制造蛋白质水解物是婴儿配方和特殊膳食用途(例如配制液体饮食)食品中使用。该法规已于2016年4月11日生效。
欧盟修订食品中无机砷、铅和多环芳烃的分析方法
2016年4月16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16/582号委员会法规,修订了(EC)No 333/2007号法规,关于食品中无机砷、铅和多环芳烃(PAH)的分析方法和某些性能标准。详情参见: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60940168305&uri=OJ:JOL_2016_101_R_0002
(来源:国家质检局)
加拿大批准肠系膜状明串珠菌作为防腐剂用于肉禽产品
4月12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通报,批准肠系膜状明串珠菌(Leuconostoc carnosum)4010作为抗菌防腐剂用于肉禽产品,使用量参照良好操作规范(GMP)适量使用。这些产品包括:真空包装的bologna腊肠、思华力肠、法兰克福香肠、摩泰台拉香肠、wieners肠。肠系膜状明串珠菌4010可产生抑菌素抑制李斯特菌。
(来源:国家质检局)
协会工作
◆3月1日,协会在昌召开了全省行业“外贸市场拓展工作座谈会”。百勤、维尔宝、谱赛科、穗洪、国亿、枫晴、中天、朵美、中盈、汇容、可生、恒顶、申新等会员企业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出席了会议,省商务厅贸促会王月红与省商务厅对外贸易促进中心陈杰部长应邀莅会指导,展会承办单位浙江时代国际展览公司和北京汇德国际展览公司负责人也应邀出席了会议。
◆2016年3月22日至3月25日FIC2016展会期间,协会工作人员出席了中添协会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暨五届三次理事扩大会并与协会相关领导见面交流了有关行业发展情况,陪同应邀前来参观的省商务厅贸促会王月红与省商务厅对外贸易促进中心胡文展部长、刘部长逐一走访了我省二十多家参展企业。展会期间,我省部分参展企业以及省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公室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聆听了由主办方主持的“食品界院士校长论坛”和“学术和标准报告会”以及40场由国内外著名研究机构和企业主持的新产品和新技术成果发布会。“论坛”与“报告会”场场爆满,盛况空前。
◆于3月24日下午,泛长三角地区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第六次联席会议在上海西郊宾馆的水城路1511号上海健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厅举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安徽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及昆山市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等四省两市行业协会领导和代表共24人出席会议,会议由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魏新林秘书长主持。
会议围绕“抱团取暖,合力发声”的联席会议宗旨,分析了一年多来的国内外食品产业形势和一系列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新标准、新法规颁布后对行业及产业带来的影响,探讨了食品添加剂产业在新常态下的新思路,交流了各地的食品添加剂和配料生产、使用及监管情况,研究了向国家相关部委提出食品添加剂发展的新建议及举办“食品产业发展研讨会”的可行性。与会代表围绕会议议题纷纷热烈发言。
◆2016年3月31日南昌大学食品学院举办2016年春季联合招聘会,协会工作人员应邀到会,招聘会的企业有30多家,其中我会员企业谱赛科、金龙。招聘现场气氛热烈
◆协会工作人员与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就双方合作开展的企业化验员在岗进修培训进行了多次洽谈,因涉一些具体操作分歧相关事宜仍在日前继续协商之中。
◆协会2015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已顺利通过年审。
省内行业动态
关于印发《2016年江西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食药监办食品生产〔2016〕9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稽查局、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为做好2016年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现将《2016年江西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16年江西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关于对食品生产监管的统一部署,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为目标,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大力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加强食品生产源头治理,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服务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努力开创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健全机构,全面落实食品生产许可改革任务。
(一)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许可机构。各地应按照“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的原则,建立独立或相对独立(可挂靠在直属事业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中心、审评中心,选配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分别从事受理、审评、审批工作,建立健全审批管理制度和规范,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技术审评要求,充实和培养属地审查员队伍,全面落实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工作要求。
(二)严格市场准入。各地要根据现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重新梳理并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程序流程、文书、时限、现场核查、材料审核把关、审批发证等各项管理制度,按照严格许可、不降门槛的要求,既要强化服务意识,又要保证发证质量,既要规范审批行为,又要优化审批流程,逐步推进网上审批。
(三)强化许可督查考核。进一步规范现场核查的程序、条件和审查员的审查行为,采取证前抽查、突击检查、审查质量评估等形式监督现场核查质量,确保企业现场核查的真实、客观和公正。加强对各地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人员、审查员进行后续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和许可专业知识,提高许可工作水平;继续组织新审查员报名考试,充实审查员队伍,提升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水平;继续抓好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抽查检查;加快推进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许可数据库。
二、夯实基础,着力提升食品生产监管能力。
(四)加强对基层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指导。组织专家编写基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手册,分发到每一名基层监管人员并组织学习。
(五)加强食品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多层次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培训,重点培训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有关规范,提高监管队伍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责任意识。
(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与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严明纪律规矩,切实抓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与队伍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规定。
三、严格落实“四有两责”,构建食品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七)进一步厘清食品生产日常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四有两责”要求,重点推进落实基层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两个责任,推动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督促基层严格执行监管机构、人员信息上证、监督检查信息公示等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寓监管于服务的理念,以严格履行监管责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引导企业把食品质量安全内控作为自觉行为,积极服务地方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九)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日常监管行为。指导基层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权限界定和责任要求,依法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依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
(十)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日常监管效能。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全覆盖要求,实施标准化监管,开展“双随机”检查。
(十一)进一步推行飞行检查常态化。贯彻落实《江西省食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试行)》,继续加大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按照一定抽查比例对基层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带动提升全系统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总体水平。飞行检查要实施“双查”,既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也检查基层日常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省局、市局每个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飞行检查。
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十二)加强重点食品风险防控。继续抓好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重点开展婴幼儿配方谷粉和食用植物油的综合治理。
(十三)加强重点问题风险防控。继续开展“一非两超”、食品塑化剂等食品安全问题综合治理,深入研究解决“一非两超”等食品安全问题的综合性措施。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列出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防控。
(十四)加强重点区域风险防控。继续开展婴幼儿谷类集中生产区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婴幼儿谷类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加大对生产经营“黑心油”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食用油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油品冒充合格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探索小油坊的长效监管机制。出台全省食品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解决小作坊难题。对连续抽检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生产区域,指导地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和综合治理,对监督抽检问题严重、监督检查问题较多的企业和地区实施责任约谈,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十五)加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指导地方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发挥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和产业集聚作用,引导和推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GMP)。
五、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着力构建食品生产监管制度体系。
(十六)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制度学习贯彻。把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作为全年工作的一条主线,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推动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加强对企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教育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十七)推动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推动建立以法律制度为保障、以社会共治为路径的食品安全共同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选择部分食品行业协会,共同开展以企业自查、行业调查、部门监督检查为主要形式的“食品安全三查行动”,全面掌握重点食品行业的基本状况和共性问题,共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指导地方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形成食品安全联查、联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继续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宣传,根据总局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大家行”、“企业开放日”等活动,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六、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提高科学监管水平。
(十八)更加突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落实培训考核制度的监督检查,推行法人、质量授权人、检验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制度,重点强化对企业提升出厂把关能力。对企业实验室检验人员实行定点培训、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组织开展企业实验室能力比对验证。
(十九)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制定食品生产环节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严格明确生产环节食品召回操作流程,建立企业与监管部门召回联系人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召回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十)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总局《关于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谷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中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范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实现生产全过程信息可记录、可追溯、可管控、可召回、可查询,保障食品安全。
(二十一)加快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事前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研究,加快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食品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两个数据库”,尽快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数据和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可追溯数据管理、上传。
(二十二)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针对基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落实,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探索建立以“基层检查、平级互查、上级督查”为主要形式的检查机制,对工作检查不落实的地区建立通报机制。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指导基层有效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问题。
协会召开全省行业外贸市场拓展工作座谈会
3月1日,协会在昌召开了全省行业“外贸市场拓展工作座谈会”。百勤、维尔宝、谱赛科、穗洪、国亿、枫晴、中天、朵美、中盈、汇容、可生、恒顶、申新等会员企业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出席了会议,省商务厅贸促会王月红与省商务厅对外贸易促进中心陈杰部长应邀莅会指导,展会承办单位浙江时代国际展览公司和北京汇德国际展览公司负责人也应邀出席了会议。
省商务厅贸促会王月红就2016年我省外贸扶持的优惠政策及申补流程作了详细的说明。各与会企业相互交流外贸市场拓展的经验提出了一些意见与建议,并与两展览公司相互交流沟通有关参展事项及要求。两展务承办公司也分别介绍了各自所承办的国际专业相关展会的具体情况意见与建议。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积极配合,争取把展会做好。
座谈会按排紧凑,开得生动。
企业动态
江西省德兴市百勤异VC钠有限公司
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学习
为规范本公司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中的要求,公司认真组织企业员工深入学习,努力提高主体责任认识。1.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2.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3. 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4.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5.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标识标注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事项。6.企业应建立销售台帐。企业应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7.企业标准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8.企业应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的记录,包括:企业通知召回的情况;实际召回的情况;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记录;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9.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0.企业接受委托加工食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12.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应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13.企业应按规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公司全体管理人员通过学习一致认为质量安全是企业的生命,应从整体上把握质量管理的共性,更好地学习和应用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此外,我们应该认识到,保证产品质量不仅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利器,也是对广大消费者认真负责的重要表现,同时有助于提高企业形象,树立良好的品牌,为营造食品添加剂生产的安全氛围奠定良好坚实的基础。
FIC2016:泰康科技&朵美香料携手共创未来
2016 年3 月23 日,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暨第二十六届全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技术展示会(FIC2016)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隆重开幕!此次展会南昌泰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南昌朵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参展。
开展首日,泰康朵美展位便吸引众多参展观众的驻足,时尚大气简洁的展位设计让企业传统形象,融合现代化设计风格、科技创新的展台形象,集强烈的视觉冲击于一体,表现出公司在发展的路途上不断突破、勇于创新、勇往直前的“勤奋、创新、全力以赴”精神。
朵美香料此次展会推出了饮料、蛋白饮料、冷饮、烘焙、糖果五个方面几十种新产品,客户纷纷提出索样及合作的需求意愿。
FIC2016历经三天,于3月25日圆满落幕,泰康朵美在此次展会上展现全新的公司形象,赢得业界的一致好评。
期待泰康朵美在2016年全新的蜕变,稳步发展的同时再一次腾飞。
谱赛科生产的甜菊糖苷被授予“2015年江西名牌产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响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谱赛科(江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报的注册商标为 的甜菊糖苷产品,经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查与认定,2015年12月31日被授予“2015年江西名牌产品”。
江西味元食品有限公司
味元食品公司参与春季FIC上海展会,全方位的为客户展示公司产品及公司的产品应用,更便于与客户现场沟通,充分了解客户需求。
公司产品应用工程师针对公司产品特点及应用方式向客户逐一介绍,并通过现场制作的方式让客户更深入的了解产品。
对于公司产品客户给予很高的评价,味元食品公司产品一如既往地在产品的质量品质上高要求高标准,给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在本次展会上,味元食品紧紧围绕客户需求创新打算在2016年推出公司新品,充分为客户开拓市场打下基础,为下游终端客户带来了极具吸引力。
为更好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公司销售经理们在展会期间积极与客户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客户及市场的需求,听取客户的意见建议。
在面临现在的行业及经济形势下,味元食品公司无论是产值还是产品的质量一直保持稳步上升的趋势。公司业务人员积极与客户进行交流沟通,收集市场信息,将详细情况上报公司,以便公司更好地创新出适合市场的新品。
国内外科技经贸信息
2015年食品企业利润超8000亿
中国食糖消费超1/4源于进口糖
2014年1—11月,巴西仍是中国进口食糖最多的国家,总量达192.19万吨,占进口总量的61.52%,其次是古巴13.68%、泰国12.10%、韩国5.49%、澳大利亚5.22%和危地马拉1.44%。
食糖进口的季节性分布与国内外糖价价差、压榨周期有关。同时,国内制糖企业已经达成一致,2015年中国配额外进口糖限制在190万吨。
2011年至2014年前11个月,中国食糖进口量高达1433.39万吨的天量水平。一方面,巨量的进口糖大量挤占了国产糖的消费空间,导致国产糖销糖率严重滞后于往年,库存消费比在70%以上的高位。另一方面,短期内大量进口糖进入国内市场,改变了国内产需大致均衡的市场格局,导致食糖市场短期供给过剩,加剧了国内食糖市场的波动程度,严重威胁着国内食糖产业的安全。
(来源:中国食品报)
我国自主研发的水苏糖标准品有望面世
今年1月,由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张金泽等申请的“一种水苏糖结晶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310068090.3)专利获得授权,这标志着我国自主研发的纯度大于98%的水苏糖结晶可能作为水苏糖标准品。业内人士透露,98%以上纯度的水苏糖也可以用于制药业。
据了解,“一种水苏糖结晶的制备方法”创造了一种环保便捷的水苏糖结晶制备方法,其特点有三:一是采用结晶法从天然植物中制备水苏糖晶体,水苏糖晶体纯度达到98.0%以上,为水苏糖标准物质的制备及水苏糖相关的基础实验研究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在制备水苏糖结晶工艺过程中所采用的溶剂简单环保,可以回收循环利用。三是以天然植物为原料,采用水提结合醇提结晶的工艺,制得纯度高达98.0%以上的水苏糖晶体,剩余溶液还可用来制备纯度在70%左右的普通水苏糖产品,提高了天然植物的利用价值。
2010年11月11日,当时的卫生部发布2010年第17号公告,批准水苏糖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自此,水苏糖可广泛应用于各类食品的生产加工中。作为市场上唯一从天然植物中分离提取、结构明确(四糖)的功能性低聚糖,其应用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采用先进分离提纯技术生产的高纯度水苏糖更受到业界新产品开发应用者的青睐。
水苏糖被誉为“天然超强双歧因子”,有效使用量为0.5—3克/天。水苏糖可以促进双歧杆菌、乳杆菌增殖,快速调节肠道菌群平衡,因此可以作为辅料添加入日常膳食中改善胃肠道健康。
随着水苏糖生产技术的成熟及应用的推广,水苏糖的功能得到市场的认可,在保健品和食品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截止到2015年底,已批准的以水苏糖为主要功能成分的相关保健品共计39个,市场上添加水苏糖的普通食品近40余种,水苏糖相关专利数1000余项。
(来源:中国食品报)
我国决定将马铃薯作为主粮进行产业开发
农业部23日正式发布《关于推进马铃薯产业开发的指导意见》,将马铃薯作为主粮产品进行产业化开发。
根据意见,马铃薯产业开发的基本原则是:不与三大谷物抢水争地;生产发展与整体推进相统一;产业开发与综合利用相兼顾;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协调。
意见提出,到2020年,马铃薯种植面积扩大到1亿亩以上,适宜主食加工的品种种植比例达到30%,主食消费占马铃薯总消费量的30%。
意见明确了马铃薯产业开发的重点任务:以资源禀赋为前提,优化主食产品原料布局;以消费需求为引领,开发多元化主食产品;以品种选育为带动,强化主食产品原料生产技术支撑;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研发主食加工工艺和设备;以营养功能为重点,引导居民消费主食产品。
(来源:新华社)
我国运用中医药破解肉食品安全难题
跨入世界先进水平
面对食品安全复杂的社会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夏咸柱会同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学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数十位专家教授数年前曾联名致函国务院负责人,建议采用中医药技术“尽快建立我国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这一任务,解决目前畜禽在饲料中过量添加滥用化学药剂、抗生素和矿物质及瘦肉精等激素的毒副作用的难题。”
由河南中医药专家赵谦等带领的课题组,依据畜禽各脏腑相关属性类别,参循传统的五行规律,运用阴阳平衡、扶正固本及物性相制理论,结合动物的生理特性,选用药食同源植物的根、茎、花、叶和果实,历经六年完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植物源绿色精料,并通过了省级科技成果技术鉴定。
专家认为,这一技术弥补了我国在一些技术设施的先天不足,在现有国情条件下,有望使我国的猪肉品质跨入世界先进水平,打破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将产生广泛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来源:经济参考报)
食品防腐剂市场2020年将达25.5亿美元
据了解,预计未来五年内食品防腐剂市场将以相当低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在2020年全球食品防腐剂市场会达到25.5亿美元。
食物防腐剂是在食物中添加的用以防止微生物生长造成变质的一种成分。它有助于保持食品新鲜,延长保质期。食物防腐剂分为天然防腐剂和人工防腐剂两种。天然防腐剂包括盐、醋、香料、蜂蜜和糖浆。化学防腐剂包括山梨酸酯、钾硝酸盐、甘油酯和苯酸盐。天然防腐剂和化学防腐剂都分为三种类型:抗菌剂、抗氧化剂、抗酶防腐剂。
(来源:中国食品报)
酶制剂技术改变传统食品工业
随着酶工程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酶制剂在食品工业中得到了应用,在提高食品安全性方面也有了新进展。”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橘研究所副研究员王日葵认为,生物酶制剂正在改变传统食品工业。
可替代部分化学添加剂
以广受欢迎的全谷物和高纤维食品为例,想要成品口感柔韧、质地松软,可选择有酶制剂加入的特别配方。
一个在欧洲畅销的使用了清洁标签的加倍高纤维面包的例子。清洁标签产品意味着配料栏中不出现欧盟编码的食品添加剂,保持食品天然的属性。这款加倍纤维面包使用了全麦小麦粉,同时强化了膳食纤维,但完全没有使用硬脂酰乳酸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甘油酯等乳化剂,油和糖的含量也较低,而是使用了多种酶制剂来调理面团,在满足天然、无添加、高纤维的同时,保持了美味和柔韧。
而对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来说,酶制剂的创新研发,还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安全性更具优势
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760中,酶制剂被列入食品添加剂大类中的食品加工助剂范畴。
酶制剂本身也是一种食品添加剂。相对于其他化学合成添加剂来说,酶制剂真的安全吗?“酶的本质是具有催化活性的生物大分子,基本上都是以蛋白质的形式存在。”王日葵介绍道,酶本身无毒、无味、无嗅,不会影响食品的安全性和使用价值。
此外,相较于其他化学合成添加剂,酶本身的特性使其在安全性方面更具优势。例如,酶具有高度催化性,低浓度的酶也能使反应快速进行;酶作用时所要求的温度、ph值等条件温和,不会影响食品质量;酶有严格的专一性,在成分复杂的原料中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化学变化等。
使用成本高制约推广
从传统食品工业中应用酶制剂的现状来看,国外对酶制剂的依赖程度比较高,而我国在传统食品工业加工中对酶制剂的应用并不多。
以传统酿造酒生产为例,国内普遍过分依赖曲的作用,而对酶的高效应用甚少关注。如果能借助酶制剂,传统发酵食品生产中所形成的有害物质能得到一定程度降低。比如氨基甲酸乙酯、生物胺等有害物质,就可以通过研发新的酶制剂进行分解,从而得到品质更高、风味更佳、安全性更优的传统发酵产品。 目前,在食品加工领域使用的高活性酶制剂普遍价格不菲,这是酶制剂应用受到制约的一个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酶制剂生产过程仍存在“三废”对环境的污染问题。比如,生产1吨液体糖化酶,可产生COD(化学需氧量)高达5000毫克/升以上的废水10吨。因此,酶制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清洁生产政策,投入环保专项资金,做好自身的排污控制管理。
(来源:中国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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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物活性肽阿格拉欣(Aglycin)研制成功
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氨基酸以肽键相连的化合物,在人体内起着重要的生理作用。近日,由山东天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归国教授陈正望合作开发的新生物降糖肽阿格拉欣(Aglycin)完成规模化生产工作。阿格拉欣具有可口服、无毒副作用、无低血糖危险等特点,是一种安全、有效的辅助降糖活性肽。
( 来源:中国食品报)
联合国粮农组织:2016年全球谷物供应前景强劲
粮农组织7日发布的报告称,2016-2017年度世界谷物产量将小幅下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全球小麦减产所导致,其预计产量为7.127亿吨,比2015年减少约2000万吨。产量下降主要反映了俄罗斯联邦和乌克兰两国因干旱天气影响而减少了播种面积。同时,全球粗粮产量预计为13.13亿吨,较去年增加约1100万吨,其中玉米产量的增长将充分弥补大麦和高粱的减产。
报告指出,受欧盟产量恢复和美国播种面积扩大的驱动,玉米产量将提高1.1%,达到10亿1400万吨。同时,受到与厄尔尼诺现象相关的干旱和恶劣生长条件影响,预计南部非洲和巴西的玉米产量将减少。在亚洲北半球,过去两年度不稳定的降雨影响了种植活动,而随着天气条件恢复正常,世界稻米产量预计会有所回升。尽管受到价格疲软的影响,预计全球产量将增加一个百分点,达到4.95亿吨。
然而,粮农组织预计,2016-2017年度国际谷物贸易量或将连续第二年下降,原因是许多进口国的库存充盈和需求增长有限。此外,全球谷物利用量预计将有适度增长,增幅约1%,达到25.47亿吨。鉴于利用量预计将超过产量,或将需要动用谷物库存来满足需求。粮农组织对2017年期末世界谷物库存的首次预报显示可能出现3.9%的年度降幅,减至6.11亿吨。但世界谷物库存利用比仍接近23%,远高于2007-2008年度20.5%的历史低点。
粮农组织当天还发布了三月份食品价格指数。总体而言,该指数较2月份上涨1%,原因是食糖价格飙升和棕榈油报价持续上扬,远远抵消了奶制品价格的大幅下挫。
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禁止生产添加香兰素的儿童食品
据哈通社4月5日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自2016年4月6日起,禁止在儿童食品中使用乙基香兰素。在此之前生产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可以合法销售,包括在俄罗斯商店,家长不必为此担心。欧亚经委会表示,目前世界趋势是在儿童食品中仅使用纯天然添加剂,欧亚经济联盟也将遵循此规则。由于乙基香兰素为人工香精,而儿童食品香精的添加仅限于安全和必要情况,因此儿童食品中无需使用乙基香兰素,可以使用香草替代。生产商有一定的过渡期,以改变配方并避免使用有争议的香精。优化儿童食品的工作将会常态化,相关指标通常每十年进行一次修订。
企业论坛
植脂末是糖油为主要原料的粉末制品
江西恒顶食品有限公司
一、植脂末是一种新型食品原料。
植脂末在我国食品法规中是允许使用的一种新型食品原料。在GB/T 29602-2013固体饮料国家标准中,植脂末定义为以糖(包括食糖和淀粉糖)和或糖浆、食用油脂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乳或乳制品等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在QB/T 4791-2015植脂末行业标准中,对植脂末进一步进行了定义,植脂末是经喷雾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用于饮料增白、改善口感等的粉状或颗粒状制品。产品分类中把它分为其它固体饮料。
二、植脂末是粉末油脂的一大类。
粉末油脂是油脂、蛋白质、淀粉、乳化剂、抗氧化剂和调味品等物质的混合物。加工工艺有微胶囊法,吸附法和冷却固化法。粉末油脂使用的油脂可以是动物油脂,也可以植物油脂,或者动物油脂和植物油脂混合物。在国外,50年代就有深入的研究,并已广泛应用于食品工业生产,如婴幼儿配方奶粉中广泛应用。
植脂末是粉末油脂的一大类,采用喷雾干燥方法生产的微胶囊型粉末油脂,采用的油脂是以食用植物油脂为主,包括精炼植物油和氢化精炼植物油。精炼植物油有葵花籽油、大豆油、玉米油、棕榈油、棕榈仁油、椰子油,DHA和EPA等,氢化油有氢化大豆油、氢化棕榈油、氢化棕榈仁油、氢化椰子油。
三、植脂末具有优良的加工特性
1、植脂末具有良好的水溶性,多乳多散性,在水中形成均匀的奶液状。
2、脂肪含量可随意调整,范围在10%-70%之间,油脂品种也可根据需要随意选择。
3、风味多样,产品可进行调香、调色、调味处理。
4、功能性质(水溶性、乳化性、发泡性)优良,可满足不同食品领域的加工需要。
5、微胶囊化产品更易储存,不易氧化,稳定性好,风味不易散失。
6、可替代昂贵的牛奶脂肪、可可脂肪或部分乳蛋白,降低成本。
四、植脂末在食品行业中的应用
由于其特有的产品风味和加工特性,植脂末广泛应用于许多食品行业。饮料行业:奶茶饮料、咖啡饮料、含乳饮料、速溶奶粉、婴儿饮料、冰淇淋等。其它食品行业:糖果、即溶麦片、快餐面汤料、方便食品、面包、饼干、调味酱、巧克力、米粉奶油等。随着现代食品不断创新,植脂末应用涉及越来越多的行业。
五、植脂末认识方面的澄清
1、植脂末生产中不会增加反式脂肪酸含量。
植脂末是糖、油脂、乳制品、乳化剂等经过乳化喷雾而成的粉末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加工条件温和,工艺科学合理,并不会增加反式脂肪酸。植脂末反式脂肪酸含量是由油脂原辅料的含量决定的。
2、大部分油脂均含有一定的反式脂肪酸。
反式脂肪酸有天然存在和人工制造两种情况。人乳和牛乳中都天然存在反式脂肪酸,牛奶中反式脂肪酸约占脂肪酸总量的4-9%,人乳约占2-6%。通过对大宗植物油脂(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和葵花籽油等)进行反式脂肪酸分析,80%油脂均含量一定量的反式脂肪酸。
油脂的氢化加工目的是减少油脂的不饱和度,油脂熔点提高,提高油脂的热稳定性,改善油脂的风味、色泽、滋味。油脂在氢化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反式脂肪酸。
氢化油脂中,氢化大豆油反式脂肪酸的含量较高,其它植脂末常用氢化油中氢化棕榈仁油及氢化椰子油产品中反式脂肪酸含量均较低。
3、植脂末产品并非就是氢化油脂产品
植脂末产品中使用的油脂可以是非氢化油脂,也可以是氢化油脂。非氢化油脂的植脂末不需要担心反式脂肪酸高。
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健康需求,氢化技术也在不断提升,氢化工艺产生的反式脂肪酸含量得到有效控制,氢化棕榈仁油及氢化椰子油均可以做出零反产品(即<0.3%)。
对于反式脂肪酸而言,专家研究显示,只有长期过量地摄入反式肪肪酸,才会对人体健康有较大的危害。
新闻媒体及网络过度放大、炒作植脂末中反式肪肪酸的危害,从而造成消费者的恐慌心理,我们应该理性、科学地看待这个问题。美国FDA和WHO等机构认为,正常人即使每天摄入2g反式脂肪酸,对人体健康仍没有显著影响。
六、植脂末发展趋势
植脂末做为一种食品原料,在满足食品安全的同时,要向营养健康方向发展。选择更合理的原材料,更营养的油脂原料,满足各个行业产品的要求。
风味的多样化是植脂末发展的另一方向。现阶段植脂末在风味方面主要以奶味为主,应用行业方面存在一些局限性,谷物风味及水果风味等是植脂末发展一个思路。
更名启事
原:南昌穗洪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小兰经济开发区金沙大道868号
现更名为:
江西穗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555号
联系电话与传真:0791-85951795
E-mail; 9474958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