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 正文

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监管相关21个信息化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2-24   浏览次数:5

 

 

食药监〔2018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促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基础术语 4部分:食品》等19个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监督检查相关信息化标准,并对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元 2部分 机构人员》《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 2部分 机构人员》2个标准进行了修订(清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于已经建成使用的信息系统,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向标准规范过渡。总局将根据标准执行情况适时修订。
  标准具体内容请登录总局网站(http://www.cfda.gov.cn)首页专题专栏-信息化建设栏目或登录总局数据标准管理系统(https://10.64.2.247:461/standardQuery/)下载。

  附件:21个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化标准清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8212

http://www.sda.gov.cn/directory/web/fileTypeImages/icon_rar.gif附件:21个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化标准清单.rar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网站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版权所有:江西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赣ICP备12003430号-1  E-mail:jxfadda@sina.com
地址:南昌市民德路337号附1号A座1105室 电话:0791-86787265  传真:0791-86780211
技术支持:南昌网络公司 珠峰科技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