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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疫情稳定外贸增长10条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3-17   浏览次数:0


为落实《江西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应对疫情稳定外贸增长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10条措施》),省商务厅会同省直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10条措施》政策解读,现予发布。

一、加大紧缺防疫物资进口支持力度

1.对我省进口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等紧缺防疫物资的企业,对其投保进口预付款保险的保费给予全额补贴。

政策解读:企业进口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等紧缺防疫物资时,在中国信保江西分公司投保进口预付款保险,由企业先向保险公司投保并缴纳保费,再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企业缴纳的保费给予100%补贴,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中国信保江西分公司对我省进口防疫物资的企业开通专属业务办理通道,为企业即时提供信息咨询和境外法律服务,同时提供进口预付款风险保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刘聃琼 0791-86246211,13755627186

中信保江西分公司业务管理处 汪洋 18170007109

2.对我省进口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等紧缺防疫物资的企业,对其物流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政策解读:自2020年2月19日起至疫情结束,省内企业进口用于一线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防疫物资,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确认后报省商务厅备案同意,对进口的N95口罩按照每个不超过0.5元、医用防护服按照每件不超过2元的标准给予物流费全额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商务厅空港口岸管理处 江斌(政策兑现) 0791-86246227,13617916800 

省商务厅对外贸易管理处 胡泊(备案管理) 0791-86246348,15807912775 

3.设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疫情服务专区,为进口防疫物资快速通关开通绿色通道,实现通关“零延时”。 

政策解读: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出即时疫情咨询、政策措施和风险预警专区服务。根据海关总署部署,南昌海关在关区全部通关现场开通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物资进行快速验放,紧急情况下先登记放行,后补相关手续,确保通关“零延时”。

联系人:南昌海关综合业务处 马振中

联系电话:0791-86307142,13576995097

4.在保障业务真实性的基础上,对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货物贸易付汇业务的企业简化单证审核或暂免名录登记。

政策解读:对于企业、相关政府部门或个人,如需办理疫情相关物资如口罩、防护服等进口付汇时,无需到外汇局事前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付汇,同时在保证贸易背景真实的基础上,银行可简化审核流程及单证材料。

联系人: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冯志鹏 

联系电话:18179105530

二、帮扶外贸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5.将全省加工贸易及其供应链企业员工返岗、扩大招工列入加工贸易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政策解读:自2020年2月19日起至疫情结束,省内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各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根据本地复工复产需求,制定实施办法执行。

联系人:省商务厅空港口岸管理处 邹志清

联系电话:0791-86246225,15870010898 

6.支持生产型外贸企业加快国际营销中心建设,将其纳入省级商务发展资金支持范围。

政策解读:生产型外贸企业在江西省范围内以投资设厂、建立总部、吸引上下游产业链企业落户江西等形式建立国际营销中心,带动江西省相关产业发展、出口规模扩大,给予企业一定的资金支持。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汪飞 

联系电话:0791-86246202,13767175899

7.支持稳定开行南昌、赣州、上饶至宁波、深圳、厦门、广州、福州的5条铁海联运班列。

政策解读:支持铁海联运集装箱快速班列发展,增强货源集聚,降低外贸企业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时效,具体线路如下:南昌至深圳、宁波、福州、厦门铁海联运班列,赣州至深圳、广州、宁波、厦门铁海联运班列,上饶至宁波铁海联运班列。

联系人:省商务厅陆路口岸管理处 赵慧 

联系电话:0791-86246507,13767191642

8.对全省生产型外贸企业进出口货物的国内段铁路运费给予全额补贴。

政策解读:补贴对象:1.江西生产型外贸企业;2.标准化运输(集装箱)。补贴标准:进出口货物国际物流的国内段铁路运费给予全额补贴。省市联动共同支持,省级资金采取“因素法”安排到市级商务(口岸)主管部门,由南昌、赣州、上饶3个设区市统筹资金并组织实施。

联系人:省商务厅陆路口岸管理处 赵慧 

联系电话:0791-86246507,13767191642

9.稳定开行九江至上海货运“天天班”,从九江港至上海洋山港、外高桥给予每个集装箱定额600元运费补贴。

政策解读:自2020年2月19日起至疫情结束,对全省生产型外贸企业从九江港至上海洋山港、外高桥每个进出口集装箱定额支持600元运费。企业通过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进行申报,由九江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九江市商务局 陈爱民 13979290690

省商务厅空港口岸管理处 刘长华 0791-86246486,13077979431

三、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

10.外贸企业参加《2020年江西省商务厅境外重点展会计划》的展会并已支付相关费用,因疫情影响不能参展的,对其发生的展位费给予100%补贴。

政策解读:自2020年1月24日起至疫情结束,因疫情影响不能参加《2020年江西省商务厅境外重点展会计划》的展会并已支付相关费用的企业,对其已发生的展位费(仅支持一个9平方米展位)给予全额支持,对其已发生的参展人员费、展品运输费分别按以下政策给予支持:(1)对已发生的参展人员费,根据展会类别按不同比例予以支持,每个展会每户企业最高支持2人。其中,一类境外展览会对本单位每位参展人员费给予实际发生费用70%、不超过2万元支持;二类境外展览会对本单位每位参展人员费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不超过1.5万元支持。(2)对已发生的展品运输费(必须为组展公司展品统一运输,不含回运费,自行运输展品不予支持)给予不超过0.5万元支持。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梁永红 

联系电话:0791-86246219,13870971189

11.对2020年一季度出口增幅超过5%的企业,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安排第128届广交会展位。

政策解读:2020年一季度出口增幅超过5%的企业,符合广交会参展企业最低出口额标准(生产型企业40万美元、流通型企业75万美元)且近两年无违法、严重违规行为的,在第128届广交会展位数量安排量化评分时给予加10分。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刘聃琼 

联系电话:0791-86246211,13755627186

12.对第30届华交会参展企业免收参展费用。

政策解读:对第30届华交会我省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含光地展位费、标摊搭建费),展位费由江西交易团团部统一支付。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汪飞 

联系电话:0791-86246202,13767175899

13.对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上特装展示的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特装费用给予100%补贴。

政策解读:对我省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在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上展示我省承接产业转移取得的成果进行特装的费用给予100%补贴。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管理处 赵丽华 

联系电话:0791-86246255,13870968808

四、加快建设数字外贸平台

14.与国内知名的数字外贸平台开展合作,为我省外贸企业免费提供产品展示、品牌推介、买家推荐、全球进口商数据搜索等服务,促进线上洽谈、线上交易。

 政策解读:3月2日,省商务厅开通上线江西数字外贸服务平台,免费为外贸企业提供线上洽谈、线上交易等公共服务,帮助外贸企业线上接单,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提升市场开拓能力。江西数字外贸服务平台注册使用详见《省商务厅关于开通上线江西数字外贸服务平台的通知》(赣商务贸发函〔2020〕22号)。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梁永红 

联系电话:0791-86246219,13870971189

15.免费提供市场研究报告,以及一键征信、一键参保等数字公共服务。

 政策解读:3月2日,省商务厅开通上线江西数字外贸服务平台,企业可通过平台“一键参保”和“CTIC服务(中国贸易投资服务)”模块,获取相关市场研究报告、海外客商征信报告等数字公共服务。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梁永红 

联系电话:0791-86246219,13870971189

16.开展外贸政策业务网络培训,提供全开放全免费课程,帮助企业提升市场开拓能力。

 政策解读:3月2日,省商务厅开通上线江西数字外贸服务平台,免费为外贸企业提供线上培训等公共服务,提升市场开拓能力,帮助外贸企业线上接单,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江西数字外贸服务平台注册使用详见《省商务厅关于开通上线江西数字外贸服务平台的通知》(赣商务贸发函〔2020〕22号)。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梁永红 

联系电话:0791-86246219,13870971189

五、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

17.对南昌跨境电商综试区、赣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引进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给予融资贷款贴息补贴,对2020年上半年纳入海关统计的跨境电商出口达到150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贴息补贴;出口达到2500万美元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贴息补贴。

政策解读:对南昌跨境电商综试区、赣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引进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2020年上半年纳入海关统计的跨境电商出口达到1500万美元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融资贷款贴息补贴;出口达到2500万美元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融资贷款贴息补贴。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汪飞 

联系电话:0791-86246202,13767175899

18.对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供应链企业给予融资贷款贴息补贴,2020年上半年出口有增长且达到3000万美元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贴息补贴;出口有增长且达到5000万美元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贴息补贴。对年出口首次超1亿美元的企业给予奖励。

政策解读:对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供应链企业,2020年上半年出口有增长且达到3000万美元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融资贷款贴息补贴;出口有增长且达到5000万美元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融资贷款贴息补贴。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汪飞 

联系电话:0791-86246202,13767175899

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19.支持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网络渠道办理出口退税,待疫情结束后补报相关纸质材料。

政策解读: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变更和相关证明。税务机关受理上述退(免)税事项申请后,经核对电子数据无误的,即可办理备案、备案变更或者开具相关证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均可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受理申报后,经审核不存在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等疑点的,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疫情防控结束后,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出口退(免)税应报送的纸质申报表、表单及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补报的各项资料进行复核。疫情期间,各级税务机关采取“非接触式”审核、调查评估、结果反馈等工作方式,确保退税事项正常办理。

联系人: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王晶 

联系电话:0791-86204156,13007224418

20.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速度,正常出口退税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办结。

政策解读: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速度,正常出口退税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办结。因疫情影响,纳税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或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或者申报办理退(免)税。纳税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联系人: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王晶 

联系电话:0791-86204156,13007224418

21.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实现所有进出口业务流程网上办理,企业申报时间压缩60%以上。

政策解读: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外贸企业使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一步加强与机场、港口、铁路等口岸机构的对接,实现各作业环节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创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地方特色服务,完善运行机制,建设数据备份中心,加强日常运维管理,强化风险监测预警,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行环境。

联系人:省商务信息和电子口岸中心 王强

联系电话:86246207

22.海关内部审批流程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三分之一,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不含国内运输段)不超过30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不超过1小时。

政策解读:一是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不超过1小时,较2017年压缩96%;二是进口整体通关时间在扣除因江西地处内陆而客观存在的国内途中运输时间后,不超过30小时,远低于目标时间;三是进一步提高涉企办事效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二十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限压缩三分之一。

联系人:南昌海关综合业务处 马振中

联系电话:0791-86307142,13576995097

23.对符合条件的预约通关100%响应,实现7×24小时全天候通关。

政策解读:为确保我省进出口货物在最短的时间内顺利通关,只要企业有需求,南昌海关即安排关员到岗作业,企业通关不受海关工作时间限制,实现7×24小时全天候通关。

联系人:南昌海关综合业务处 马振中

联系电话:0791-86307142,13576995097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24.对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做到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支持力度不下降、授信额度不减少,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政策解读:鼓励通过适当下调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保障困难外贸企业资金周转。对于贷款到期有续贷需求、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免收罚息等帮扶措施。

联系人:江西银保监局政策银行处 陈兆坤

联系电话:86766770,18707916963

25.鼓励外贸企业利用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申请融资,支持承接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的金融机构向重点应急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内的外贸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政策解读:“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是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为化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专门开发上线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已连接省内7000多家银行机构、网点,提供贷款申请及票据贴现两项融资服务。有融资需求企业可登录服务平台(https://www.pbcsurvey.org.cn/ncrhportal),填写必要信息完成在线注册(已注册的企业可直接登录)。登录后台点击“我要贷款”或“我要贴现”,可向不超过3家银行机构提交融资申请。相关银行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内与企业进行对接,5个工作日内给与初步答复,并及时在平台反馈业务办理进度。对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重点企业,人行南昌中支将督导银行机构将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提供更高效的对接服务。

联系人:人行南昌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 张德胜 

联系电话:0791-86646365,18179105065

26.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跨境人民币业务。

政策解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展业三原则基础上,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优先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跨境人民币业务。银行可凭境内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进口以及境外捐赠资金汇入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推广运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

联系人:人行南昌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 吴健 

联系电话:0791-86627862,18179105055

27.推出“稳外贸、促流通-即时贷”专属融资服务,加大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政策解读:省商务厅联合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推出“稳外贸、促流通-即时贷”专属融资服务,根据企业阶段性实际资金需求,向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设备贷款、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跨境融资等业务品种。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对于符合国家政策和信贷基本条件的企业实际资金需求,实施“三个即时”(即时上报、即时审查、即时放款),加大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政策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梁永红 0791-86246219,13870971189

中行江西省分行 郦剑 0791-86471344,13576018761

28.进出口银行适当放宽客户评级授信准入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客户最多下降1级准入标准,核定信用等级时最多上调2个等级,对即将到期的重点企业客户授信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政策解读: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时,在企业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前提下,可按客户信用等级上调不超过2级进行核定。重点企业客户相应授信业务资格准入及具体业务品种准入可按评级要求下调不超过1级办理。适当延长评级授信有效期,对即将到期的重点企业客户评级授信有效期限统一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陈超 

联系电话:13767165640

八、加大出口信保支持力度

29.对出口额6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实行应保尽保且给予保费100%补贴。

政策解读:年出口额600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投保具有经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资格的5家保险公司产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的“小微企业信保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的“短期贸易出口信用保险小微企业综合保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的“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的“中小微企业短期出口贸易信用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的“小微企业出口贸易短期信用保险”),所需保费先由保险公司垫付,再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与保险公司直接结算,小微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刘聃琼 

联系电话:0791-86246211,13755627186

30.对非小微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给予实际缴纳保费不超过50%、最高40万元补贴。

政策解读:年出口额在600万美元以上的非小微企业在具有经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资格的5家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由企业先向保险公司投保并缴纳保费,再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企业缴纳的保费给予补贴,保费补贴不超过50%、最高40万元。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刘聃琼 

联系电话:0791-86246211,13755627186

31.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出口企业的出险理赔,在贸易背景及债权金额无误的情况下,可先启动定损核赔程序。

政策解读:对已投保的外贸企业因疫情影响遭遇货物拒收、货款拒付风险,中国信保在24小时内介入调查,协助企业及时妥善处置货物,化解风险、减少损失。适度放宽理赔条件,提高短期险理赔效率,对贸易背景真实和债权金额确定的案件,应赔尽赔、能赔快赔。

联系人:中国信保江西分公司业务管理处 汪洋

联系电话:18170007109

32.推广“信保贷”等线上小微企业保单融资专属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政策解读:中国信保江西分公司适当放宽银行已提供融资的保单限额审批,推动医疗防疫类进口预付款保险项下保单融资合作。为缓解目前部分企业资金困难情况,推广“信保贷”产品。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中国信保江西分公司将与相关银行赴企业现场办公,指导企业在线申请。省外经贸信用担保公司对已在中国信保投保并开展保单融资业务的出口企业(名单制,另行通知)免收担保费,取消抵押物要求,中国信保江西分公司给予权限范围内最大的费率优惠。

联系人:中信保江西分公司业务管理处 汪洋

联系电话:18170007109

九、强化法律援助服务

33.积极指导协助受疫情影响无法履约的外贸企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针对因疫情引发的相关贸易限制措施,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信息服务。

政策解读:一、企业可在线上认证平台(http://www.rzccpit.com/)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也可通过QQ群、电话等方式与当地贸促会联系办理证书。企业需提交的佐证材料有:1.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二、加强与纺织、轻工、五矿、食土、机电、医保6家国家级进出口商会的对接联系,为我省外贸企业提供法律和信息服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汪飞 0791-86246202,13767175899

中国贸促会江西省分会法律事务部 贺雄文 0791-86246059/132/098,15279136153

34.支持企业应对国外贸易救济调查,对涉案企业单个案件应诉所支付的律师费用给予80%、不超过50万元补贴。

政策解读:加大对涉案企业的帮扶力度,帮助企业降低应诉成本,鼓励企业积极应诉。一是涉案企业在境外贸易救济调查中被指明或抽中进行强制应诉的或独立聘请律师进行应诉的企业,按实际发生律师费用的80%,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二是对同类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双反),337调查、201调查按律师费用的80%,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未被抽中,但按规定提交了有关申请问卷且获得单独税率而发生的律师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支持,每案最高不超过2万元支持。三是企业代表行业组织向商务部提出贸易救济调查并立案,同类产品按律师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四是企业在开展外贸业务时与境外客商发生贸易纠纷,企业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而发生的律师费,按律师费用60%,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以上同一企业同一案件不重复支持。

联系人:省商务厅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处 杨光

联系电话:0791-86246972,13576071956

35.做好重点涉案企业的跟踪服务。

政策解读:对重点涉案企业采取多种举措积极做好跟踪服务。一是建立台账。对全省涉案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作台账,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密切跟踪服务。二是加强调度。对重点涉案企业每月一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涉案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密切与商务部、相关商(协)会的联系沟通,及时将相关信息动态通报相关设区市商务局和涉案企业,为企业做好案件应对工作提供保障。

联系人:省商务厅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处 杨光

联系电话:0791-86246972,13576071956

36.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行相关义务的外贸企业,支持修复信用或不计入信用记录,帮助企业规避失信风险。

政策解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行相关义务的外贸企业,支持企业修复信用或不计入信用记录。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汪飞 

联系电话:0791-86246202,13767175899

十、建立抗疫情稳外贸工作机制

37.加强对全省外贸运行情况的预警监测,通过网络工作群、电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做好外贸形势分析研判,为稳外贸政策储备提供依据。

政策解读:进一步做好全省外贸出口预警监测工作,坚持每月一调度,及时掌握全省外贸运行情况,提前分析研判形势。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毛金柱 

联系电话:0791-86246210,15797676687

38.对外贸企业反映的困难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政策解读:通过调研摸底,搜集外贸企业面临的困难并进行汇总梳理,分类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下一步将结合开展省、市、县分级帮扶,对问题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实行销号管理。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毛金柱 

联系电话:0791-86246210,15797676687

39.建立省、市、县分级帮扶机制,年进出口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由省级帮扶,3000万美元到1亿美元的由市级帮扶,3000万美元以下的由县级帮扶。

政策解读:对全省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实行省、市、县分级帮扶,对每家企业均安排一名联系人,实行对口联系帮扶。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毛金柱 

联系电话:0791-86246210,1579767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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